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空气质量指数标准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英语:Ambient Air Quality Index, AQI),其技术规范HJ 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于2012年2月29日发布,2016年1月1日实施。[1]
空气质量分指数分级
说明:
- (1)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Ο2)和一氧化碳(CO)的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仅用于实时报,在日报中需使用相应污染物的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 (2)二氧化硫(SΟ2)1小时平均浓度值高于800μg/m3的,不再进行其空气质量分指数计算,二氧化硫(SΟ2)空气质量分指数按24小时平均浓度计算的分指数报告。
- (3)臭氧(Ο3)8小时平均浓度值高于800μg/m3的,不再进行其空气质量分指数计算,臭氧(Ο3)空气质量分指数按1小时平均浓度计算的分指数报告。
Remove ads
分级
HJ 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1]做出如下规定:
Remove ads
与其他空气质量指数的差别
在细颗粒物浓度低于150μg/m3时,同等细颗粒物浓度下,中国AQI数值更低。
相关
外部链接
参考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