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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国际军事联盟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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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英语: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缩写为NATO;法语:Organisation du Traité de l'Atlantique Nord,缩写为OTAN),简称北约组织、北约,是欧洲、北美洲国家为实现防卫合作而建立的国际组织,其成员国拥有大量核武器、常规部队,是西方世界重要的军事同盟。北约为二战后西方阵营在军事上实现战略同盟的标志,亦是马歇尔计划在军事领域的延伸、发展,是以美国、英国、法国为首的欧洲防务体系。1949年3月18日,美国、英国、法国针对以苏联及东方集团,公开建立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各创始成员国于同年4月4日于美国华盛顿特区签署《北大西洋公约》,宣告组织正式成立,而后者于1955年成立华沙条约组织与其抗衡。1990年代华约解散、苏联解体后,北约成为联合国打击国际性恐怖组织的主力之一和地区性防卫协作的组织。北约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北约理事会。理事会由成员国国家元首及政府高层、外交部部长、国防部部长组成。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最新成员瑞典于2024年3月7日所加入,至此北约总共由跨域欧洲和北美洲的32个国家组成。[3]
北约军事开支占世界国防开支的70%以上[4],成员一致认为,到2024年要达到或维持至少占GDP2%的国防开支目标。[5]根据《北大西洋公约第5条》之规定,一旦确认其任一成员受到攻击,则视为针对全体成员之攻击,其他成员需作出即时反应。该条款一般被解读为各国部队将自动参战,并不再需要各国政府授权参战,即集体自卫权。该条款于九一一事件期间被首次激活[6]。
北约曾协助反海盗行动,在联合国要求下打击亚丁湾、非洲之角、印度洋海盗[7],并在2011年根据联合国安理会1973号决议将利比亚上空设为禁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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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该组织的主要机构为北大西洋理事会(部长理事会)、防务计划委员会、计划与分析委员会、常任代表理事会、国际秘书处和军事委员会。北大西洋理事会为北约的主要决策机构,它经常举行大使级的会晤,每年至少举行两次外长级会晤,必要时举行元首会议。军事委员会为北约最高军事指挥机构,下辖欧洲盟军最高司令部、美国─加拿大区域联合防空计划小组等,军委会每年开会两至三次,负责就北约防务问题向部长理事会和防务计划委员会提出建议,其主席由军委会成员选定,任期两到三年。除法国、西班牙和冰岛外,所有成员都指派一些本国军队由北约统一指挥。1991年12月,北约设立了北大西洋合作委员会,作为同它原来的东欧集团对手中的国家进行对话的一个论坛。
北约成立以来的主要活动是通过部长理事会和防务计划委员会就高级国际重大政治问题密切磋商、协调立场;在军事方面研究和制定统一战略和行动计划;每年举行各种军事演习。
“ | 各缔约国同意对于欧洲或北美之一个或数个缔约国之武装攻击,应视为对缔约国全体之攻击。因此,缔约国同意如此种武装攻击发生,每一缔约国按照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所承认之单独或集体自卫权利之行使,应单独并会同其他缔约国采取视为必要之行动,包括武力之使用,协助被攻击之一国或数国以恢复并维持北大西洋区域之安全。此等武装攻击及因此而采取之一切措施时,均应立即呈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在安全理事会采取恢复并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必要措施后,此项措施应即终止。 | ” |
——《北大西洋公约》 第五条[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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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领袖
