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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
香港警察暴力案件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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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又称暗角七警事件、七警打人事件,是于2014年10月14日香港雨伞革命期间,有七名警务人员将示威者曾健超抬到添马公园一个暗角并殴打之事件。
2014年10月14日晚上,无线电视、苹果日报、亚洲电视、Now TV、香港警方的摄录队[6]在添马公园海滨拍摄到七名涉案警察把双手已被手铐反锁背后的公民党成员、社工曾健超抬到添马公园一个政府泵房变电站外的阴暗角落,其后五名警察对双手上铐无力反抗或自我保护的曾健超拳打脚踢近四分钟,另有两名警察负责把风。新闻片段播出后,香港警察滥用职权的暴力行为引发香港社会及外界哗然。
2017年2月14日,法庭裁定七名涉案警员罪名成立,并于2月17日各判处入狱两年。[7]两个警察协会举行集会支持涉事警员,被指是混淆是非,引起社会各界关注[8]。声援犯案警员的集会中有人侮辱主审法官[9],警察员佐级协会违反公安条例于界限街的游乐场举行“会员大会”,逾三万个现役警务人员、退休警务人员及家属出席,当中亦包括部分建制派立法会议员,因此被批评实际上为政治集会。集会期间有现职警察在讲台上自比为遭受纳粹逼害的犹太人[10],被以色列及德国的外交当局批评为极不恰当[11]。
2016年5月30日,曾健超被控拒捕,被判囚五周,2017年3月20日因七警被定罪入狱,放弃上诉入狱服刑,一个月后获释。
2019年7月26日,上诉庭裁定七人中二人上诉得直并撤销刑事判决,并扣减其余五人刑期至15到18个月不等。
2020年4月17日,香港终审法院驳回对案中被判有罪及入狱的五名罪犯发出上诉许可,全案定谳[12]。
2021年,在千禧年前入职的黄祖成、白荣斌被警务处处长确认革职,他们已丧失所有福利(不限公务员退休金兼长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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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2014年10月14日晚上,不少示威者响应网上号召占据龙和道,一度发生警民冲突,冲突期间曾健超在占领区内一个花槽从高处向警察淋液体,随即被在场警察制服。其后,当晚多家电视台播出无线新闻拍摄的片段,多名穿着警方背心的便衣警务人员在一处暗角围殴一名示威者,后来确认被围殴的示威者是曾健超。
涉案警察
根据法庭有关被告人的资料[13]:
- 黄祖成,男,50岁,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
- 刘卓毅,男,31岁,观塘区反黑组高级督察
- 白荣斌,男,43岁,观塘区反黑组警长
- 刘兴沛,男,39岁,观塘区反黑组警员
- 陈少丹,男,33岁,东九龙区刑事总部警员
- 关嘉豪,男,33岁,九龙城区刑事侦缉警员
- 黄伟豪,男,38岁,观塘区反黑组警员
事件经过
2014年10月15日凌晨,七名警务人员将公民党成员曾健超抬到龙和道暗角殴打。无线新闻播放的新闻画面显示,注册社工、选委会选委兼公民党成员曾健超在占领区内一个花槽从高处向警察淋液体后被在场警员制服,遭两个督察级警察及五个初级警务人员,以胶索带反绑双手,再抬到龙和道近中环海滨长廊的一阴暗处(22.28285°N 114.16471°E),对他拳打脚踢,又反复踩向曾健超。有部分警察则在旁把风,以防被记者近距离拍到过程。之后有两个参与围殴的警察离开,其余警察则继续围殴曾健超。整个殴打过程历时4分钟,曾健超饱受拳脚后,被扯起带走。
涉案警察在第一案发现场添马公园围殴曾健超后,满身伤痕的曾健超被押送到中区警署。曾健超声称在中区警署会见室内接受问话期间,曾经尝试用手机自拍面部被殴打后的伤痕,但过程被参与围殴的陈少丹和关嘉豪发现,两个涉案警员于是强逼曾健超交出手机,并企图夹他的手指到手机进行指纹解锁,以便检查手机内的资料,销毁可能与案件有关的相片[14],但因为手机须要用密码解锁,当曾健超表示不会把手机解锁后,警员陈少丹用右手的手背大力掌掴曾健超的右边脸两下[15],逼令他解锁手机,曾健超再次拒绝,其后曾健超被陈少丹及关嘉豪押送往作为临时羁留中心的黄竹坑警察学校。
