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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全民防卫动员署
中華民國的全民防衛動員主管機關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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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全民防卫动员署(英语:All-Out Defense Mobilization Agency,AODMA),简称动员署[1]或全动署,是中华民国国防部直属机关,2022年1月1日成立,下辖编有后备指挥部。主要任务为持续精进教育召集军事训练并提升中华民国国军后备部队战力、建立横向跨部会合作机制、修订后备军事动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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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1942年3月29日,国民政府公布《国家总动员法》设置“国家总动员会”,负责物资之管制与征用、人力之管制与征用、自由之限制、计划之拟定等等。5月5日,国民政府令,《国家总动员法》施行;后来此法成为台湾省戒严令时期限制自由的法规之一。
- 1955年,国防部成立“国防部参谋本部动员局”(1966年裁撤)。
- 1972年,国防部以任务编组成立“国防部总动员综合作业室”。
- 1991年5月1日,时任中华民国总统李登辉依据国民大会之决议废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动员戡乱时期结束。
- 1997年5月28日,行政院令,订定发布《全民防卫动员准备实施办法》,设立“中央全民防卫动员准备业务会报”,将国家总动员业务全面调整为全民防卫动员准备业务;同时国防部总动员综合作业室改组为“国防部全民防卫动员综合作业室”。
- 2001年11月14日,总统令,公布施行《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12月27日,行政院令废止《全民防卫动员准备实施办法》。
- 2002年6月3日,行政院将中央全民防卫动员准备业务会报改为“行政院全民防卫动员准备业务会报”,由国防部担任秘书单位。同年《国防部组织法》修法后将“全民防卫动员综合作业室”与“参谋本部作战参谋次长室军事动员处”合并成“国防部后备事务司”。[2]
- 2004年1月7日,总统令,公布废止《国家总动员法》。
- 2013年《国防部组织法》修改后,国防部后备事务司更名为“国防部全民防卫动员室”。
- 2021年6月9日,总统令,修正公布《国防部组织法》、制定公布《国防部全民防卫动员署组织法》,规定国防部增设“国防部全民防卫动员署”。12月30日,国防部举办“国防部全民防卫动员署”揭牌典礼[3][4]。
- 2022年1月1日,国防部全民防卫动员室、国防部参谋本部作战计划室整并为“国防部全民防卫动员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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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首长
- 副署长兼任执行长(文职)
- 副署长(文职)
- 副署长(军职)
组织编制
署本部[6]
- 署长1人(军文并用,比照简任第十四职等或中将)
- 副署长兼执行长1人(简任第十三职等)
- 副署长2人(其中一人职务列简任第十二职等;另一人职务列少将)
- 处长4人(简任第十一职等或少将)
- 副处长4人(简任第十职等或上校)
- 专门委员7人(荐任第九职等至简任第十职等或中校、上校)
- 科长11人、主任1人(荐任第九职等或上校)
- 视察18人、秘书1人(荐任第八职等至第九职等或中校)
- 专员20人(荐任第七职等至第八职等或少校、中校)
- 科员21人(委任第五职等或荐任第六职等至第七职等或中尉、上尉、少校)
- 办事员2人(委任第三职等至第五职等)
- 书记1人(委任第一职等至第三职等)
- 业务单位
- 署长室
- 人力动员处:分二科办事。
- 物力动员处:分三科办事。
- 动员管理处:分三科办事。
- 动员综合处:分三科办事。
- 主计室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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