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主义

公民身份来源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屬地主義

属地主义拉丁语Jus soli,即土地衍生的权利),又称出生地主义,即无论父母是哪国人,只要出生在该国的领土内,即自动获得该国国籍[1]。亚欧非及大洋洲的绝大多数国家对出生人口都奉以基于血缘关系的属人主义原则或者限定特定移民的属地主义原则但会允许特殊状况下,例如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时准用属地主义。

Thumb
采用属地主义的国家和地区
  无限制的属地主义
  有限制的属地主义
  已废除属地主义
  不采用属地主义

采用无限制属地主义的国家和地区

非洲

北美洲

南美洲

大洋洲

亚洲

采用有条件限制属地主义的国家和地区

有些国家或地区会要求孩子的父母中至少一个在孩子出生的时间是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公民、国民、永久居民或长期居民,才可适用:

非洲

北美洲

南美洲

  •  哥伦比亚: 根据总统令,自2019年8月起,在哥伦比亚出生的委内瑞拉移民子女将获得哥伦比亚国籍,无论其父母的居住身份为何。[2]

亚洲

欧洲

  •  法国
  •  德国:自2000年1月1日起,父母双方均为外国人在德国出生的儿童,如果父母至少有一位拥有永久居留权,并且在孩子出生前至少在德国居住五年,则可在出生时获得德国国籍。
  •  希腊
  •  爱尔兰
  •  意大利
  •  拉脱维亚
  •  卢森堡
  • 马耳他 马耳他英语Maltese nationality law:1989年8月1日将公民身份原则改为血统主义,这项政策也放宽了对多重国籍的限制。但如果父母至少有一方是马耳他人或在马耳他出生,则1989年8月1日或之后在马耳他出生的人将自动成为马耳他公民。[6]
  •  荷兰
  •  葡萄牙
  •  西班牙:根据西班牙民法典第17条规定,在西班牙出生且父母为外国人的孩子在某些条件下可以依据属地原则获得西班牙国籍。如父母一方出生在西班牙,或者父母双方都不能将其国籍传给孩子(例如父母为无国籍)。
  •  乌克兰
  •  英国

大洋洲

已经取消属地主义的国家和地区

一些以前使用属地主义的国家,现在已经完全废除,只有在父母至少有一方是该国公民的情况下,才会给在该国出生的孩子赋予公民身份。

  • 印度 印度英语Indian nationality law:因为与其邻国孟加拉国非法移民有关的诉讼后于2004年12月3日废除。自1987年以来,属地主义在印度逐渐被削弱。[7]

另见

参考资料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