10月15日凌晨过后,TVB开始报导有示威者被警察围殴的新闻消息,陈少丹及关嘉豪在押解曾健超往黄竹坑警察学校途中,从手机得知围殴曾健超的情况已被电视台的新闻记者拍下,原本抵达临时羁留中心后,该两名警员应陪同曾健超办理扣押手续,但陈少丹及关嘉豪在围殴罪行曝光后就没有继续陪同他们负责押解的曾健超[16]。曾健超后来与代表律师见面,获安排到律敦治医院由医生验伤,再转送往北角警署录取口供。在医院检查时,曾健超的左眼下方有明显瘀伤,身体多处受伤,背部及胸口亦有多个直径约2厘米圆圈状损伤,怀疑由硬物造成[17],由于涉案警察刘卓毅及白荣斌曾经短暂离开殴打现场约一分钟,然后返回变电站殴打曾健超的暗角,因此怀疑有涉案警察向军装警员取用警棍殴打造成有关伤痕[18]。
七警围殴事件在电视新闻报导曝光,引起香港哗然。10月15日晚上,社工总工会发起集会谴责警方,报称有500人参加。
2014年10月15日早上6时,无线新闻晨早新闻以“七警向示威者拳打脚踢”为提报导该次事件,还根据片段报导“一名示威者双手被绑上索带,由六名警员带走。警员将他抬起,带到添马公园一个暗角位,将他放在地上,对他拳打脚踢……”,但其后在新闻部总监袁志伟示意下,在随后的上午7时新闻报导删去“拳打脚踢……”等一段报导。至近中午的新闻报导才重新加入“其间怀疑警员对他使用武力”。当日傍晚,网上出现“一群无线新闻部记者的公开信的联署信”,包括采访主任、主播及记者共有27人联署,表达对无线新闻管理层删除该则新闻片段的旁述的做法不满及遗憾,声明又指新闻部同事的共识是“拳打脚踢”并非失实陈述[19]。联署信出现后第二日,再有80多名新闻部员工发表联署声援[20]。同日,袁志伟召开员工大会。随后网上流传一段会上袁志伟讲话的录音,当中袁志伟质疑员工:“凭什么说警员把他(曾健超)拖至暗角,拳打脚踢?”[21]。其后,无线新闻部多人决定离职。无线电视对新闻报导进行自我审查引起公众关注,通讯事务管理局至翌日接获数百宗投诉,大多批评无线电视的做法剥夺公众知情权、对前线记者不公平及违反新闻自由[22]。
无线电视新闻部的主播及记者虽然在报导“暗角七警”新闻片段时,受到来自管理层压力,曾一度删除部分陈述,但该段“暗角七警”的新闻报导,于2015年4月获得Edward R. Murrow国际新闻奖,更于6月的第55届蒙地卡罗国际电视节,从多个国际知名媒体中脱颖而出,夺得最佳新闻报道奖。有关片段也与亚洲电视、Now TV,苹果日报以及香港警方拍摄的片段,成为七警案的呈堂证供,唯电视台疑似欲淡化该新闻事件,负责该新闻的助理采访主任已被调职[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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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6日,七警涉案警察被调职而未停职[24]。2014年11月26日,七警被警方以涉嫌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正式被捕[25]。
2015年6月,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特别点名表示关注七警殴打示威者,及警方的调查进度。[26]
2015年10月15日,事发相隔一年,警方落案控告七警有意图导致身体严重伤害罪,其中陈少丹涉嫌在中区警署的接见室内掌掴曾健超,被加控普通袭击罪。全部被告获准保释候审。根据《警队条例》,总督察或以下职级警务人员停职期间仍有机会获支半薪,直至被定罪为止[27]。
2015年10月15日,律政司起诉七警和曾健超,同年10月19日,七警案在东区裁判法院正式开审,七名被控警察全部否认控罪,准以一千元保释[28]。
2016年6月,七警被控一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严重伤害罪名,同案被告陈少丹另被控一项普通袭击罪,案件在区域法院开审[29]。
2017年2月14日,区域法院裁决,7名被告被裁定“有意图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名不成立,但交替的“袭击致造成身体受伤”罪名成立。另第5被告陈少丹被加控的“普通袭击”罪名成立[30]。七名警察被押送到荔枝角收押所等候判刑。2017年2月17日, 法官指案情严重,批评被告的行为令警队蒙羞,破坏香港声誉,即使被告在大压力下工作,但都不是袭击他人的理据,需要判被告监禁,不能缓刑。[31][32]全部被告各被判入狱两年[33][34][35]。七名犯案者被押解到荔枝角收押所等候发监[36],并于2月21日分别押送到三间监狱服刑[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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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当日,代表首被告(黄祖成)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认为判刑不算特别过重,因法官有其判刑理据[38]。
