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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朝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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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朝官制中国新朝官制。由于新朝正值王莽改制,而官制亦为改制重点,故新朝官制多变,官名及职责也十分复杂。新朝官制上承西汉官制,下启东汉官制,故欲了解该朝官制,必先对两汉官制有所了解。对于一些基本官职及相关知识,请见西汉官制东汉官制。玆依序择要介绍如下。

西汉末年的官制改革

新朝的官制上承西汉。自西汉居摄年间起,王莽便开始推行改制。而官制也相应发生变化。比如居摄元年(6年)正月,“置柱下五史,秩如御史,听政事,侍旁记疏言行。”[1]此为中低级官员的变化。

又如,居摄元年(6年)三月己丑,立宣帝玄孙皇太子,号曰孺子。以王舜太傅左辅甄丰太阿右拂甄邯太保后承。又置四少,秩皆二千石[1]其中太阿一官为始创,可参见西汉太傅、太师、太保、太阿列表。此为高级官员的变化。

始建国年间的官制改革

新朝建立后,始建国元年正月王莽建立了一整套建立在原西汉官制基础上的新的官制。其重点是十一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中央官制由此发生重大变革,而地方官制变化不大。

中央官制改革

十一公

新朝所奉五等爵中的最高一等爵位,故与下文提到的大夫元士的性质不同。“十一公”是新朝初年所封的十一位高官,按官职来说,包括四辅三公四将新朝始建国元年正月(9年),王莽按照哀章所献金匮内记录的姓名立十一公。其中“四辅,位上公。”十一公列表如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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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一公中,“王兴者,故城门令史王盛者,卖。莽案符命求得此姓名十余人,两人容貌应卜相,径从布衣登用,以视神焉。”“余皆拜为郎。是日,封拜卿大夫侍中尚书官凡数百人。诸刘为郡守,皆徙为谏大夫。”[2]

对于新封的四辅三公所司职责,王莽在所发策命中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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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将中的更始将军仅在一年之后便为宁始将军所代。始建国二年(10年),更始将军甄丰符命案自杀,故“以初睦侯姚恂宁始将军”,而已自杀的甄丰更始将军一职则无人接替。[2]天凤六年(19年)春,“莽见盗贼多,乃令太史三万六千岁历纪,六岁一改元,布天下。下书曰:“……复以宁始将军更始将军,以顺符命。易不云乎?‘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李竒曰:“易道生诸当生者也。”师古曰:“下系之辞。体化合变,故曰日新。”)予其飨哉!”欲以诳燿百姓,销解盗贼。众皆笑之。”[3]

十一公有掾属。如天凤元年(14年),“莽即真,尤备大臣,抑夺下权,朝臣有言其过失者,辄拔擢。孔仁赵博费兴等以敢击大臣,故见信任,择名官而居之。公卿入宫,吏有常数,太傅平晏从吏过例,掖门仆射苛问不逊,戊曹士收系仆射。(应劭曰:“莽自以土行,故使太傅戊曹士。士,掾也。”苏林曰:“士者,曹掾,属公府,诸曹次第之名也。”师古曰:“应说是。”)莽大怒,使执法发车骑数百围太傅府,捕士,即时死。大司空士夜过奉常亭亭长苛之,告以官名,亭长醉曰:“宁有符传邪?”士以马棰击亭长,亭长斩士,亡,郡县逐之。家上书,莽曰:“亭长奉公,勿逐。”大司空斥士以谢。”上述太傅戊曹士大司空士可为十一公掾属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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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师牺仲、太傅牺叔、国师和仲、国将和叔

《书·尧典》中,有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分宅东、南、西、北。[4]王莽以此为名,于天凤元年(14年)为号东、南、西、北四岳的四辅置属官,其方位一一对应。

天凤元年(14年),“国将哀章颇不清,莽为选置和叔,(师古曰:“特为置此官。”)敕曰:“非但保国将闺门,当保亲属在西州者。”诸公皆轻贱,而章尤甚。”[2]据此,则四辅的此种属官当置于天凤元年。此后此四官见于记载者多有。如地皇二年(21年)三辅盗贼麻起,……遣太师牺仲景尚更始将军护军王党将兵击青、徐,国师和仲曹放郭兴句町[3]地皇三年(22年)二月,赤眉太师牺仲景尚[3]天凤六年(19年)是时,关东饥旱数年,力子都等党众寖多。更始将军廉丹益州不能克,征还。更遣复位后大司马护军郭兴庸部牧李曅击蛮夷若豆等,太傅牺叔士孙喜清洁江湖之盗贼。而匈奴寇边甚。[3]

