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成
戰後臺灣威權政體下的受難者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林振成(1918年2月1日—1951年6月29日),日治台湾台北州宜兰郡人,中国共产党员,宜兰寻常小学校高等科毕业,国共内战后参与中共中央社会部台湾工作站活动,受牵连判死刑[1],1951年6月29日枪决于台北马场町刑场。
生平
林振成,1918年2月1日生于日治台湾台北州宜兰郡,宜兰寻常小学校高等科毕业后即在家务农,二战期间,受日本当局征派南洋参战,光复后返台[2][1]。
1948年中共中央社会部部长李克农先后派遣朱芳春(化名于非)、萧明华及周一栗等多名特工赴台发展组织。由于非领导,并由苏艺林负责军事情搜,于非透过关系进入国语日报社任副总编辑,于非在国语日报社与马学枞衔接工作后,于1949年3月至6月间在台湾省政府社会处主办之社会科学研究会附设“实用心理学补习班”讲课,吸收学员陈平、余熙、郑臣严、王隆煜、李学骅、孙清河等人陆续加入“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党部”,1949年10月于非回台后,将组织名称改为中共中央社会部台湾工作站 [3]。
孙玉林于1945年抵台,先后担任民政处第二科任办事员、宜兰区署总务科长,于非接受李克农指示与孙玉林取得联系,在宜兰礁溪温泉区与老同学苏艺林及于非碰面,孙玉林开始参与中共中央社会部在台地下组织运作,负责组织财务,孙玉林在花莲成立了泰丰米行。又利用在宜兰区署总务科长任内认识的林振成、简桂生等人,在1949年8月一起成立了广益木材行,由周一粟担任经理,实际上,孙玉林介绍苏艺林与林振成、简桂生认识,吸收其加入组织,并想利用他们在二二八时纠集的群众,从事筹组地下武力的任务。
孙玉林透过过关系结识花莲空军军粮补给库库长朱冠军,将军粮交存孙玉林的泰丰米厂,前后盗卖军粮达十五万斤[4]。
为了筹措财源,孙玉林除了指示林振成进行走私到琉球以外,还设法让林振成从琉球取得台湾银行十元卷真铜版,在宜兰礁溪乡二结村山上印制假钞,做为购买武器之资[2],官方认为此举是针对1949年6月发行的新台币所做的破坏,将造成台湾金融秩序的混乱。
由于古宁头战役之后,解放军攻势受阻,原本以为短短一年的战事发展竟然受到阻碍,泰丰米厂盗卖军粮却造成严重亏空,孙玉林与林振成商议让泰丰米厂倒闭维持木材行与琉球的贸易。1950年2月于非遭当局锁定,萧明华、于凯相继被逮捕,孙玉林运作台湾东部防守区司令部参谋处少校参谋白静寅为于非办得东部防守区司令部之谍报证,让于非(化名赵光邻)携带大量军事情报搭沪广轮与苏艺林母亲离台返回大陆,1950年8月部队军粮短缺,军队发现朱冠军盗卖军粮[5],相关案情陆续曝光,林振成于1950年5月21日由花莲警局逮捕,孙玉林潜逃躲避于9月在瑞芳车站遭诱捕,[4]。1951年7月全案侦查进入后续收网阶段,调查局在香港新闻天地周刊刊登整刊的特稿,以李克农照片为封面,标题中共社会部首领李克农的潜台组织已被一网打尽[3]。
林振成与同案苏艺林、陈平、周一粟、安学林、张庆、严明森、田子彬、刘维杰、白静寅、徐毅、余熙、葛仲卿、谭兴坦、孙玉林、简桂生、马学枞、李学骅共18人被判处死刑,1951年6月29日枪决于水源路刑场。
纪念
2013年10月,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无名英雄广场上立有无名英雄纪念碑,为纪念来台湾在1950年代被处决“隐避战线烈士”而设立。林振成铭刻于纪念碑上为,中国国家安全部追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6]。
平反
2018年10月4日,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第一批平反,依据促转会107年9月26日本会第9次委员会议决议,撤销受难者林庆云君等1270人之刑事有罪判决暨其刑,其中(40)安洁字第 436 号,有关林振成共同首谋意图以暴动之 方法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之有罪判决暨其刑及没收之宣告正式撤销[7]。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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