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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泼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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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泼酸事件是2017年10月20日凌晨发生在国立台湾大学研一女宿舍大厅,由于感情因素,25岁的国立台湾科技大学研究所硕士班毕业生张冕资(男性),对23岁的台大心理系研究生谢男(前男友)泼洒硫酸后自杀的刑事案件。

事实速览 台大泼酸事件, 国家/地区 ...

人物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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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2017年10月19日晚接近20日凌晨,25岁的台科大研究所硕士班毕业生张冕资到台大研一女宿舍外与23岁台大心理系研究所学生谢姓前男友谈判后被女宿监请进女宿大厅继续谈判,谈判过程中张冕资突然突袭23岁台大心理系研究所学生谢姓前男友且波及到其身旁的23岁骆姓学生

事件始由张冕资向谢假借索取钥匙之名进行谈话[1][4],谈话期间约20分钟[5][6][7],疑似感情纠纷[8]。谈判时,张拿出红色瓶盖之水瓶假藉喝茶使对方警觉松懈,尔后将此液体朝谢浇洒,经确认此液体为硫酸[9][10][11]

骆姓学生与谷姓女保全舍监也一同遭受波及:谷姓舍监当时处理学生拿取包裹的事物,未查有异状,背对着当事人,后来感到背部有灼热感才察觉,脸部手部背部多处受伤,送烧烫伤病房[12]

张见到谢闪躲后,拿刀追砍谢,追赶未成后自己割喉自残[13][14],另拿一罐硫酸从自己身上由上往下淋下。张后来死亡,目击学生表示看到时已呈现一片焦黑痕迹,身体冒烟,电击棒藏身边显示是早有预谋犯案[15][9][16]。谢重伤全身六成送加护病房清创手术[17][12],骆姓学生及谷姓女保全也受轻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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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本案造成1死3伤,台北地检署检察官陈立儒在台北市第二殡仪馆进行相验与解剖张姓死者,即将在事件调查后厘清死因,不明液体是何种液体还须鉴定。但依刑事诉讼法第252条,“被告死亡者”应为不起诉之处分,若案发后调查死者是凶杀案加害人,将绝对不起诉,民事求偿除非名下有财产可赔偿,否则赔偿部分恐怕难以得到够的赔偿。[18]学历性倾向引起讨论,但在事发调查清楚未完成时,不应贴上标签,民众不了解其中原因和事情经过远因,勿下判断。[19][20]

2018年5月29日,台北地检署侦结,检察官认定凶嫌涉嫌杀人未遂等罪,由于张冕资已自刎身亡,处分不起诉。

根据谢姓被害人在事件发生一年后在《台大心理学系季报》撰写之文章,他在受伤后在医院留医四个月,期间曾接受十数次手术复原。[21]在其留医期间,台大心理所临床组、工商组的研究生,及其好友与中学同学,成立一个关怀陪伴的网络平台,24小时在医院轮班陪伴他和其母亲。2018年2月,谢氏复原出院,但其样貌和视力留下永久损伤。[21]他在同年下半年的新学期,返回学校继续完成研究所学业。[21]

参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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