卿、大夫、元士

十一公同时,又置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位皆孤卿。同时又将原来汉朝的官名更名。更名之后,有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九卿分属三公。其情况列表如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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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所立九卿西汉的九卿不同,增加了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并将水衡都尉更名予虞,提升其地位;而从九卿行列中消失的则有西汉光禄勋卫尉太仆宗伯。其中,光禄勋卫尉太仆被列入六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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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

始建国元年设六监,位皆上卿六监列表如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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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司大夫等

又置司恭大夫司徒大夫司明大夫司聦大夫司中大夫诵诗工彻膳宰,“以司过。”“令王路设进善之旌,非谤之木,敢谏之鼓。谏大夫四人常坐王路门受言事者。”[2]故上述五司大夫等官员皆为监察官。

五威将帅

新朝始建国元年(9年)秋,“遣五威将王竒等十二人班符命四十二篇于天下。”“五威将奉符命,赍印绶,王侯以下及吏官名更者,外及匈奴西域,徼外蛮夷,皆即授新室印绶,因收故汉印绶。赐吏爵人二级,民爵人一级,女子百户羊酒,蛮夷币帛各有差。大赦天下。”始建国二年(10年),“五威将帅七十二人还奏事,汉诸侯王为公者,悉上玺绶为民,无违命者。封将为,帅为。”[2]

五威将是奉有上述对内、对外特殊使命的官员。“五威将乘文车,驾马,背负鷩鸟之毛,服饰甚伟。每一将各置左、右、前、后、中帅,凡五帅。衣冠车服驾马,各如其方面色数。师古曰:“色者,东方青,南方赤也。数者,若木数三,火数二之类也。”)将持,称太一之使;帅持,称五帝之使。”又称始建国二年“五威将帅七十二人还奏事。”可见五威将帅中,将12人,帅60人,共计72人。《史记·封禅书》:“天神贵者太一太一佐曰五帝。”据此,五威将帅可能的情况如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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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威司命、中城四关将军

新朝始建国元年(9年)冬,“置五威司命中城四关将军。司命司上公以下,中城主十二城门。”此处的十二城门指新朝首都常安的十二城门。王莽策命统睦侯陈崇五威司命,其辞曰:[2]

策命统睦侯陈崇曰:“咨尔崇。
夫不用命者,乱之原也;
大奸猾者,贼之本也;
铸伪金钱者,妨宝货之道也;
骄奢逾制者,凶害之端也;
漏泄省中及尚书事者,‘机事不密则害成’也;
拜爵王庭,谢恩私门者,禄去公室,政从亡矣:
凡此六条,国之纲纪。是用建尔作司命,‘柔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鳏寡,不畏强圉’,帝命帅繇,统睦于朝。

五威司命中城四关将军列表如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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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伯、右伯

始建国二年(10年),更始将军甄丰之子甄寻(时为侍中京兆大尹茂德侯)因为不满父亲封赏过低,“即作符命,言新室当分,立二伯。以右伯太傅平晏左伯,如周召故事。”(颜师古曰:“分陕者,欲依周公召公故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自陕以西召公主之。陕即今陕州,是其地也。)王莽即从之,拜甄丰右伯;随即因甄寻作符命妄称黄皇室主为其妻而収捕甄寻符命案爆发,甄寻逃亡,甄丰自杀。“方士华山,岁余捕得,辞连国师公歆侍中东通灵将五司大夫隆威侯右曹长水校尉伐虏侯大司空左关将军堂威侯,及门人侍中骑都尉丁隆等,牵引公卿党亲列侯以下,死者数百人。”《尚书·舜典》说:“流共工幽州,放驩兜崇山,窜三苗三危,殛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王莽仿照共工等的旧例,“流幽州,放三危,殛羽山,皆驿车载其尸传致云。”[2]

