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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
處理委員會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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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简称处委会)是指在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于台湾的二二八事件中,地方仕绅组成与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协商谈判的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1947年2月27日,因台湾省专卖局查缉员在台北市查缉私烟时不当使用公权力造成民众死伤,引起次日(28日)的陈情抗议伤亡。更扩及后续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占官署,本省人对外省人报复攻击,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派遣国军逮捕与镇压杀害台湾民众[1]。此事件,造成大量民众伤亡。
1947年2月27日,专卖局查缉员在台北市天马茶房前查缉私烟,因不当使用公权力造成民众一死一伤,成为事件导火线。隔天民众前往行政长官公署前广场示威请愿,但遭公署卫兵开枪扫射,使原先的请愿运动转变成为反抗政府行动,台湾在各地发生军民冲突后,至3月6日已蔓延到除了澎湖外的全台湾,外省人受波及,遭台籍民众攻击伤亡。[2][注 1]事件期间的各地组织民兵进行武装抗争,并以台中一带谢雪红等人领导的二七部队较具规模[5][6][7],虽然地方士绅组成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与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协商谈判后,各地冲突稍缓,但陈仪仍于3月2日请求时任中国国民党总裁兼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自中国大陆调派军队增援[8],蒋中正虽训令陈仪及军队不得报复[9],且派时任国防部长白崇禧宣导“禁止军警滥杀无辜”(他甫来台湾就制止军队和警察滥捕、滥杀无辜,强调在押人犯必须依法经过公开审判,且除了“煽动暴动之共产党外”外都不究责)[8]。但下层并未遵照指示,导致伤亡惨重,并让台人对中国感到失望,更成为后来台独运动兴起的重要原因[10][注 2]。3月8日起,增援军队陆续抵达台湾,在各地展开武力镇压,随后实施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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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情况

在各地混乱之际,许多地方仕绅和民意代表出面与政府交涉,提出改革要求[12]:54[13] 。3月1日上午10时,台北市参议会邀请国民大会代表、台湾省参议员、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2]:198[14]:23-24,在中山堂成立“缉烟血案调查委员会”[1]:88[12]:198[3]:126-127[15]:120-121;并推派黄朝琴、王添灯、周延寿和林忠与陈仪会面[12]:197-202,提出解除戒严、禁止军警开枪、共组处理委员会等请求[12]:198[3]:127[15]:121-122[14]:23-24。下午5时,陈仪于台湾广播电台首次发表谈话,同意参议员与政府合组处理委员会处理事宜,并承诺解除戒严,及邻里长具保后释放市民,但禁止民众集会游行[1]:91[12]:199[15]:124-125[16]:57。
3月2日下午,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首次在中山堂举行,由参议会议长周延寿主持,周一鹗、胡福相、赵连芳、包可永、任显群为长官公署代表,旁听民众挤满会场[1]:89-90[12]:55[3]:127-128[15]:136,并采政治建设协会提出的商会、工会、学生、民众、政治建设协会代表参加委员会,强化组织[12]:55-56[3]:128[15]:136[16]:61[14]:23-24,并决议各县市参议员和国大代表亦可参与[12]:56[3]:128。自处委会扩大组织后,参与成员越趋复杂,国民党及陈仪属下的特务份子纷纷渗透、分化处委会[1]:95[15]:148[16]:59,而各派系领导权力问题浮现,又以蒋渭川的政治建设协会[15]:186与刘明和陈逸松的意见冲突最为明显[1]:95[12]:56、321[16]:65-66,许多人遂转而寄望于新的组织[15]:186。
