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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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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恢(1182年—1268年),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江南西路南城包坊(今江西)人,祖籍淮南路合肥,北宋开封府尹包拯兄长包播九世孙[1],南宋官员,官至刑部尚书,追赠太子少保,谥文肃。
生平
出生书香世家,其父包扬、伯父包约、叔父包逊皆是陆九渊弟子,后又从朱熹游学。包恢生于宋孝宗淳熙九年(1182年),“少得朱陆渊源之学”,[2]
嘉定十三年(1220年)进士,调任江西金溪、福建光泽主簿,历官建宁府教授,江西永丰县令等职。其执法严酷,在永丰县曾诛杀自称活佛的妖僧,用棺材活埋逆媳,[3]
咸淳二年(1266)五月,累官至刑部尚书、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封南城县侯。咸淳四年,封资政殿学士,同年卒,赠少保、谥文肃。有《敝帚集》,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敝帚稿略》八卷。北京故宫博物院今藏有文天祥致包恢信札。
评价
《宋史》对包恢的评价:“历仕所至,破豪猾,去奸奸,治蛊狱,课盆盐,理银欠,政声赫然。”
注释
延伸阅读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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