太子的师、友、祭酒

始建国三年(11年),“为太子置师友各四人,秩以大夫。以故大司徒马宫师疑,故少府宗伯凤傅丞博士袁圣阿辅京兆尹王嘉保拂,是为四师;故尚书令唐林胥附博士李充犇走谏大夫赵襄先后中郎将廉丹御侮,是为四友。又置师友祭酒侍中谏议六经祭酒各一人,凡九祭酒,秩上卿琅邪左咸讲春秋颍川满昌讲诗长安国由讲易平阳唐昌讲书沛郡陈咸讲礼崔发讲乐祭酒。遣谒者持安车印绶,即拜楚国龚胜太子师友祭酒,胜不应征,不食而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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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官制改革

始建国元年的改革不仅改变了中央官制,也改变了地方官制,至少是其名称。地方官员及监察地方官员的更名情况如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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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级改革

始建国元年又改汉朝的职级为新名称。“车服黻冕,各有差品。”其变更情况如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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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军领政改革

始建国三年(11年),王莽又进行了一次不成功的以军领政的实验。“是时诸将在边,须大众集,吏士放纵,而内郡愁于征发,民弃城郭流亡为盗贼,并州平州尤甚。莽令七公六卿号皆兼称将军,遣著武将军逯并等填名都,中郎将绣衣执法各五十五人,分填縁边大郡,督大奸猾擅弄兵者,皆便为奸于外,挠乱州郡,货赂为市,侵渔百姓。”这些军人在地方胡作非为,扰乱地方行政,使得王莽不得不下书称:“虏知罪当夷灭,故遣猛将分十二部,将同时出,一举而决绝之矣。内置司命军正,外设军监十有二人,诚欲以司不奉命,令军人咸正也。今则不然,各为权埶,恐猲良民,妄封人颈,得钱者去。毒蠚并作,农民离散。司监若此,可谓称不?自今以来,敢犯此者,辄捕系,以名闻。”结果这些军人“犹放纵自若”。[2]

这次改革在官制方面的影响在中央便是“七公六卿号皆兼称将军”,在地方则是中央派出的中郎将绣衣执法各五十五人,另外内置司命军正,外设军监十有二人。其目的是依靠军队监督管理国家的官僚系统,以便稳定治安。

七公六卿号称将军

中央的“七公六卿号皆兼称将军”此后一直延续下去。如地皇三年(22年)“是时下江兵盛,新巿朱鲔平林陈牧等皆复聚众,攻击郷聚。莽遣司命大将军孔仁豫州纳言大将军严尤秩宗大将军陈茂荆州……”[3]此为冠将军号的实例。所谓“七公六卿”应指十一公四将(本身即为将军)之外的四辅三公以及九卿中除去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外的其余六卿。地皇四年(23年)王莽又诏:“太师王匡国将哀章司命孔仁兖州牧寿良卒正王闳杨州牧李圣亟进所部州郡兵,凡三十万众,迫措青、徐盗贼。纳言将军严尤秩宗将军陈茂车骑将军王巡左队大夫王吴亟进所部州郡兵凡十万众,迫措前队丑虏。明告以生活丹青之信,复迷惑不解散,皆并力合击,殄灭之矣!”[3]这段叙述中,属于四辅太师国将未加将军号,而六卿中的纳言秩宗皆冠将军。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段话及上面提到的地皇三年的叙述中,司命冠有将军号,而此处则未冠。司命应指五威司命,本身并非七公六卿。

中郎将、绣衣执法

中郎将绣衣执法最早可见于始建国二年(10年)。该年,“莽意以为制定则天下自平,故锐思于地理,制礼作乐,讲合六经之说。公卿旦入暮出,议论连年不决,不暇省狱讼冤结民之急务。县宰缺者,数年守兼,一切贪残日甚。中郎将绣衣执法在郡国者,并乘权埶,传相举奏。”[2]

按,中郎将的职责不仅涉内政,兼有对外职责。如始建国二年,“遣中郎将蔺苞戴级驰之塞下,召拜当为单于者。”[2]始建国三年所封太子四友中,有“中郎将廉丹御侮”。“御侮”其名亦似有对外征伐之意。对内者可见地皇三年(22年),“莽遣中郎将奉玺书劳丹、匡,进爵为公,封吏士有功者十余人。”[3]