2017年2月20日,律政司收到第一被告(黄祖成)、第四被告(刘兴沛)及第七被告(黄伟豪)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2月27日,律政司再收到第二被告(刘卓毅)、第五被告(陈少丹)及第六被告(关嘉豪)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又于2月28日收到第三被告(白荣斌)就定罪及刑期提交的上诉通知书,即全部七个罪成入狱的被告都已提出上诉[39]。
2019年7月26日,高等法院上诉庭裁定因证人没有认出、本案证据亦不足以让裁判官认出第四被告(刘兴沛)及第七被告(黄伟豪),撤销他们的定罪与刑期,上诉得直。其余五人上诉被驳回,但第一被告(黄祖成)、第二被告(刘卓毅)获减刑至18个月,第三被告(白荣斌)、第六被告(关嘉豪)获减刑至15个月,第五被告(陈少丹)获减刑至16个月[40]。受害人曾健超表示愤怒与绝望,希望律政司上诉至终审法院[41]。而维持定罪的5名警员到2020年4月7日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被3位法官一致驳回[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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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事件
2017年2月18日,支持警察之建制派团体“香港政研会”发起“撑警有效执法大游行”声援刑事犯罪被判入狱的七名警察,多个建制派组织,包括保卫香港运动、珍惜群组等,游行途径警察总部,向警方代表送上大型心意卡,再游行到礼宾府举行集会,大会宣称有3千人参加,警方则指高峰期约1800人。示威人士沿途举起支持警察、律政司失职、辱骂法官的标语,同时请求现任行政长官梁振英根据基本法第48条第12款赋予的权力赦免七警[43]。由于撑警游行的主办单位在礼宾府举行的集会,并没有事先向警方申请不反对通知书,警方回应媒体查询时表示撑警示威者在礼宾府外集结属于非法集会,但警方以和平集会为理由,没有驱散撑警示威者的非法集会[44]。
在集会期间,有支持警察及建制派的示威者举起侮辱司法制度的标语,包括“Fxxking David”,疑似粗口辱骂主审法官杜大卫(David John Dufton)[45],也有撑警示威者张贴印有“洋奴狗官”、“狗品支那官”及“杜大卫食屎贼”等恶意攻击法官的海报[46],又呼叫粗言秽语的口号辱骂法官[47],亦有示威者穿起黑袍和戴上假发扮演法官并叫喊“我系一只狗”(广东话:我是一只狗)[48],其他示威者则叫嚣“打倒狗官”[49],有示威者拿起藤条模拟鞭打法官[50]。由于撑警游行的示威者公然侮辱主审法官[51],对法官恶意攻击,向法官施加压力,蓄意损害香港司法声誉[52],该等行为或已构成藐视法庭,律政司表示会将示威者侮辱司法制度的行为,转介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及作出跟进,并考虑展开法律程序[53]。
2017年2月22日,警察员佐级协会及警务督察协会等四个警察协会,晚上于旺角太子界限街警察游乐会举行特别会员大会,商讨如何支援七警,并要求订立辱警罪,主办单位宣称有3.3万人参与[54]。
2017年2月22日,警察四个协会,包括员佐级协会及警务督察协会等,称于太子警察游乐会举行特别会员大会,表达对七警案判决的不满。警察员佐级协会主席陈祖光表示,主办单位宣称大会有3.3万人出席,远超预期,该会会协助七名警察循司法制度洗脱罪名,集会者又为七名警察默哀70秒,然后由现职警员在台上带领集会人士大叫粗口,制造情绪高涨的气氛。会上一众支持警队的建制派人士,包括前保安局局长、特首参选人叶刘淑仪,以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谭惠珠、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自由党主席锺国斌、民建联葛珮帆、经民联梁美芬、何君尧、新民党田北辰、容海恩,专栏作家屈颖妍,均获安排坐在嘉宾席。陈祖光发言时指,今晚的集会有“半个警队”出席,创造了历史时刻。陈祖光发言称现时警察执勤,不时遭到无理言语、行为挑衅,警察要哑忍是不合理,忍无可忍作出一些行动,却被指违规甚至违法。陈祖光表示,不能容忍挑衅者逍遥法外,认为有必要取回警队的尊严,透露协会将致信特首梁振英,要求立法保障公职人员不受侮辱[55],集会的情况被指回到1977年警队因为廉政公署整肃贪污[56],香港警察于是发起大型集会逼使政府特赦贪污犯法的警员[57]。
