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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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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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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5年7月1日颁布的法律,该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事实上取代了1993年通过的旧版国家安全法,新法内容共有7章84条[1]。官方媒体认为,该法律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2]

事实速览 简称, 起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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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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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共七章、八十四条,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与职责,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2015年7月1日表决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法律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3]

该法明确了国家安全的定义,即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2]

法律第一章第十四条指出: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3]

第一章第十一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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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过程

2014年4月1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4]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并废止了1993年通过的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5]。2015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又推出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草案[6]。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注 1]通过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于同日签署第29号《主席令》颁布该法[2]

各方反应

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区政府在该法颁布后表示:“香港特区政府发表声明表示,香港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有关法律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特区政府没有计划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新国安法不在港实施。”[7][8]

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也表示:“这部全国性法律不在香港实施,当然香港作为国家一部分,我们有责任以及义务维护国家安全的,我们履行这些责任和义务的方式,通过基本法二十三条规定的本地立法,特区政府无计划就二十三条立法[9]。”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郑耀棠表示:“我相信新国安法对国家的安全非常之重要,有法律的依据,怎样保障国家安全,当然香港作为特区政府,有二十三条基本法的规定,特区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宪制性责任在香港进行立法,但是立法必须在香港条件成熟时才能进行立法,但无论怎样,香港必须承担宪制性的责任[7][10]。”

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也表示:“毋须过分担心。《国家安全法》在其他国家,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等,很早已经有,而且现今国际社会关系这样复杂,国家在这时候通过这条法例,这法例不是针对香港。而且另一方面,不会于香港适用,也不会透过《基本法》第十八条加入附件三。这情况下,也看到是尊重‘一国两制’的做法。因为始终香港的《基本法》下,我们有二十三条,当然我们有宪法责任,现在未做,但在适当时候我们会处理。”[11]

但是,香港泛民主派认为,新法会在香港人进入中国大陆地区时带来问题,可能被追究境外的言行[7]

2021年4月15日是《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1”开幕典礼于于当日早上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大会堂举行。本年教育日由香港特别行政区主办,主题为“国家安全・护我家园——完善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旨在提高全港市民国家安全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以及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等。港区国安法中订明,香港特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以及香港特区应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居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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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对此严正表达不满[13]

中国国民党表示,“中国国民党始终坚持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坚持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由台湾2,300万人民共同决定台湾的未来;大陆单方面制定的任何法律,无法影响、改变台湾人民的意志,也无法左右台湾的未来[14]”。

民主进步党发言人郑运鹏表示:“台湾社会难以接受”[15]

台湾团结联盟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赖振昌表示,中国通过国安法其实只是“自我陶醉、痴人说梦”,由于中国政权从未统治过台湾,此法在台湾没有法源依据;又呼吁,台湾应停止与中国交流。

民主进步党籍前中华民国副总统吕秀莲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称该法“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吞台湾的急迫感”[16]

有关评论

正面评价

  • 中国大陆官方媒体均对此部法律表示赞同[2][17][3]
  • 官方媒体新华社发文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有五大亮点:“(该法是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确保文化安全”、“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为太空、深海和极地等新型领域国家安全提供法律支撑”[17]
  • 人民日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乃“筑牢国家安全的制度堤坝”[18]
  • 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童之伟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框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前需要,因为“国家安全已经扩展到了更多领域”,尽管他不赞成其中有关意识形态和文化的措辞[6]

负面评价

  • BBC的报道引述部分法律专家意见,认为该法条款的写法使其难以实施[7]
  • 美国媒体倾向负面评价︰美国有线新闻网称,看到该法范围之广,令人质疑中国政权是否要失去权力,又认为新法律是为了保卫其绝对权力。[19]《纽约时报》北京分社社长黄安伟认为,中国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强化统治和其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控制。”
  • 国际特赦组织研究员倪伟平认为,此法“意在保护中国,惩罚那些批评领导层的人;(立法者)在这方面的考虑不亚于‘国家安全事务本身’”[6]
  • 香港泛民主派担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会给他们身在内地时带来困扰,泛民主派香港立法会议员李卓人甚至告诉《苹果日报》说“香港很多人回内地都会存在危机”[7]
  • 法新社评论认为,此立法如中国一贯做法,涉及范围很广,以“概括性条款”设计,但未涉及对违法者的处罚条款,将给中国当局充分的诠释空间;人权观察的研究员认为,新法“降低了公民社会批评政府和追究政府责任的能力”[20]
  • 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Joerg Wuttke)说,新法的定义“从用词到范围方面都太广泛”,模糊性给企业造成很大的不确定性[21]
  •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扎伊德·拉阿德·侯赛因英语Zeid bin Ra'ad称,此法的覆盖范围和“其术语与定义的模糊性”使他担忧,“它为进一步限制中国公民的自由、为中国当局用比现有手法更严格地控制公民社会敞开了大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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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评价

  • 明报》在2015年7月1日的报道中指出,该法未明确定义“违法有害信息”[7]
  • 华东政法大学前法学教授、民权律师张雪忠认为,该法“重点集中在政治、意识形态和文化上”[6]
  •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傅华伶指出:“新的国家安全法是一部宣示性的法律,相当于国家安全方面的‘宪法’。”[7]
  • 英国广播公司(BBC)引述《南华早报》资深评论员黄忠清与香港政治评论员刘锐绍的评论说,新法实质是保障中国共产党的“政权安全”[23]
  • 香港中文大学讲师罗助华指出,该法“将国家或政府的概念与政权的安全挂钩”;他认为,这是共产党的理解,却被写入法律,这样做“惹人注目”[2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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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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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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