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行政區劃維基媒體列表條目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西藏自治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五個自治區之一。西藏自治區分為7個地級行政區,包括6個地級市以及1個地區;以下分為74個縣級行政區,包括8個市轄區和66個縣;以下再分為691個鄉級行政區,包括140個鎮、534個鄉、8個民族鄉以及9個街道辦事處。
西藏自治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五個自治區之一。西藏自治區分為7個地級行政區,包括6個地級市以及1個地區;以下分為74個縣級行政區,包括8個市轄區和66個縣;以下再分為691個鄉級行政區,包括140個鎮、534個鄉、8個民族鄉以及9個街道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