司命军正、军监

《汉书·王莽传》中,司命军正军监仅出现于上述文字中。其余未详。

天凤元年之后的官制改革

天凤元年(14年),王莽对地方官制及吏禄制度进行了重要改革。

中央官制改革

左右刺奸

天凤四年(17年),复明六筦之令。每一筦下,为设科条防禁,犯者罪至死,吏民抵罪者浸众。又一切调上公以下诸有奴婢者,率一口出钱三千六百,天下愈愁,盗贼起。纳言冯常六筦谏,莽大怒,免常官。置执法左右刺奸[3]陈直据汉印指出:“王莽除京师置左右刺奸外,县与五等分国亦置刺奸。”[6]

理军

天凤六年(19年)是时,关东饥旱数年,力子都等党众寖多。更始将军廉丹益州不能克,征还。更遣复位后大司马护军郭兴庸部牧李曅击蛮夷若豆等,太傅牺叔士孙喜清洁江湖之盗贼。而匈奴寇边甚。……又博募有竒技术可以攻匈奴者,将待以不次之位。……莽知其不可用,苟欲获其名,皆拜为理军,赐以车马,待发。[3]

捕盗都尉

地皇二年(21年)三辅盗贼麻起,乃置捕盗都尉官,令执法谒者追击长安中,建鸣鼓攻贼幡,而使者随其后。遣太师牺仲景尚更始将军护军王党将兵击青、徐,国师和仲曹放郭兴句町。转天下谷币诣西河五原朔方渔阳,每一郡以百万数,欲以击匈奴[3]

养赡

地皇三年(22年)流民入关者数十万人,迺置养赡官禀食之。使者监领,与小吏共盗其禀,饥死者十七八。先是,莽使中黄门王业长安市买,贱取于民,民甚患之。业以省费为功,赐爵附城。莽闻城中饥馑,以问业。业曰:“皆流民也。”乃市所卖梁飰肉羹,持入视莽,曰:“居民食咸如此。”莽信之。[3]

九虎

地皇四年(23年)莽拜将军九人,皆以虎为号,号曰“九虎”,将北军精兵数万人东,内其妻子宫中以为质。时省中黄金万斤者为一,尚有六十匮,黄门钩盾臧府中尚方处处各有数匮。长乐御府中御府都内平准帑藏钱帛珠玉财物甚众,(师古曰:“御府有令丞,少府之属官也,掌珍物。中御府者,皇后之府藏也。平准令丞属大司农,亦珍货所在也。”)莽愈爱之,赐九虎士人四千钱。众重怨,无鬬意。九虎华阴回谿,距隘,北从河南至山。于匡持数千弩,乘堆挑战。邓晔将二万余人从阌郷南出枣街作姑,破其一部,北出九虎后击之。六虎败走。史熊王况诣阙归死,莽使使责死者安在,皆自杀;其四虎亡。(师古曰:“六人败走,二人诣阙自杀,四人亡。”)三虎郭钦陈翚成重收散卒,保京师仓。(师古曰:“九人之中,六人败走,三人保仓也。京师仓在华阴灌北渭口也。翚音晖。”)[3]

地方官制改革

天凤元年(14年),“莽以周官王制之文,置卒正连率大尹,职如太守属令属长,职如都尉。置州牧部监二十五人。见礼如三公上大夫,各主五氏作卒正连率属令属长,皆世其官,其无爵者为。”

据有关研究,玆列其可能情况如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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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改革将原来首长大尹一分为三类:卒正连率大尹都尉则一分为两类:属令属长。由上文可见,新朝实行的分封制郡县制是相互结合的,郡县首长与受有茅土诸侯二合一。实际上五等爵中的(可能还包括附城)的食地皆可能暨郡县,所以新朝所推行的分封制实际上是为郡县制加了一层外衣,其本质仍然是郡县制[7]

同时,随着六队六尉等的建立,新朝也派出监察官员对这些队、尉进行监察。天凤四年(17年),选用能吏侯霸等分督六尉六队,如汉刺史,与三公士郡一人从事。[3]这部分内容详见新朝行政区划

地皇二年(21年)正月,以州牧三公,刺举怠解,师古曰:“解读曰懈。”更置牧监副,秩元士,冠法冠,行事如汉刺史[3]

