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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婉仪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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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婉仪命案(简称李婉仪案)是2005年香港一宗命案,性工作者李婉仪向警员邱树明提供性服务后,其因拒绝支付肉金而诬告李袭警,导致李婉仪最终含冤自杀[1]。
背景
香港关注性工作者权益的紫藤组织经常收到性工作者(包括男妓、妓女以及依靠性工作者为生者)投诉香港警员滥用权力免费嫖妓(如以无理拘捕诬告威胁性工作者不得收取肉金),单在2012年就有400宗[2][3]。
事发经过
2005年10月6日晚,警方联络李婉仪的中介人要求安排性工作者到湾仔一时钟酒店提供性服务,肉金为港币3,000元。李婉仪到达房间后,警员邱树明已在房中[4],李婉仪要求邱树明先付500元,完事后再付尾数[5]。邱树明接受性服务拒绝支付余下2,500元。争执期间,李婉仪在邱树明钱包内取走2,500元作为尾数,并将染有邱树明精液的避孕套放入手袋作为证据。李婉仪离开房间时,被数名警察截停拘捕,抢回三千元肉金,沾有邱树明精液的避孕套证据亦被警员抢走抛弃[5],被拘捕后李婉仪被落案控告袭警。李婉仪因不甘含冤受辱,终于2005年10月10日含冤跳楼自杀[6]。
死因庭裁判官争议
在死因聆讯中,死因裁判官陈碧桥多次向陪审团强调无需向警方的办案手法和程序作出改善建议,李婉仪的家人对此表示愤怒和失望[7]。
影响
紫藤多年来关注李婉仪案,要求警察改善执法程序与目标,及禁止警员于卧底行动时乘机接受免费性服务[8],对于警员“攞正牌打免费飞机(享受免费手淫性服务)”是于理不容的,并要求警方公开接受免费性服务的数据[9]。但警方拒绝公开相关数据,以及实际上不禁止警员免费嫖妓[9]。
后续事件
2016年年初二旺角冲突中,李婉仪自杀案的关键警员邱树明亦有参与拘捕行动。2018年高等法院审讯中,辩方大律师王国豪指出邱树明曾以粗言恐吓被拘捕的林伦庆,并威胁若不签署其记事簿便会拘捕林的女友,以及再度殴打林伦庆[10]。
参考条目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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