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政策
戒严时期的中华民国政策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国语政策是指中华民国政府治下的台湾,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至1980年代末期所实施的国语推行政策。最初目的是为了让台湾各个族群能使用做为国家通用语的现代标准汉语(即中华民国国语,下称国语)来交流[1][2]:14-4。然而以陈仪为首的国民政府官员在推行国语政策的过程中,没有听从语言学家的建议、也没有实际了解台湾本省人难以适应国语政策的苦衷,持续以行政手段强硬执行,种下了二二八事件的火苗[1][3]:14-2。1949年后,国共内战失利的国民党政府撤退到台湾并利用国语政策进一步用来巩固该党在台的统治权力[1]。在台长期执政的国民党政府,制造出了“国语、方言”的二元对立架构,导致在社会上说国语与说方言存在“文明”与“野蛮”的价值观对立,最终导致许多说方言者因为自卑与歧视而放弃原有的语言,改说国语[1][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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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国语政策并非只针对台湾本土语言,也针对随国民党政府来台的外省人;比如尽管在1970年代前,政府掌权者有大量江浙籍人士,但现在这些江浙籍人士的后裔母语也被国语取代了。台湾本土语言如客语与原住民族诸语已经濒临灭绝[1];台湾在地母语灭绝的程度以客语最为严重,其次分别为原住民族诸语及台语[4]:43[5]。国民党政府长期以来实施包含国语政策在内等对于台湾本土文化的打压,被认为是造成台湾在地母语流失的主要原因[5][2]:14-4:14-5:14-7[6][7]。
随着1980年代末期台湾解严,各种台湾本土语言才获得自由发展的空间[1]。1993年,李登辉政府治下的中华民国教育部宣布“母语教育”将列入国中、国小的正式教学课纲,以选修的方式提供学生学习台语及客语[8]。2000年,台湾历经首次政党轮替,陈水扁政府治下的中华民国教育部实施九年一贯课程,正式将台湾的乡土语言纳入课程之中[8][9]:22-1。
2019年起于教育现场施行之12年国民基本教育,国小阶段每周仍需修习5或6节国语课程(一、二年级6节,其余5节);国中阶段每周5节;高中阶段则需修习20学分的国语文课程(高一及高二共16学分,高三4学分)。与此相比,台湾语言与东南亚外国语一同视为“本土语文/新住民语文”课程,国小阶段每周需修习1节;国中及高中阶段则为选修课程。在国语政策的影响下,台湾本地社会使用的语言受到限制,在家庭中逐渐失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