有警察在台上公然大叫广东话粗口“𨳒你老母”,声称是示范警察被粗口辱骂的情况,并且带领台下嘉宾及集会参与者以粗口互相呼应[58]。对于警察在集会上大叫粗口,被指违反守则,投诉警察课已接获相关投诉[59]。由于警察讲粗口被认为是不恰当的表现,警方曾经在2005年的首8个月接获58宗投诉警务人员粗言秽语的个案,鉴于警察本身讲粗口的问题严重,于是沙田警区在2005年7月举行“无粗口标语设计比赛”,期望通过内部比赛促使警察不说粗言秽语改善形象,因此警察在集会上以粗口高声互相呼应被指与警察的形象不符,并自我损害警队形象[60]。
集会期间,有现职警察在发言时称警察执勤时常受侮辱,自我比作“被纳粹德军逼害的犹太人”并得到在场集会人士的和应[61]。当时有警察在台上发言,形容警察常遇到不礼貌对待,自诩为“身处二次大战中被纳粹德军逼害的犹太人”,台下集会参与者同呼:“系!”(广东话的“是”)。此番反犹太主义言论随即引发争议,以色列驻香港总领事馆、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先后批评相关言论不恰当[62]。
以色列驻香港总领事馆于2月23日下午回答传媒查询发表声明[注 1],认为昨晚警察集会上发表与犹太人有关的言论是“不恰当”及“令人遗憾”。以色列当局希望不要再将犹太人大屠杀拿来作比较。在香港的犹太大屠杀及宽容中心表示警察的言论极不恰当,指出纳粹德军对犹太人的逼害是有组织、有系统、有国家政权在背后支撑,把数百万的犹太人送入集中营,再利用毒气室等手段有系统地大量杀害。犹太中心的发言人同时质疑香港警察所声称的逼害“有没有集中营、毒气室等元素”[63],并质疑有关警察所指的“纳粹德军又是谁”,认为香港警察自我比喻为被纳粹逼害的犹太人是毫无基础[64]。对于现职警察的言论,犹太人期望国际了解和尊重他们被屠杀的史实。
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于2月24日发出声明[注 2],表明“将被屠杀的犹太人,和被定罪为滥权的警察相比绝对不恰当”[65][66]。德国驻香港领事馆其后在Facebook张贴声明[67][68],回应有香港警察将警察类比成二战时期的犹太裔人是“展现出对历史知识的贫乏”及“极为不恰当”[69],并指出当时居住在德国的犹太人受到时任政府及纳粹组织的逼害,数以万计的人丧失性命,导致数百万人失去生命,所以将受害犹太人和被指控滥权的警察作比较,实在极不恰当[70][71]。
对于香港警察集会发表冒犯犹太人的言论被以色列驻港领事馆批评,香港警务处警察公共关系科于2月23日晚上回应相关言论不代表警方立场,警方不认同有关的不恰当言论[72][73]。
2017年2月18日撑警游行示威者在礼宾府的集会,以及于2017年2月22日,四个警察协会在界限街警察游乐会举行的特别会员大会,主办单位均没有向警务处申请“不反对通知书”,因此涉嫌违反《公安条例》。根据《公安条例》,超过50人的集会要预先申请,即使在私人处所举行集会,若超过500人,亦须事先通知警务处,否则可被视为举行非法集会,并以非法集结罪名作出捡控。虽然声援犯法警员的集会没有按条例申请,但警方未有就撑警示威者的非法集结采取任何行动[74]。
2月18日下午,由香港政研会主办的撑警游行,撑警示威者在礼宾府的集会,警方确认没有事先申请不反对通知书,属于非法集会。虽然示威者在礼宾府外集会期间侮辱主审法官及司法制度,但警方没有驱散撑警示威者的非法集结[44]。
2月22日晚上,由警察员佐级协会及警务督察协会等四个警察协会,于界限街警察游乐会举行的特别会员大会,同样没有事先向警务处申请,而主办单位以会员大会及集会交替使用,并宣称有3万3千人参加,在台上的主持人及演出者多次带领在场的出席人士高呼粗口。警方在媒体查询时辩称这是会员大会,不属于集会,所以无需事先向警务处申请[58]。对于警方的回应,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席人数及性质明显超过条例对集会的标准,警方以会员大会为名纵容没有事先通知的集结,会被外界认为采取双重标准,而有关活动的主持人在记者访问时也称这次活动是集会[75]。
3月初,港区人大代表谭惠珠等人发起“敬言仁基金”捐款行动,接受市民捐款支持七警和其家属。其中逾50名港区全国政协委员捐出近1200万元,演艺界亦捐款超过777万元,包括来自太阳国际周焯华、中国星娱乐集团向华强、方逸华、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大股东陈国强、曾志伟、王晶、萧定一及多家大型娱乐公司等。英皇集团主要股东杨受成亦捐款50万元。[76]
捐款行动同时惹起社会争议,部分人士具黑社会背景,包括向华强、杨受成、外号“洗米华”的周焯华等,影响警队声誉。谭惠珠其后表示基金会已经“恳辞”三笔来自演艺界“社会认为有问题”的款项。[77]
各界回应
