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札大臣
清朝官职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驻
驻札大臣通常长驻一城,管辖该城及其附属地区的军事及重要行政、司法事务。日常性的行政事务一般由当地官吏(如伯克、札萨克、噶伦)自行管理。驻藏大臣、乌里雅苏台将军、库伦办事大臣、伊犁将军、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还负责一部分外交事务。道光以后,驻扎大臣多由宗室、贵戚出任,官员素质下降,任期普遍缩短,侵渔百姓、倦怠公务之事时有发生,造成清代中后期严重的边疆危机。光绪九年(1883年),清廷筹建新疆省,始裁撤新疆各路驻扎大臣,仅保留伊犁将军。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东三省建省,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将军也被裁撤。至宣统末年,仅外蒙古、青海、西藏仍保留驻扎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