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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景元 (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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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景元(1925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4日),出生于台湾高雄县[8],是一位长期参加高雄地区政治选举的无党籍人物。至2010年为止,他已参选过高雄县议员、高雄市议员、立法委员、台湾省议员、国民大会代表,以及凤山市市长和高雄县县长[9],一共27次选举[10]。其中除了曾选上第5届及第6届高雄县议会议员[11],以及一次因选举发表“违反反共抗俄国策”而被判决当选无效外[12],其余皆落选[9];曾提出兴建水库、发放敬老津贴等政见[13]。
1995年,林景元创立高雄地区地下电台“希望之声”,一人分饰多角,早期一天播出13小时中他就自己主持10小时、其他时间则放录音带,内容是针对高雄水质改善问题的看法[4]。
林景元原本宣布参加2010年县市合并后的首次高雄市市长选举[4],但最后因筹不出保证金新台币200万元而放弃[10]。
2014年9月6日,林景元独自登记参选高雄市议员,提出惯有的政见如兴建水库、发放敬老津贴等,他说,他已经90岁但身体很好,“坚持参选是为了替历史做见证”[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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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议员当选无效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台湾高雄地方法院62年度诉字第791号民事判决
1973年3月,林景元在竞选第八届高雄县议员时发表“今天我要检讨,中国国民党,到底救了国没有?联合国中一百多国现在与我维持邦交者有多少?那么我们也能庄敬自强,处变不惊吗?”、“县市长、省议员、地方的议员,说要提名,我不同意,怎么说呢?这些人,一旦提名,就被牵着鼻子,不敢说话”、“现在说廿亿补助农村,每个农民一人不到一百元,好像乞丐补助,吃不到一礼拜,吃完再讨”、“像这种场面之反攻,那里有办法”等言论,遭高雄县选举监察小组报请台湾省县市公职人员选举罢免监察委员会,控告其违背《台湾省妨害选举罢免取缔办法》第23条等选举法规,诉请当选无效。
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将言词辩论庭订于同年5月10日上午,林景元主张当时正值县议会开会期间,向法院声请展期辩论,但法院援引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1574号判例[16],认为被告纵无法亲自到场辩论亦得委任代理人到场,而且县议员开会亦非被告得依民事诉讼法第386条第2款拒绝原告声请一造辩论之理由,因此法院于5月10日准许原告为一造辩论,并随即宣判林景元当选无效确定[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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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林景元育有五子。长子林应专曾于1980年增额国大代表选举当选高雄县国大代表,三子林应然为小儿科医师[2],四子林应华曾担任台湾高等检察署高雄检察分署检察官[19]。
选举纪录
参见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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