以军领政改革

地皇元年(20年)莽见四方盗贼多,复欲厌之,又下书曰:“予之皇初祖考黄帝定天下,将兵为上将军,建华盖,立斗献,内设大将,外置大司马五人,大将军二十五人,偏将军百二十五人,裨将军千二百五十人,校尉万二千五百人,司马三万七千五百人,十一万二千五百人,当百一十二万五千人,士吏四十五万人,千三百五十万人,(晋灼曰:“自五大司马至此皆以五乘之也。”师古曰:“晋说非也。从上计之,或五或十,或两或三。”)应恊于‘弧矢之利,以威天下’。(师古曰:“易下系辞曰:‘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言所立将率,以合此意。木弓曰弧。”)予受符命之文,稽前人,将条备焉。”于是置前后左右中大司马之位,赐诸州牧号为大将军,郡卒正连帅大尹偏将军属令裨将军县宰校尉。乘传使者经历郡国,日且十辈,仓无见谷以给,传车马不能足,赋取道中车马,取办于民。[3]

据有的学者研究,此次官职与军职的对应关系如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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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改革虽然新封许多军职,但大多为官僚冠以将军等名号,故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军制改革。[7]

吏禄制度

天凤三年(16年)“五月,莽下吏禄制度,曰:“予遭阳九之阸百六之会,国用不足,民人骚动,自公卿以下,一月之禄十布二匹,(孟康曰:“緵,八十缕也。”师古曰:“緵音子公反。”)或一匹。予每念之,未尝不戚焉。今阸会已度,府帑虽未能充,略颇稍给,其以六月朔庚寅始,赋吏禄皆如制度。”四辅公卿大夫,下至舆僚,凡十五等。僚禄一岁六十六,稍以差增,上至四辅而为万斛云。[2]

天凤五年(18年)天下以不得奉禄,并为奸利,郡尹县宰家累千金。莽下诏曰:“详考始建国二年胡虏猾夏以来,诸军吏及縁边吏大夫以上为奸利增产致富者,收其家所有财产五分之四,以助边急。”公府士驰传天下,考覆贪饕,开吏告其将,奴婢告其主,几以禁奸,奸愈甚。[3]

保灾令

天凤三年(16年)五月,王莽又曰: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賔,莫非王臣。’(师古曰:“莽引小雅北山之诗也。”)盖以天下养焉。周礼膳羞百有二十品,今诸侯各食其;(师古曰:“谓食同,食国,食则也。”)附城食其;(师古曰:“辟,君也。任,公主也。辟音壁。任音壬。”)大夫元士食其。(师古曰:“谓因官职而食地也。”)多少之差,咸有条品。岁丰穰则充其礼,有灾害则有所损,与百姓同忧喜也。其用上计时通计,天下幸无灾害者,太官膳羞备其品矣;即有灾害,以什率多少而损膳焉。东岳太师立国将军保东方三州一部二十五郡;南岳太傅前将军保南方二州一部二十五郡;西岳国师宁始将军保西方一州二部二十五郡;北岳国将卫将军保北方二州一部二十五郡;大司马纳卿言卿仕卿作卿京尉扶尉兆队右队中部左洎前七部;(服虔曰:“大司马保此官,皆如郡守也。”晋灼曰:“左与前故特七部。”师古曰:“洎亦臮字也。臮,及也。队音遂。此下并同。”)大司徒乐卿典卿宗卿秩卿翼尉光尉左队前队中部右部有五郡;大司空予卿虞卿共卿工卿师尉列尉祈队后队中部洎后十郡;及六司六卿,皆随所属之公保其灾害,亦以十率多少而损其禄。从官中都[需要消歧义]官吏食禄都内之委者,以太官膳羞备损而为节。诸侯附城、群亦各保其灾害。几上下同心,劝进农业,安元元焉。”莽之制度烦碎如此,课计不可理,吏终不得禄,各因官职为奸,受取赇赂以自共给。”[2]

十一公所保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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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按有些学者之考证,则上述十一公所保州、部、郡可能如下(其中关于西方州部的争论,请参见新朝行政区划):[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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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爵制

五等爵制的实行与第一次封爵(西汉居摄三年(8年))

西汉居摄三年(8年),王莽奏请太后实行五等爵制。王莽在奏疏中认为,“明圣之世,国多贤人”,并回顾了历代封国的情况,称“制礼作乐,实考爵五等,地四等,有明文;[9]爵三等,有其说,无其文。孔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臣请诸将帅当受爵邑者爵五等,地四等。”奏可。[1]

