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人权与气候变化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人权与气候变化(英语:Human rights and climate change)是种概念性及法律的框架,并在其中研究、分析和处理国际人权及其与气候变化的关系。[1]此框架已被各国政府、联合国所属组织、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人权和环境倡导者以及学术界,依据《联合国气候变迁纲要公约》(UNFCCC)和核心国际人权文书,用以制定国家及国际间有关气候变化的政策。[2][3][4]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二工作组于2022年建议“将气候正义与发展以及人权两项建立联系,实现以权利为本的做法来应对涉及气候变化的正义”。[5]
对人权与气候变化所做的分析侧重于与全球环境现象相关(包括海平面上升、沙漠化、气温上升、极端天气事件和降水变化)预期会对人类产生的后果,以及政府为应对气候变化而采取的调适和缓解措施,其中会涉及人权或相关法律保护的情况。许多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采用健康环境权、其他相关权利或其他紧急环境法律做法(例如自然权),通过气候正义倡导和气候诉讼以促使政府和私人行为者采取新的或需进行的行动。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HRC)于2021年10月8日通过一项决议(第48/13号决议),承认每人均享有安全、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的权利。[6][7]
Remove ads
历史
总结
视角

一位因纽特(美洲原住民之一)行动主义者希拉·瓦特-克卢捷于2005年向美洲国家组织之下的美洲人权委员会提交一份请愿书,要求“免于因美国的作为和不作为,而造成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的影响,继而发生的侵犯人权结果”。[8]美洲人权委员会拒收请愿书,而是在2007年邀请并听取因努伊特人代表就关于人权与气候变化之间关系所提供的证词。[9]
同年,针对全球气候变化对人类影响而发表的《马累宣言》“明确(也是首度透过国际协议)指出'气候变化对人类充分享受人权方面具有明确和直接的不良影响' ,并呼吁联合国人权系统将此问题作为紧急事项以进行处理。” [10][11]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HRC)于次年(2008年)一致通过第7/23号决议,确认“气候变化对世界各地的人民和社区构成直接和深远的威胁,并影响人们能充分享有人权方面的权力 ",同时援引《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以为支持。[12]HRC透过2009年3月25日第10/4号决议[13]和2011年9月30日第18/22号决议[14]把声明重申,并将内容扩充。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OHCHR) 于2009年发布一项分析研究,将可能受到气候破坏不利影响的特定权利和人群予以确定。[15]这份报告借鉴大约30个国家,加上联合国专门机构中的10个,以及数十个其他组织的意见。 [16]报告将流离失所者、冲突和安全风险以及原住民、妇女和儿童权利受损视为主要问题。[17]
2010年,UNFCCC缔约方会议在其关于2010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于墨西哥坎昆举行)的报告中引用HRC确定人权与气候变化之间关系的用语。[18]并在会议成果报告中强调,“各方应在所有与气候变化相关的行动中充分尊重人权。”[19]
人们在近年越发体认到人权与环境之间的联系,但存在其间的关系仍存有许多问题。因此HRC在2012年确立与享有安全、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相关人权义务的指令。 [20]被指派的独立专家约翰·H·诺克斯所撰写的初步报告进一步指出,在与环境相关人权义务的应用上,需优先提供更清晰的概念。[21]
所有78个联合国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United Nations Special Procedures Mandate Holders)于2014年在国际人权日发表联合声明,呼吁各国在其人权框架下的现有义务中把气候变化谈判纳入,[22]而能为受气候变化影响的人,将其权利置于所有应对战略中的首要位置。
截至2015年3月,联合国人权与环境问题特别报告员已上任,这职位是之前针对享有安全、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权利独立专家功能的延伸。[23]在2015年于巴黎举行的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UNFCCC第21次缔约方大会)召开之前,特别报告员说将来各国在谈判协议时,应该确保所含的人权义务中含有关于气候变化的观点。[24]
缔约方大会于2015年12月12日通过的《巴黎协定》是提高人们对气候变化与人权之间关系具有体认的最重要标志。[25]《巴黎协定》是第一个包含承认人权相关性的气候协定,其使用文字表为:[26]
缔约方在采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时,应尊重、促进和考虑各自在人权、健康权,原住民、当地社区、移民、儿童、残疾人士和弱势群体的权利,以及发展权、性别平等、妇女赋权和代际平等。
Remove ads
人权法与气候变化
气候变化不仅引发生态变动,还会对世界各地社会中的社会性、经济性、政治性、文化性和法律方面造成影响。HRC确认这些人权义务能够强化气候变化领域中有关的国际和国家决策。[13]于1972年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其发表的《斯德哥尔摩宣言》奠下基础,让享有环境品质的人权能进一步受到阐述。[27]
环境保护相关事项通常不会包括在人权条约中,但反过来,环境保护是源自这些条约所保护的权利,例如生命权、食物权、用水权和健康权。 [28]展望未来,为应对气候变化而建立国家和国际缓解和调适措施时,在决策中可把最低标准的基本人权包括在内。所谓“气候种族隔离(climate apartheid)是种世界现象,描述只有富人能够免受气候变化的恶果。[29][30]曾担任过联合国特别报告员的菲利普·奥尔斯顿说过,全球变暖除会影响人类基本生命权外,还会破坏民主和法治。[30]
人权理事会在2021年第48届会议中通过第13号决议:享有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的人权。
由国际法律专家撰写的奥斯陆原则(根据人权法、国际法、环境法学与侵权行为法律制定,关于国家和企业在气候变化中的义务)于2015年发表。根据奥斯陆原则,国家和企业都有义务确保全球变暖升温控制在2°C以内。
Remove ads
涉及的权利
大多数关于人权和气候变化的国际声明都强调气候变化对生命权、食物权、用水权、健康权、住房权、发展权和自决权所具有的潜在不利影响。[31][32]这些权利在国际人权法的核心公约中均有列举,但并非所有HRC成员或UNFCCC缔约方都是这些公约的签署国。
生命权受到《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中第6条的保护,第6条阐述每个人都享有与生俱来的生命权。[33]生命权与实现其他权利措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气候变化将会对生命权产生预期和观察到的影响。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预测由于洪水、风暴、热浪、野火和干旱增加,将会导致全球死伤人数增加。 [34]气候变化同样会因增加饥饿和营养不良以及影响儿童生长发育、呼吸系统疾病和地表对流层臭氧而影响到生命权。 [34]海平面上升是因气候变暖,冰盖融化所造成,会产生不利的影响。测量海平面上升是件复杂的事,但IPCC预测到2100年全球平均海平面[35]将上升0.44米到0.74米。[36]对于马尔代夫首都所在的马累等低洼沿海岛屿,预计海平面到2025年将上升0.5米,全岛有15%的土地将被淹没,到2100年,全岛将有一半被海水淹没。[37]由于该国有42%的人口居住在离开海岸线仅100米以内的地区,纵然发生部分洪水也会导致溺水、受伤和生命损失的情事。
由于气候变化动辄是以几十年为单位来衡量,有规模上的问题,因此很难对影响的本身做研究。[37]在1998年至2008年的10年间,人类活动导致的气候变化让欧洲发生极端夏季高温事件的风险成为原来的4倍,可能性超过95%。[38]2003年发生在欧洲的热浪有75%的可能性可归因于气候变化。[37]以此做基础推测,此一高热事件在法国造成的的超额死亡案例就有15,000个。[39]
Remove ads

