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下半旗实施办法》为2006年12月8日中华民国政府公布的行政命令,明定中华民国政府各政府机关及公立学校必须悬挂的中华民国国旗下半旗志哀的时机。
维基百科中的法律相关内容
仅供参考,并
不能视作专业意见。如需获取法律相关的帮助或意见,请咨询所在
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从业人士。详见
法律声明。
Quick Facts 国旗下半旗实施办法 Half-mast Implementation Regulations, 施行日期 ...
国旗下半旗实施办法 Half-mast Implementation Regulations |
---|
状态:施行中 |
施行日期 | 2006年12月8日 |
---|
修正次数 | 0 |
---|
法规类别 |
---|
类 | 行政 |
---|
部 | 内政部 |
---|
目 | 民政目 |
---|
参考文献 |
---|
所有条文 | 国旗下半旗实施办法 |
---|
沿革 | 法规沿革 |
---|
重要记事 |
---|
- 中华民国95年12月8日内政部台内民字第0950187830号令订定发布全文11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
|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