其封爵情况为,“封者高为侯伯,次为子男,当赐爵关内侯者更名曰附城,凡数百人。击西海者以“”为号,槐里以“”为号,翟义以“”为号。”[1]

经群臣奏,太后诏曰:“进摄皇帝褒新侯新举公赏都侯褒新公,封衍功侯。”[1]

第二次封爵(新朝始建国元年正月(9年))

新朝始建国元年正月(9年),王莽大封爵位。该年秋,“五威将奉符命,赍印绶,王侯以下及吏官名更者,外及匈奴西域,徼外蛮夷,皆即授新室印绶,因收故汉印绶。赐吏爵人二级,民爵人一级,女子百户羊酒,蛮夷币帛各有差。大赦天下。”[2]其封爵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类。

总结
视角

一、王氏宗亲

王莽封子王临皇太子王安新嘉辟颜师古曰:“辟,君也。谓之辟者,取为国君之义,音壁。”)封已故子王宇之子六人:功隆公寿功明公功成公功崇公功昭公功著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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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王氏齐缞之属为大功小功缌麻,其女皆为。男以“”、女以“”为号焉,皆授印韨。”[2]

地皇二年(21年)正月,新迁王安病死。初,莽为侯就国时,幸侍者增秩怀能开明怀能生男增秩生男、女开明生女,皆留新都国,以其不明故也。(师古曰:“言侍者或与外人私通所生子女,不可分明也。”)及疾甚,莽自病无子,为安作奏,使上言:“兴等母虽微贱,属犹皇子,不可以弃。”章视群公,皆曰:“安友于兄弟,冝及春夏加封爵。”于是以王车遣使者迎兴等,封功脩公功建公睦脩任睦逮任。孙功明公寿病死,旬月四丧焉。莽坏汉孝武孝昭庙,分葬子孙其中。[3]

天凤五年(18年)以直道侯王涉卫将军。涉者,曲阳侯子也。成帝世为大司马,荐莽自代,莽恩之,以为曲阳非令称,乃追谥直道让公嗣其爵。[3]

地皇元年(20年)七月,大风毁王路堂。复下书曰:

“乃壬午𫗦时,有列风雷雨发屋折木之变,予甚弁焉,予甚栗焉,予甚恐焉。伏念一旬,迷迺解矣。(师古曰:“先言列风雷雨,后言迷乃解矣,盖取舜‘纳于大麓,列风雷雨不迷’以为言也。”)昔符命文立新迁王雒阳,为统义阳王。是时予在摄假,谦不敢当,而以为公。其后金匮文至,议者皆曰:‘雒阳为统,谓据土中为新室统也,冝为皇太子。’自此后,久病,虽瘳不平,朝见挈茵舆行。(服虔曰:“有疾以执茵舆之行也。”晋灼曰:“汉仪注皇后、倢伃乘辇,余者以茵,四人举以行。岂今之板舆而铺茵乎?”师古曰:“晋说非也。此直谓坐茵褥之上,而令四人对举茵之四角,舆而行,何谓板舆乎?”)见王路堂者,张于西厢及后阁更衣中,李竒曰:“张,帐也。”晋灼曰:“更衣中,谓朝贺易衣服处,室屋名也。”又以皇后被疾,且去本就舍,妃妾在东永巷。(师古曰:“言临侍疾,故去其本所居,而来就此止息,是以妃妾在东永巷也。”)壬午,列风毁王路西厢及后阁更衣中室。昭宁堂池东南榆树大十围,东僵,击东阁,阁即东永巷之西垣也。皆破折瓦坏,发屋拔木,予甚惊焉。又候官犯心前星,厥有占,予甚忧之。伏念紫阁图文,太一黄帝皆得瑞以仙,后世裦主当登终南山。所谓新迁王者,乃太一新迁之后也。(服虔曰:“太一、黄帝欲令安追继其后也。”)统义阳王乃用五统以礼义登阳上迁之后也。临有兄而称太子,名不正。宣尼公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至于刑罚不中,民无错手足。’(师古曰:“论语载孔子对子路之言。错,安置也,音千故反。莽追谥孔子为褒成宣尼公。”)惟即位以来,阴阳未和,风雨不时,数遇枯旱蝗螟为灾,谷稼鲜耗,百姓苦饥,蛮夷猾夏,寇贼奸宄,人民正营,无所错手足。深惟厥咎,在名不正焉。其立新迁王统义阳王,几以保全二子,子孙千亿,外攘四夷,内安中国焉。”[3]