食物权源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第2条,缔约国必须尽最大努力,利用其可用资源来达成满足充足食物的权利。[40]气候变化会对粮食安全的四大支柱造成影响:可用性、取得性、利用性和稳定性。食物权问题特别报告员于2008年提出的报告中指出,世界粮食的种植方式必须有根本性变化,以应对不断增长的人口和气候变化的影响,同时又要避免让环境崩溃。 [41]《巴黎协定》承认在要确保粮食安全的基本优先事项下,存在粮食生产系统对气候变化所具有的特殊脆弱性。[42]公约第2条呼吁以不威胁粮食生产的方式去调适气候变化的影响,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42]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预测随着温度升高1°至3°C,中高纬度地区的粮食产量将会增加,但位于低纬度地区的作物生产力将会下降,而把较贫困地区粮食不安全的风险升高。[37]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估计将会有额外6亿人因气候变化而面临营养不良的风险,[43]尤其是撒哈拉以南非洲会受到特别严重的影响。[44]
Remove ads

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 (CESCR) 指出,用水权不仅是生存的必要条件,而且与其他权利有密切且复杂的联系,例如:住房权、健康权、最低生活保障权和食物权。[45]由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为英国政府撰写的《斯特恩报告》指出,全球水资源分布模式的变化是人们感受到气候变化影响中最强烈的一项。[46]在那些已受干旱之苦的地区,其可用水量将会进一步减少,一些(而非全部)气候模型预测地中海盆地、部分非洲南部地区和南美洲的年度地表径流,当全球温度上升2°C时,会减少30%,当上升4°C时,会减少40 - 50%。[1]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指出,与淡水相关的风险会随着温室气体浓度的增加而显著增加,预计于21世纪的气候变化将会大幅减少大多数干燥亚热带地区可再生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42]
Remove ads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确定“每人享有能取得最高身心健康标准的权利”。[47]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以某种方式保护健康权,并在其他国际和区域文书中也得到广泛保障。[48]气候变化将会把不同地区贫富之间的健康差距扩大。世界卫生组织 (WHO) 估计自1970年以来,气候变化已导致每年有150,000人死亡,原因是腹泻、疟疾和营养不良的发病率增加,主要发生在非洲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及地区。[1]根据WHO的数据,全球温度仅比工业化前水平升高1°C,造成的年度死亡人数就会翻一倍。[46]

