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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应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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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应昇(1593年—1626年),字仲达,号次见南直隶常州府江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藏书家,东林党人,东林七君子之一。

生平

李应昇是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应天乡试第十五名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进士[1][2]。吏部观政,授南康府推官,曾平反冤民十九人[3],将数个大恶人处重刑,士民佩服其公正廉明,将他跟晋江县林学曾并称“前林后李,清和无比”[4]。四十六年(1618年)任江西乡试同考官,天启二年(1622年)南康府知府袁愚贞聘李应昇主持白鹿洞书院,重修《白鹿洞书院志》,三年(1623年)升福建道监察御史,上呈魏忠贤七十二大罪,五年(1625年)三月被工部营缮司主事曹钦程论劾护法东林,罢职归里,藏书五万于“落落斋”。

天启六年(1626年)三月,李应昇被东厂缇骑逮捕,被捕之时,江阴县城聚集数万居民,为其鸣冤,四月抵京,下镇抚司拷打[5],闰六月初二日在诏狱中被杀。崇祯元年(1628年)平反,追赠太仆寺卿,谥忠悼钱谦益为其作墓志铭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改谥忠毅[6][7]。其子李逊之编有《落落斋遗稿》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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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

曾祖李诩,增广生;祖父李果;父李鹏翀,附学生。

参考资料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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