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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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古稱奇萊,縱貫於臺灣東部。東臨太平洋,西以中央山鄰臺中、南投、高雄;北以大濁水溪界宜蘭,南以海岸山接臺東;土地狹長,狀若臥蠶,民多居兩山間,曰:花東縱谷;境內太魯閣國家公園名聞遐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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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一六二二年,嘗有日斯巴尼亞人取砂金於此,曰此地名多羅滿,為蕃人所據[一]。
光緒元年,皇清始置卑南廳,轄境約宜蘭南、花蓮、臺東、屏東某部。
光緒十三年,升卑南廳為臺東直隸州, 州治置水尾(今花蓮縣瑞穗鄉)。
明治四十二年,析花蓮,置花蓮港廳。
明治四十三年,日本定「五年理蕃計畫」,編一千六百三十萬日圓,以伐蕃。
昭和七年,築臨海道路。
政區
一市:花蓮市。
二鎮:鳳林、玉里。
十鄉:新城鄉、吉安鄉、壽豐鄉、光復鄉、豐濱鄉、瑞穗鄉、富里鄉、秀林鄉、萬榮鄉、卓溪鄉
交通
文教
高中
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國立花蓮女子中學
引據
它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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