- 七警案受害者曾健超于2017年2月17日指,现总算系公民社会对抗警暴之一个小胜,并希望政府、警方皆会有反省,改革警察之监管制度、检讨警队文化,同时为到错误向香港市民道歉。[78]
- 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于2017年2月14日指,判决还了一个公道给曾健超,但更重要的是有更多相类似的案件没有被挖掘出来,或因为律政司不愿意检控执法部门,或不同原因没有被挖掘出来,特别是像朱经纬这个案件也是很瞩目,但律政司至今都没有行动,整个结构性不公,不会因为一宗瞩目的案件判了一个相对公允相对持平的结果,而恢复对整个制度的信心。[79]
- 公民党主席梁家杰于2017年2月14日指,裁决来得迟但彰显公义,社会应该思考警方和市民对立的真正原因。一些滥权之警务人员可以绳之以法,挽回了香港人对法治之信心。梁振英和香港中联办把警察成为磨心,将香港人和警察对立起来,令社会撕裂。[79]
- 热血公民主席郑松泰于2017年2月15日指,既然法庭宣判罪成,理应追回纳税人的血汗钱。[80]
- 香港传媒《明报》于2017年2月15日指,7名警员将曾健超带往暗角殴打,摄影镜头捕捉了事发经过,铁证如山,七警定罪是合理判决,彰显法治。《明报》认为,每宗案件得到秉公办理,都有助社会伤口愈合。[81]
- 香港小姐冠军麦明诗于2017年2月20日以反问形式指[82],倘警察打你,得寻谁保护你呢?她又引用2002年的案例,指出有一个督察于查牌时殴打的士高经理而被判入狱两年半,所以七警被判入狱两年并非过重[83]。对于有人批评判决是“法治彰显,却痛失公义”,麦明诗的回应是“你有权叫法治去死,如果你觉得九龙皇帝治港更适合。”[84]
- 本土民主前线于2017年2月21日表示,人民不满意此判决之原因是七警没有被判处酷刑罪。[85]
- 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主席陈祖光于2017年2月14日表示,各会员须对香港司法制度抱住信心。其认为,香港之司法制度系维持公正社会之基石,不得遭动摇,而作为警察,则更应捍卫住香港司法制度。[86]
- 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前委员郑承隆于2017年2月24日认为,警队有错失要勇于承担,以及警队管理层不应为平复个别情绪而将是非混淆。郑承隆表示,警员不应该攻击法官,并反问既然警队不喜欢被别人称为“黑警”,为何又要说人是“狗官”。[87]
- 前香港警务处处长李明逵指,自己违法则应面对责任,倘死撑则更为丢脸。其认为,虽则圣人皆有错,然圣人亦须改过,尤其是做管理层之人,更须以身作则。[88]
- 2020年4月,“七警案”中5名警员终极败诉后,保安局长李家超及警务处长邓炳强在立法会后见记者时,问及会否向被殴社工曾健超道歉,二人称“公众会有判断”,没有道歉。[92]
相关条目
注释
- 以色列驻香港总领事馆于2017年2月23日发出声明,内容全文:Without relating to the trial of the seven police officers, the alleged statement at the rally yesterday that made a reference to the persecution of Jews in Nazi Germany is inappropriate and regretful. We wish no further comparison will be made to the Jewish Holocaust.
- 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于2017年2月24日发出声明,内容全文:The reported reference to the Holocaust shows a regrettably insufficient knowledge of historical facts. The Jewish population in Germany was persecuted by the State and all its organs during the Nazi dictatorship and millions lost their lives. Therefore the comparison between the Jewish victims of the Holocaust and police officers convicted for an abuse of power is utterly inappropriate.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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