二、古帝王及先贤、王氏同族

王莽孺子婴定安公,“永为室賔”,“其以平原安德漯阴重丘,凡户万,地方百里,为定安公国。立汉祖宗之庙于其国,与后并,行其正朔服色。世世以事其祖宗,永以命德茂功,享历代之祀焉。以孝平皇后为定安太后。”并改明光宫定安馆定安太后居之。以大鸿胪府为定安公第,皆置门卫使者监领。敕阿乳母不得与语,常在四壁中,至于长大,不能名六畜。后以女孙子妻之。[2]

王莽又封“黄帝帝少昊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帝夏禹皋陶伊尹”之后,以及后及后。王莽既称王氏(元城王氏)为黄帝虞帝之后,又考证“氏凡五姓者,皆黄、虞苗裔,予之同族也。”故“其令天下上此五姓名籍于秩宗,皆以为宗室。世世复,无有所与。其元城王氏,勿令相嫁娶,以别族理亲焉。”又封陈崇田丰,分别奉胡王后、敬王后。其情况如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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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臣

王莽按照哀章所献金匮内记录的姓名立十一公。其中“四辅,位上公。”十一公列表如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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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一公中,“王兴者,故城门令史王盛者,卖。莽案符命求得此姓名十余人,两人容貌应卜相,径从布衣登用,以视神焉。”[2]

“天下皆以前有翟义赵明等领州郡,怀忠孝,封牧为,守为附城。又封旧恩戴崇金涉箕闳杨并等子皆为。”[2]

始建国四年(12年),“改十一公号,以“新”为“心”,后又改“心”为“信”。”[2]

此后,王莽又对在位大臣时有封爵。如天凤四年(17年)五月,莽曰:“保成师友祭酒唐林、故谏议祭酒琅邪纪逡,孝弟忠恕,敬上爱下,博通旧闻,德行醇备,至于黄发,靡有愆失。其封林为建德侯,逡为封德侯,位皆特进,见礼如三公。赐弟一区,钱三百万,授几杖焉。”[3]

四、诸侯及四夷

同时,“令诸侯大夫人夫人世子,亦受印韨。”又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百王不易之道也。汉氏诸侯或称王,至于四夷亦如之,违于古典,缪于一统。其定诸侯王之号皆称,及四夷僭号称王者皆更为。”[2]

比如《汉书》记述始建国元年四月徐郷侯刘快起兵反叛时,提到“快兄,故汉胶东王,时改为扶崇公。”[2]

始建国二年(10年),“五威将帅七十二人还奏事,汉诸侯王者,悉上玺绶为民,无违命者。”[2]诸侯王自此削为民。

始建国二年(10年)十一月,立国将军孙建鉴于原汉朝刘氏在各地作乱,建议“诸刘为诸侯者,以户多少就五等之差;其为者皆罢,待除于家。”王莽曰:“可。嘉新公国师符命为予四辅明德侯刘龚率礼侯刘嘉等凡三十二人皆知天命,或献天符,或贡昌言,或捕告反虏,厥功茂焉。诸刘与三十二人同宗共祖者勿罢,赐姓曰。”“唯国师以女配莽子,故不赐姓。改定安太后号曰黄皇室主,绝之于汉也。”[2]

五、功臣

新朝始建国元年(9年)秋,“五威将奉符命,赍印绶,王侯以下及吏官名更者,外及匈奴西域,徼外蛮夷,皆即授新室印绶,因收故汉印绶。”[2]五威将“北出者,至匈奴庭,授单于印,改汉印文,去“玺”曰“章”。单于欲求故印,陈饶椎破之,语在匈奴传单于大怒,而句町西域后卒以此皆畔。还,拜为大将军,封威德子。”始建国二年(10年),“五威将帅七十二人还奏事,汉诸侯王者,悉上玺绶为民,无违命者。封将为,帅为。”[2]

地皇元年(20年)钜鹿男马适求等谋举燕赵兵以诛莽,大司空士王丹发觉以闻。莽遣三公大夫逮治党与,连及郡国豪杰数千人,皆诛死。封丹为辅国侯[3]