3月3日至3月4日,处理委员会推派代表到行政长官公署沟通[12]:56[15]:150-151、167-168;包括要求军队撤回军营、治安由宪警和治安服务队维持等[3]:128[15]:150[14]:23-24。处理委员会并决议通知全台17个县市组织处理委员会分会[1]:87[12]:56[16]:65[14]:23-24[注 3]。地方分会为处理各该地所发生之事件,并推派代表参加台北市二二八处委会,以推进工作[15]:166,但各分会参与程度不同[1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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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义服务队(属于警备总部之下的单位[16]:63[17])总队长许德辉在呈交军统头号人物——保密局长毛人凤的《台湾二二八事变反间工作报告书》中[18],详述他于2月28日晚经由军统台湾站站长林顶立,及陈仪之弟引见陈仪,面准创立忠义服务队应急制变的经过[19],明白透露当时情治单位利用黑道制造混乱的内幕。在吴浊流的著作《台湾连翘》中亦述及忠义服务队中的流氓实则在烧杀掳掠,烧毁外省人商店、殴打外省人,一方面造成民众对处委会的怀疑,一面制造中央派兵镇压的借口[1]:93[12]:197-202;221-231[20]:146-147[21]。“反间工作报告”的曝光,证实了数十年来,有关陈仪等人曾于背后严密操控二二八事件的传闻[22]。
警备总部于四月初提出《台湾二二八事变报告书》[23],这份报告书透露当时的情治单位透过直属的许姓通讯员,化名高登进,参加政治建设协会为会员,平日侦知该会行动,事件中则由许氏领导台北22处流氓首领及部分学生进行反间工作,台中、台南、高雄、花莲等地亦如法进行,“收效宏大”[24]。

在与行政长官公署的谈判中,处理委员会成员蒋渭川、王添灯、廖进平等人认为不该只处理冲突,而希望展开全面政治改革[25]:307-313[25]:327-337、366-373。3月4日的议案中,除了商讨非法事件、治安维持等项目外[25]:313-317,亦有政治改革内容[12]:54-61[3]:126-134[15]:166-185。之后处理委员会推派蒋渭川、陈炘、林梧村、学生代表40多人,前往行政长官公署提出三点意见[3]:126-134[15]:166-185[25]:313-317。3月5日,处理委员会通过组织大纲,确定以改革台湾省政治为纲领[12]:54-61[3]:126-134[14]:23-24[25]:327-337,并决议前往南京市陈情[15]:166-185。除了治安、抚恤议题外,处理委员会还提出八项政治改革方案[12]:54-61[25]:327-337,包含(1)台湾省长官公署秘书长及民政、财政、工矿、农林、教育、警务各处长与法制委员会,须半数以本省人充任(2)公营事业由本省人经营。(3)即刻实施各县市长民选(4)撤销专卖制度(5)取消贸易局及宣传委员会(6)人民应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7)保障人民生命、身体、财产之安全......。同日,主张体制内改革的蒋渭川成立台湾省自治青年同盟[15]:186-201[25]:324-327,之后更质疑陈仪暗中调派军队,而陈仪回应不会使用武力镇压[12]:202-207[3]:134-143[26]。
3月6日,处理委员会开会选出常务委员会,共有林献堂、王添灯、陈逸松、黄朝琴、李万居、连震东、林连宗、黄国书等17人[12]:54-61、207-213[3]:126-134[15]:202-222[25]:327-337;同时发表《告全国同胞书》[26],表示将朝政治改革诉求发展[12]:207-213[3]:126-134[15]:202-222[14]:23-24。由于担心军队调派的消息曝光,陈仪透过广播表示愿意接受处理委员会的改革方案[3]:126-134[15]:202-222[25]:337-346。3月7日,因先前政治改革方案过于笼统,王添灯向处理委员会提出《三十二条处理大纲》[12]:54-61、308-319[14]:23-24[25]:357-366[26],要求改革政治制度、各县市首长选举、台湾人出任警察、台籍官员超过一半等[1]:96-103[3]:145-158[25]:327-337。处理委员会开会期间,警备总部结合军统局出动特务份子混入台北市中山堂处理委员会现场展开情搜与分化工作,并进行大声鼓噪与扰乱会场,特务份子并于处委会处理大纲中添加军统所拟的各种脱轨的要求,做为后来被认定为反叛中央的条件,以为镇压的证据[20]:140-141、146[27][28][12]:207-213、221-231、308-319,于混乱情况下另外再被特务份子加入不合宜的要求,制造国军镇压的借口[1]:96-103[15]:223-232[20]:140-141、146[14]:23-24[25]:327-337、357-366。