特定问题
由气候原因所引起的人口流动效应是目前气候变化引发最有争议性的问题之一。研究显示到2100年,气候变化可能会造成大约5千万至2亿新的国内流离失所者和国际难民。[49]位于亚洲、非洲的“巨型海河三角洲”和小岛屿均面临高度的洪水和风暴风险,发生后会导致当地人大规模流离失所。[50]气候变化引起的移民将会影响或是违反基本国际人权规范。
围绕环境难民(或称“气候难民”)的气候正义概念曾经历过重要的讨论。这一概念主要是为那些为数达几百万,而无法获得国际法律保护的人填补法律和政治上的空白,因为这类移民尚未被纳入区域和国际法的规范内。[51]目前尚无明确定义以描述谁可被归类为气候难民,因为国际法中并未包含此一部分。 位于太平洋中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图瓦卢,该国的海拔仅4.6米,随时面对因气候变化造成海平面上升的风险, [52]一位名为Siego Alesana的岛民与其家人于2007年选择离开,搬到新西兰,但在2009年失去身份,而无法工作以谋生。他在2012年向新西兰移民及保护法庭申请取得难民身份,在2013年遭到拒绝,上诉后也未能成功,最终是于2014年取得难民身份。Alesana及其家人是基于气候变化的影响而提出难民身份的申请,但案件获准主要是基于人道主义理由。但移民及保护法庭确实指出气候变化造成的环境退化已成为图瓦卢的生活特点。[52]虽然新西兰法庭所做的决定并非基于气候变化影响,但并未表示完全没把气候变化相关因素列入考虑。[53]
于联合国系统中的国际移民组织为环境难民提出一工作定义:[54]
环境难民指的是主要由于环境的突然或渐进变化,对其生活或生活条件产生不利影响,而不得不暂时或永久离开,或是选择离开其惯常住所的个人或是群体,这些人在国内移动或是往国外迁移。
在对构成环境难民有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定义出现之前,任何正义都很难得到伸张。气候正义的概念将以最透明的方式应用于所有人权事务,在面对气候变化所产生某种程度上尚属未知的影响时,能保有基本的标准。[51]
Remove ads
国际性倡导和平解决不公义问题的非政府组织 - 国际示警列出46个国家 - 这些国家由于受到气候变化影响(包括水资源稀缺、耕地丧失、极端天气事件、作物生长季节缩短和冰河融化),可能会与经济、社会和政治力量相互作用,而产生“高度暴力冲突的风险”。[55]

在讨论气候变化对人口的影响时,原住民这个群组具有独特的地位。许多原住民过着仅能维持基本温饱的生活方式,而遇到气候变化的影响时,其生活方式会遭受严重破坏。许多国家的国内法对原住民的适用与对其他的人并不相同,而让采取任何法律补救措施都变得复杂。[56]气候变化对原住民的影响(参见气候变化与原住民)之有不同的原因,不仅因为原住民与土地和水具有物质和精神联系,还因为他们对当地拥有专门的生态和传统知识,有可能用于取得最佳策略以将影响缓解。[57]
联合国人权机构已确定原住民权利特别容易受到气候变化的破坏性影响。[58][59]由于气候变化,北美洲、欧洲、拉丁美洲、非洲以及亚洲和大洋洲地区的原住民的生计和文化身份受到威胁。估计约有3.7亿原住民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60]

国际事务智库海外发展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发现在气候相关灾难发生后,位于南亚的儿童人权会特别容易受到侵犯。这些包括基于性别的暴力、童工、家庭破裂以及其发展和学习中存有的障碍。研究人员认为,在减少灾害风险或调适气候变化的政策中,儿童人权很少得到优先考虑,他们建议在气候变化调适政策中必须调整干预措施以处理儿童权利的关键部分,特别是在儿童保护和教育方面。[61]
鉴于世界上许多最贫穷者日常生活所需的全部或部分,直接仰赖环境所能提供,许多国际开发机构将气候变化中的减缓以及调适活动与开发与发展视为“密不可分”。[62][63][64]
参见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