副秘书长[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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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


1949年4月4日,美国、加拿大、比利时、法国、卢森堡、荷兰、英国、丹麦、挪威、冰岛、葡萄牙和意大利在美国华盛顿特区签署北大西洋公约,决定成立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同年8月24日各方完成批准手续,北约正式成立。希腊、土耳其于1952年2月18日、西德于1955年5月6日、西班牙于1982年5月30日正式加入。
发展
1990年代,随着华沙公约组织解散和苏联解体,欧洲的政治和安全角势发生很大变化,北约面对的议题从过去的军事威胁扩散到全球恐怖主义、能源安全、全球暖化、疾病、网络攻击和大规模杀伤力武器扩散等各种问题上。
1991年12月,北约首创成立由北约国家、前华约国家、独联体及波罗的海三国组成的北大西洋合作委员会。1994年1月在布鲁塞尔举行的首脑会议一致通过了同中欧、东欧国家和俄罗斯建立和平伙伴关系的方案。
1997年5月,为把北约与伙伴的政治军事合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准,加强欧洲和大西洋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北约国家与伙伴国家外长共同决定成立欧洲北大西洋伙伴关系委员会。该组织的宗旨是缔约方实行集体防御,任何缔约方同他国发生战争时,必须给予援助,包括使用武力。华约解散后,北约增加其使命,如维持和平和通过对话促进地区稳定等。

北约于2001年10月4日第一次引用北约宪章第五条,认为九一一袭击事件应视为对全体成员的攻击。2003年8月,北约进入阿富汗,开始了欧洲境外首次军事行动。北约亦参与伊拉克的军警培训工作。
2002年11月21日布拉格召开的北约高峰会议,接受了第二波的申请,2004年正式接纳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就北约计划在波兰和捷克建立导弹拦截系统,俄罗斯称这样部署可能导致新一轮的军备竞赛。2009年9月17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不再继续运行部署在波兰和捷克的远程导弹拦截系统,转而部署由拦截对短程和中程导弹使用的神盾战斗系统代替,北约秘书长呼吁,明确北约和俄罗斯的导弹防御系统合作。
2017年黑山加入北约;2020年北马其顿加入北约。
2014年克里米亚被俄罗斯并吞以后,芬兰与瑞典开始考虑是否寻求加入北约。芬兰政府谈论就加入北约展开“公开讨论”。
2022年5月,由于俄罗斯入侵乌克兰,促使本来加入意愿不高的芬兰与瑞典决定申请加入北约,并于9月获得土耳其和匈牙利除外的所有成员国批准加入法案。 2023年3月27日,匈牙利议会通过批准芬兰加入北约,3月30日土耳其议会通过相关法案。最终芬兰于4月4日正式加入,成为北约第31个成员。 2024年1月23日,土耳其议会通过批准瑞典加入北约,而匈牙利议会2月26日通过相关法案。最终瑞典于3月7日正式加入,成为北约第32个成员。
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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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总统马克龙2019年11月7日提出“北约正在脑死”,认为已经没有太多功能,有些意图但由于内部分裂也没有可行性,发言后多国政要表示反对,并表示马克龙发言有点过度,[11]但三日后美媒曝光称多名欧洲官员私下或公开同意马克龙的说法。卢森堡外长让·阿塞尔博恩公开支持马克龙说法并告诉德国《明镜周刊》马克龙说的95%都是对的,美国基本利用北约攫取自身利益,土耳其这几年也比照办理,其他定期交钱的成员却基本被放置一旁无人闻问。[12]
- 德国议员、左翼党议院外事务代表亚历山大·诺伊表示,美国和土耳其是“北约的掘墓人”将这组织完全当成自身利益背书机器,[11]欧洲没理由继续维持这种无利益组织。
- 美国总统特朗普批评“美国花了太多钱保护欧洲盟友”观点,正被越来越多的美国国会议员所支持,他要求北约成员提高开支,并在2019北约领导人会议上暗示可能离开北约。[13]直到一些国家提高了向美买武器的预算后才暂时搁置,法国媒体表示美国此后这种“勒索”将成常态。
