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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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伦法院(英文:Warren Court)是对第14任美国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Earl Warren)主政时期的美国最高法院的通称。[1]厄尔·沃伦于1953年10月5日正式继任弗雷德·文森成为美国首席大法官,直至1969年6月23日退休、由沃伦·厄尔·伯格(Warren E. Burger)接任成为首席大法官。[1][2][3]
厄尔·沃伦领导的美国最高法院自由派多数将司法权力运用到了极致,常常令保守派的反对者瞠目结舌。沃伦法院大大扩增了公民权利、公民自由、司法权力以及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4] 该法院被广泛认为造就了美国历史上一场划时代的自由主义宪政革命(Constitutional Revolution),成为了当时美国自由主义、进步主义的堡垒,彰显出对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的深刻信仰。[5][6][7][8][9][10][11][12]
沃伦法院将美国带入了“一人一票”的普选时代,并制定了后来著名的米兰达警告。[13][14][15]此外,该法院还终结了美国的种族隔离制度,推广了美国权利法案(包括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终止了公立学校内强制背诵官方祷词的祈祷活动,等等。沃伦法院是历史上美国司法权力所到达的顶峰,从那以后司法权力逐渐衰弱,但依旧对美国社会保持长久影响。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