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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诫 (北宋)

北宋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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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诫(?—1110年2月23日),一说李诚[1],字明仲郑州管城县(今河南省郑州新郑市)人,北宋建筑师

生平

李诫的曾祖父李惟寅,曾任尚书虞部员外郎赠紫金光录大夫。

李诫的祖父李惇裕,曾任尚书祠部员外郎秘阁校理

李诫的父亲李南公,北宋进士及第,历任户部尚书,成都、郑州等地知府,后升为龙图阁直学士,为官60年。

李诫的兄长李𬤝,历任章邱县等地知府,后升为龙图阁直学士。

至于李诫本人,约在1060年-1065年左右出生[2],自小受到良好教育[3]。除了建筑著作,他还出版关于地理学、历史、文字学与美术史的书籍[3]

元丰八年(1085年),李南公为他捐了一个小官-郊社斋郎,后来升任曹州济阴县尉。

元祐七年(1092年),升任将作主簿,然后被提拔为将作监少监,负责建筑工程,突显了他担当建筑师的决心[4][5]。在将作监(主管土木建筑工程的机构)供职,前后共达十三年,主持营建较大建筑有五王邸、辟雍、尚书省、龙德宫棣华宅朱雀门景龙门九成殿开封府廨太庙及钦慈太后佛寺,因功屡获晋级为将作监主簿、监丞、少监,级别由承务郎至中散大夫,连升十六等[6]

1097年,李诫奉旨重修《营造法式》“考阅旧章,稽参众智”;1100年,完成《营造法式》,交给宋哲宗过目[3][5]

崇宁二年(1103年),宋徽宗才让《营造法式》成为官刊文献,颁发施行,让负责施工的工人、建筑师、工匠因此而受惠[5][3]。编写得巨细无遗的《营造法式》,其主旨不仅仅为朝廷工部订立标准规则,还要让全国工作坊与巧匠在建筑工程中有所依据[7]《营造法式》成就卓越,李诫被升为将作监[8]。此后,他负责管理将作监,并且监督太庙、龙德宫、棣华宅、朱雀门、景龙门、九成殿的兴建。[5] 建筑是李诫毕生最主要的工作[9]

李诫家中藏书万卷, 还亲自手抄千余卷,擅长书法,篆书、楷书、草书都入能品;擅长绘画,曾以《五马图》上呈,深得宋徽宗赏识[10]

李诫一生除主要在将作监任职外,还一度当过虢州知州,并且很有政绩。

大观四年(1110年)二月,李诫逝世,葬在家乡郑州管城县新郑梅山。宋徽宗得知,十分嗟惜,下诏封李诫一子为官[11]

2006年管城县新郑梅山李诫墓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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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绍圣四年(公元1097)年,受命重新编修《营造法式》(原名《元祐法式》,宋哲宗元祐六年(公元1091年)完成),元符三年(公元1100年)完成,宋徽宗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颁行。成为当时官方建筑的规范。

除《营造法式》外,还著有《续山海经》十卷、《续同姓名录》二卷、《琵琶录》三卷、《马经》三卷、《六博经》三卷、《古篆说文》十卷。李诫的其他著作已失传,唯《营造法式》硕果谨存。

参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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