- 土耳其2018年起与西方交恶后决定购买俄国S-400导弹,2019年4月17日土耳其总统发言人易卜拉欣·卡林强势表示北约有若干国家一直威胁不准买俄军武器否则将土除名,土方不会理会这种干预内政的言论,S-400导弹购买计划将持续进行。[14]有军事分析家认为基本上是欧美更需要土耳其在中东的位置,否则北约在中东毫无角色,因此这种威胁只是外交辞令没有实行可能[15]。2021年10月,土耳其被踢出美国主导的F-35战斗机生产项目[16]。
战争
9月11日在美国发生的袭击导致北约在该组织的历史上首次援引《北大西洋公约》第5条。该条规定,对任何成员的攻击应被视为对所有人的攻击。2001年10月4日,当北约确定这些攻击确实符合北大西洋公约的条款时,该调用得到确认[17]。北约针对袭击事件采取的八项官方行动包括“雄鹰行动”和“积极奋进行动”,这是一项在地中海开展的海军行动,旨在防止恐怖分子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移动,并加强航运的总体安全 ,从2001年10月4日开始[18]。
2011年3月27日,北约决定全面接管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授权的所有针对利比亚的军事行动。
成员



仅拥有欧盟成员身份
仅拥有北约成员身份
同时拥有欧盟与北约成员身份
潜在成员
波黑(2018年12月5日)
格鲁吉亚,已在2008年正式申请加入北约。
乌克兰,已于2019年2月通过宪法修正案,把加入欧盟和北约作为国家基本方针写入宪法[23]。在2022年俄乌战争中,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在谈判中做出让步声称乌克兰放弃加入北约,期后俄乌两国之间的谈判重启[24],但并未有进展。而到2022年9月30日俄国总统普京签署条约,继侵吞克里米亚半岛以来,再度单方面将乌克兰东部与南部四个州纳为俄国领土。数小时后,泽连斯基随即在Telegram发布影片,影片中,穿着战斗迷彩服的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在乌克兰国会议长鲁斯兰·斯特凡丘克、与乌克兰总理杰尼斯·什米加尔陪同下,签署正式申请“根据加速程序”成为北约(NATO)成员国的文件,正式在2022年10月31日申请加入北约,他并表示,虽然乌克兰正在等待其他北约成员达成共识,但在基辅安全协议(Kyiv Security Compact)的保障之下,乌克兰仍然受到保护[25]。
军事支出
2019年11月28日,北约宣布同意降低美国的分摊费用。预算新规定已于2021年生效,美、德各负担北约预算的16%,过去美国分摊占比为22%,北约每年预算约25亿美元。另外,成员国也同意在2024年达到军事支出占国内生产毛额(GDP)2%的标准,至2019年时,32个成员国中仅6国达到该目标[32]。
与第三国的伙伴关系

和平伙伴关系计划成立于1994年,以每个伙伴国与北约之间的个别双边关系为基础:每个国家都可以选择其参与程度。成员包括独立国家联合体所有现任和前任成员。欧洲-大西洋合作理事会(EAPC)于1997年5月29日首次成立,是所有50个参与者之间定期协调、协商和对话的论坛。和平伙伴关系方案被认为是欧洲-大西洋伙伴关系的业务部门。还联系了其它第三国参与和平伙伴关系框架的活动,如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33][34][35][36]
2002年12月16日,欧洲联盟根据柏林附加协议与北约签署了协议。根据这项协议,欧盟如果想在国际危机中独立行动,就有可能使用北约资产,条件是北约本身不想采取行动,即所谓的“优先购买权”。例如,1982年《里斯本条约》第42条第7款规定,“如果一个成员国是其领土上武装侵略的受害者,其它成员国应尽其所能向其提供援助和协助的义务”。该条约在全球范围内适用于特定领土,而根据其第6条,北约仅限于北回归线以北的军事行动。它为也与伙伴关系计划有联系的欧盟国家提供了一个“双重框架”。[37][38][39]
此外,北约与许多其它非北约国家合作并讨论其活动。地中海对话成立于1994年,旨在以类似的方式与以色列和北非国家进行协调。《伊斯坦布尔合作倡议》于2004年宣布,作为中东对话论坛,它与地中海对话相同。这四个参与者也通过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联系在一起。2018年6月,卡塔尔表示希望加入北约,但被排除在外,称根据北大西洋公约第10条,只有欧洲国家可以加入。卡塔尔和北约早些时候于2018年1月签署了一项联合安全协议。[40][41][42][43]
