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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政亨

香港社會活動人士、港區國安法「初選案」顛覆國家政權罪罪犯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吳政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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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政亨 (英语:Gordon Ng Ching-hang,生于1978年9月9日 [1]网名李伯卢)是香港无党籍民主派人士[1]港区国安法政治犯,在香港47人案被裁定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因作为案中“首要分子”而被处以入狱7年零3个月。

事实速览 吴政亨 吳政亨, 出生 ...

履历

从澳大利亚悉尼韦弗利学院毕业后,吴政亨曾于2009年至2016年间在投资公司工作。[2]

2016年成为法律学者戴耀廷提出的战略选举计划“雷动计划”的志愿者 [3]

在没有任何选举和政治经验的情况下,在2020年立法会选举民主派初选前夕吴政亨发起了“三投三不投”的联署[a],希望民主派阵营立法会选举[4]团结一致,在立法会取得多数席位。为了帮助戴耀廷制定初选计划,吴政亨还在《苹果日报》的头版刊登广告,并写信给政界人士,为他的倡议争取支持[3]

随着初选的结束,吴政亨以“立法会联署”的名义继续他的政治活动[5]

逮捕

吴政亨于2021年1月6日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初选被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逮捕。虽然他事后获警方保释,但他与其他46人(统称为“香港47人案”或“初选案”),而于同年2月28日再次被捕,并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在他的保释申请被法院驳回后,他被还押候审[6] [7]。吴政亨也是唯一保留8天保释审查权的被告[8],并要求进行交付程序以审查他是否可以被转移到高等法院 [9]

澳大利亚政府称,由于香港不再承认双重国籍,澳大利亚官员多次被拒绝与澳中双重国籍人士进行领事接触[10]。当地媒体随后确认吴政亨某为当事人[11]

我认不认为自己犯了罪?

不认为,我绝对不认为。因此,我决定,不认罪。

至于其他未知数,既然无法逃避,只好勇敢面对。我已准备好在法院这个战场,迎接我有生以来最大的战役。我恐惧,但我不退。

——吴政亨,'认罪与不认罪之间的决择[12]

吴政亨是唯一不认罪的组织者,“主犯”或犯下“严重罪行”的人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13] 。基于多种利害关系和因素,包括澳大利亚政府的反应[14],吴政亨认为他可能会被关在监狱里20年[15]

在审判中,吴政亨被控方指控为戴耀廷的支持者,他的投票策略“构成了初选的支柱”,使初选具有约束力。 [1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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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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