香港联系汇率制度
制度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香港联系汇率制度,是香港由1983年10月17日开始实施的汇率制度。[1][2]在联系汇率制度的架构内维持汇率稳定是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的首要货币政策目标之一。香港联系汇率制度属于一种货币发行局固定汇率制度,以百分百外汇储备保证,港元以7.75至7.85港元兑1美元的汇率与美元挂勾。[3]
本条目为香港经济系列之一 |
|
其他香港系列
|
政府或中央银行在正常情况下不会主动插手干预外汇市场(即通过控制港元的供给与需求来直接影响汇率);汇率稳定主要通过香港三家发钞银行(中银香港、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渣打银行)进行套利活动达成,可称之为一个自动调节机制;这亦是香港联系汇率制度与其他固定汇率制的最大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