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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注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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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注册处(俗称:田土厅;英语:Land Registry,LR)是香港政府发展局辖下的部门,于1993年5月1日注册总署解散时成立。土地注册处是首批根据营运基金条例成立的政府部门之一。该处的成立目的为维持一套快捷有效的土地注册制度,以便土地交易有秩序地进行。现任处长为谭惠仪。
历史
《土地注册条例》于1844年2月28日通过,同年成立土地登记所。1949年4月1日与公司登记所、商标登记所、破产管理处、信托管理处和婚姻登记所合并,成立注册总署(又称登记总署)。1993年5月1日注册总署解散,土地注册处成立,代替田土注册处(俗称田土厅)负责土地和业主立案法团的注册工作。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2002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
- 发展局(2007年7月1日﹣)
职能
- 按照《土地注册条例》为一切与土地有关的文件办理注册。
- 提供查册及供应土地登记册和有关纪录副本的服务。
- 按照《建筑物管理条例》为业主立案法团办理注册。
服务
历任土地注册处处长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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