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文From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荷蘭文(粵拼:ho4 laan4*1 man4*2,荷蘭文:Nederlands/ˈneːdərˌlɑnts/ (幫手·個快勞)),又叫荷蘭話、荷蘭語、荷文,正名叫做尼德蘭話/尼德蘭文,係印歐語系日耳曼語族嘅一隻語言。係喺荷蘭、比利時、荷屬安的列斯同埋南美嘅蘇里南通行嘅語言,而法國、德國同其他荷屬殖民地都有人講荷蘭話。講嘅人口有2300萬。荷蘭話係西日耳曼話嘅一種。 比利時弗蘭芒大區嘅語言係弗蘭芒文(荷蘭文:Vlaams),同標準荷蘭文可以互通。
荷蘭文(粵拼:ho4 laan4*1 man4*2,荷蘭文:Nederlands/ˈneːdərˌlɑnts/ (幫手·個快勞)),又叫荷蘭話、荷蘭語、荷文,正名叫做尼德蘭話/尼德蘭文,係印歐語系日耳曼語族嘅一隻語言。係喺荷蘭、比利時、荷屬安的列斯同埋南美嘅蘇里南通行嘅語言,而法國、德國同其他荷屬殖民地都有人講荷蘭話。講嘅人口有2300萬。荷蘭話係西日耳曼話嘅一種。 比利時弗蘭芒大區嘅語言係弗蘭芒文(荷蘭文:Vlaams),同標準荷蘭文可以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