与日本的政治对话始于1990年,北约逐渐增加了与不属于任何这些合作倡议的国家的联系。1998年,北约制定了一套总体指导方针,不允许关系正式制度化,但反映了盟国加强合作的愿望。经过广泛辩论,盟军于2000年商定了“接触国”一词。到2012年,联盟扩大了该小组,该小组以“全球合作伙伴”或“全球各地的合作伙伴”的名义开会讨论反盗版和技术交流等问题。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是联系国,也是澳新战略联盟的成员,联系国和北约成员国之间的类似区域或双边协议也有助于合作。北约秘书长延斯·斯托尔滕贝格表示,北约需要与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和韩国密切合作,“应对中国崛起”。哥伦比亚是北约的最新合作伙伴,可以参与北约提供的各种合作活动;它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与北约合作的拉丁美洲国家。[44][45][46][47][48]
结构

北约的所有机构和组织都被纳入文职行政或军事行政角色。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的职责直接或间接地支持整个联盟的安全。
文职机构包括:
- 北大西洋理事会(NAC)是北约中的决策机构,由成员国常驻代表或更高级别的代表(外交部长或国防部长,或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组成。NAC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就北约的政策做出重大决定。北大西洋理事会会议由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秘书长主持,在必须作出决定时,以协商一致方式商定行动,没有投票或多数决定。出席安理会席位或其任何下属委员会的每个国家都拥有本国的主权和责任。[49][50]
- 北约议会大会(NATO PA)是为北约制定战略目标的机构,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其直接与任命常任理事国或驻北约大使的成员国国家政府议会互动。北约议会大会由北大西洋联盟成员国以及13个准成员国组成。然而,它与北约不同,其目的是与北约国家的代表一起在北约理事会讨论安全政策。[51]
- 北约总部位于比利时布鲁塞尔。总部的工作人员由成员国的国家代表团组成,包括文职和军事联系处、官员或伙伴国的外交使团和外交官,以及由成员国武装部队现役人员组成的国际工作人员和国际军事人员。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在大西洋理事会或者大西洋公约联盟运动下支持北约。[52][53][54][55]
军事机构包括:
- 北约军事委员会(MC)是北约的军事机构,由成员国国防部长(CHOD)组成,就军事政策和战略向北大西洋理事会(NAC)提供建议。成员国国防部长定期由其常驻军事代表代表参加军事委员会,他们通常是两星级或三星级的将军。与安理会一样,军事委员会也不时举行更高级别的会议,即国防部长级会议,国防部长是每个国家武装部队中最高级的领导。MC由委员会主席领导,主席负责指导北约的军事行动。2008年,军事委员会将法国排出在外,因为法国于1966年决定退出北约军事指挥结构,1995年重新加入。在法国重新加入北约之前,它在国防规划委员会中没有代表,这导致了它与北约成员国之间的冲突。[56][57][58]
- 盟军作战司令部(ACO)是负责北约全球行动的北约司令部。[59]
- 盟军转型司令部(ACT),负责北约部队的改革和训练。[61]

北约是一个由32个主权国家组成的联盟,其个人主权不受加入该联盟的影响。北约没有议会,没有法律,没有执法,也没有惩罚公民个人的权力。由于缺乏主权,北约指挥官的权力和权威是有限的。北约指挥官不能惩罚不遵守合法命令等罪行;渎职;或对高级官员的不尊重。北约指挥官希望服从,但有时需要将他们的愿望或计划服从于运营商,而运营商本身也受到像联合作战司令部这样的主权行为准则的约束。[62]
北约指挥官可以以作战计划(OPLAN)、作战命令(OPORDER)、战术指导或零碎命令(FRAGO)等形式向其下属指挥官发出命令。必须遵守联合交战规则,必须始终遵守国际人道法。作战资源“仍由国家指挥,但已暂时移交给北约。尽管这些国家部队通过正式的权力移交程序,已置于北约指挥官的作战指挥和控制之下,但它们从未失去其民族特色。”高级国家代表,如国防参谋长,“被指定为所谓的红牌持有者”。警告是“逐个国家列出的限制……北约指挥官……必须考虑到”。
参见
- 军事联盟列表
- 北约军事装备清单
- 按军事支出分列的欧洲国家名单
- 自由世界军事援助部队
- 东北亚条约组织
- 南大西洋和平合作区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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