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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关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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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关系理论是精神分析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最初可以追溯到梅兰妮·克莱因的研究成果。客体关系理论这一术语总结了不同的方法,它们的共同点是强调早期亲子关系的核心重要性以及孩子对自己和他的照顾者的看法对于以后的关系形成和个性发展。另一个共同特点是在心理治疗概念的应用中强调移情和反移情。
“客体”一词在精神分析的用法上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正统的精神分析中,它被认为是可以中和本能刺激的人或对象(例如提供性满足的人)。在客体关系理论中,该术语指的是响应伙伴,即响应主体话语的人。因此,该术语获得了强烈的情感意义,仅次要地被理解为本能冲动的目标。
客体关系描述了主体与其世界的关系。它描述了与一个人的幻想或想像的关系,这肯定会偏离真实的互动。[1][2] 主体与他的世界的关系也是哲学人类学的主题,如叔本华。[3] 特别是,存在主义哲学对主要基于个体心理学的心理学术语进行了批判,另请参见Eigenwelt。[4] 这一批评已被R·D·连恩等精神病学家采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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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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