同日下午,处理委员会代表黄朝琴、王添灯、吴国信等人将处理大纲面交陈仪[12]:202-207,但遭得知援军将抵达的陈仪拒绝[12]:54-61[3]:145-158[15]:223-232[14]:23-24[25]:357-366,后者并指控处理委员会公然叛乱[1]:96-103。会面结束后,王添灯在晚上6时透过台湾广播电台说明事件原因和经过[12]:161-169,并宣读《三十二条处理大纲》内文与遭陈仪拒绝的详情[15]:223-232[25]:366-373,表示处理委员会协调和建言任务结束[1]:96-103[12]:54-61[3]:145-158。同时陈仪知悉国军增援部队即将到达,开始拟定详尽的武力扫荡计划,下令部队集合待命[12]:234-238、维持交通与发电厂[12]:202-207[29]:467-472、监视处理委员会行动等[12]:66-68[15]:233-239[29]:493-503。到了隔天,黄朝琴、刘启光等处理委员会成员向行政长官公署与警备总司令部表态撤回处理大纲[15]:233-239[29]:438-458,政治建设协会亦发表《告同胞书》表示反对[25]:36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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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中午12时,张慕陶向处理委员会成员肯定政治改革目标,并表示政府不会调派军队[1]:105-116;而只要民众不要求解除武装[1]:105-116,亦不会采取军事行动[12]:264-269[3]:145-158[15]:233-239[25]:366-373。到了下午2时,前往台湾调查的闽台区监察使杨亮功[15]:233-239[29]:472-480,和由刘雨卿领导、约7,000名兵力的整编第21师和宪兵第4团陆续自基隆港登陆[12]:66-68[29]:438-458、467-472,另有3,000名兵力自高雄港登陆[1]:105-116[3]:163-176[14]:26-30。
晚上10时30分,行政长官公署下令总攻击[12]:234-238、264-269,在中山堂处理委员会处理各部门事务的二百多名青年学生遭军队杀害,开会者遭到逮捕或击毙[1]:105-116[12]:66-68[3]:163-176[15]:240-246[14]:26-30。隔天凌晨,宪兵第21师第1营抵达台北市后[29]:467-472,陈仪依《戒严法》宣布台北、基隆地区全面戒严[1]:105-116[12]:66-68[15]:240-246[14]:26-30[29]:472-480;部队进驻圆山地区、警备总司令部、行政长官公署、台湾银行等地[15]:233-239,并因士兵开火造成多人死伤[12]:66-68[3]:163-176[14]:26-30。接受政府号召参与维护治安工作的一百多名不满二十岁的各学校中学生,被军队拘捕押到圆山仓库广场前集体射杀,此即圆山事件[1]:105-116[12]:231-234[3]:163-176[15]:240-246[20]:147-148。部队之后依计划巩固基隆、台北、新竹地区[12]:66-68[14]:26-30,在将台湾各地分成5个绥靖区后,南北两路部队分别向北和向南推进扫荡[12]:154-161[3]:163-176[29]:438-458。
3月10日,陈仪下令解散处理委员会和其各地分会等“非法组织”[12]:54-61、66-68[26],将成员列为黑名单[1]:120-126[12]:234-238、329-333[15]:223-232[29]:472-480;查封《民报》、《人民导报》、《大明报》,《中外日报》等民间报社[29]:472-480;审查学校职员[1]:120-126[12]:66-68[29]:472-480;查扣反动刊物[12]:66-68;禁止集会游行,自此控制相关报导。行政长官公署还派遣军警人员,以叛乱罪逮捕或暗杀处理委员会各部门干部[12]:66-68、国民大会代表、地方仕绅和社会菁英[12]:264-269[3]:176-186[15]:247-259[14]:30-32[29]:493-503,仅有林献堂、陈逸松、刘明等少数人幸免[12]:32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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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方会
1947年3月2日下午,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首次在中山堂举行,台湾其余各地纷纷成立各地方的处理委员会,协调并处理因一天前圆环缉烟事件,引发的各地暴动及政治诉求。根据二二八档案,记录以下27个处理委员会。其中(台北)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为最重要的第一层处委会,人口较多的县市地区为第二层处委会,其余为第三层处委会。各处委会之名单,主要来自分布在全台各地的情治人员提供之“密报”,其中不无虚构造假的情况。
注释
参考资料
参考书目
外部链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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