地皇二年(21年)上谷储夏自请愿说瓜田仪,莽以为中郎,使出仪。仪文降,未出而死。(师古曰:“上文书言降,而身未出。”)莽求其尸葬之,为起冢、祠室,谥曰瓜宁殇男,几以招来其余,然无肯降者。[3]

地皇三年(22年)冬,无盐索卢恢等举兵反城。廉丹王匡攻拔之,斩首万余级。莽遣中郎将奉玺书劳丹、匡,进爵为,封吏士有功者十余人。[3]

地皇三年(22年)赤眉别校董宪等众数万人在梁郡王匡欲进击之,廉丹以为新拔城罢劳,当且休士养威。匡不听,引兵独进,丹随之。合战成昌,兵败,匡走。丹使吏持其印韨节付匡曰:“小儿可走,吾不可!”遂止,战死。校尉汝云王隆等二十余人别鬬,闻之,皆曰:“廉公已死,吾谁为生?”驰犇贼,皆战死。莽伤之,下书曰:“惟公多拥选士精兵,众郡骏马仓谷帑藏皆得自调,忽于诏策,离其威节,骑马呵噪,为狂刃所害,乌呼哀哉!赐谥曰果公。”[3]

授诸侯茅土(新朝始建国四年,即12年)

始建国四年(12年),王莽明堂,授诸侯茅土[2]

王莽)下书曰:“予以不德,袭于圣祖,为万国主。思安黎元,在于建侯,分州正域,以美风俗。追监前代,爰纲爰纪。惟在尧典十有二州,卫有五服诗国十五,抪遍九州。(师古曰:“谓周南、召南、卫、王、郑、齐、魏、唐、秦、陈、郐、曹、豳、鲁、商,凡十五国也。一曰,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郐、曹、豳,是为十五国。”)殷颂有‘奄有九有’之言。禹贡九州周礼司马则无。帝王相改,各有云为。或昭其事,或大其本,厥义箸明,其务一矣。昔周二后受命,故有东都、西都之居。予之受命,盖亦如之。其以洛阳为新室东都,常安为新室西都。邦畿连体,各有采任。州从禹贡,爵从周氏诸侯之员千有八百,附城之数亦如之,以俟有功。诸一同,有众万户,土方百里。一国,众户五千,土方七十里。一则,众户二千有五百,土方五十里。附城大者食邑九成,众户九百,土方三十里。自九以下,降杀以两,至于一成。(如淳曰:“十里为成。”)五差备具,合当一则。今已受茅土者,公十四人,侯九十三人,伯二十一人,子百七十一人,男四百九十七人,凡七百九十六人。附城千五百一十一人。九族之女为者,八十三人。及汉氏女孙中山承礼君遵德君脩义君更以为十有一公九卿十二大夫二十四元士。定诸国邑采之处,使侍中讲礼大夫孔秉等与州部众郡晓知地理图籍者,共校治于寿成朱鸟堂。予数与群公祭酒上卿亲听视,咸已通矣。夫褒德赏功,所以显仁贤也;九族和睦,所以褒亲亲也。予永惟匪解,思稽前人,将章黜陟,以明好恶,安元元焉。”以图簿未定,未授国邑,且令受奉都内,月钱数千。诸侯皆困乏,至有庸作者。

王莽该书及天凤三年(16年)五月的《保灾令》,列诸侯食地于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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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授诸侯茅土(天凤四年,即17年)

天凤四年(17年)六月,更授诸侯茅土明堂,曰:“予制作地理,建封五等,考之经蓺,合之传记,通于义理,论之思之,至于再三,自始建国之元以来九年于兹,迺今定矣。予亲设文石之平,陈菁茅四色之土,(师古曰:“尚书禹贡‘苞匦菁茅’,儒者以为菁,菜名也,茅,三脊茅也。而莽此言以菁茅为一物,则是谓善茅为菁茅也。土有五色,而此云四者,中央之土不以封也。菁音精。”)钦告于岱宗泰社后土、先,以班授之。各就厥国,养牧民人,用成功业。其在縁边,若江南,非诏所召,遣侍于帝城者,纳言掌货大夫且调都内故钱,予其禄,公岁八十万,侯伯四十万,子男二十万。”然复不能尽得。莽好空言,慕古法,多封爵人,性实遴啬,托以地理未定,故且先赋茅土,用慰喜封者。[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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