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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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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镇(1560年—1629年),君静鲁岳,又自号野同翁[1]直隶桐城县(今安徽省桐城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应天乡试举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登进士[2],授大名府推官,二十六年九月行取考选,三十年二月擢拔为江西道御史,告病归。三十五年补原职,两淮巡盐,四十年巡按河南。

天启二年(1622年)起复贵州道御史,升迁大理寺丞,历官左少卿。五年养病去职。

天启元年(1622年),邹元标冯从吾于北京创立首善书院,邀集同志讲学,高攀龙钟羽正叶向高等相继在此议论时政,方大镇亦应邀参与。遭给事中朱童蒙等弹劾,谓有东林之嫌,请予以禁毁。朝廷阉党下令捣毁首善书院,邹、冯皆去位。大镇又卜卦得“同人于野”,自号野同翁,遂引疾归里,隐居浮山下的“此藏轩”,与吴应宾论学,再后隐居“白鹿山庄”。大镇天性至孝,母丧,守母墓,过度哀伤而卒,享年七十岁。[3]著有《方大理集》。有子方孔炤,孙方以智

家族

曾祖方敬义。祖父方泓。父方学渐,廪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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