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和街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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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和街爆炸案是香港六七暴動期間的1967年11月5日發生的一宗炸彈爆炸案,當日是香港政府舉辦香港週的最後一天,位於香港島掃桿埔的香港大球場舉行大型遊藝會及花車巡遊,晚上10時許花車巡遊結束後,大批市民離開掃桿埔並經由銅鑼灣乘坐巴士及電車等公共運輸工具回家,但在銅鑼灣的交通要道怡和街,有一個可疑的旅行袋被放置在電車路的中心,東西行的電車都不能通行,造成交通癱瘓。警務處交通部高級督察麥基雲駕駛機車到達後,先使用一條長繩將旅行袋拉到馬路旁的一個挖掘道路工程的工地,再蹲下檢查,這個旅行袋卻於此時發生猛烈爆炸,麥基雲的手腳被炸飛,當場伏屍怡和街,炸彈爆炸亦導致22名市民受傷,部分傷者傷勢嚴重[1]。當日左派暴徒在香港各區大舉施襲,全日有147個懷疑爆炸品被放置或被投擲,並在不同地點炸傷多名警察及市民。在怡和街爆炸案中殉職的麥基雲高級督察,遺體於11月8日舉行榮譽喪禮後火化,並依照遺孀的意願於11月16日在南丫島和長洲之間的西博寮海峽將骨灰撒入海中海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