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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理事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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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理事会总秘书处(英语:General Secretariat of the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缩写:GSC)[1],简称理事会秘书处(英语:Council Secretariat),为负责协助欧盟理事会、欧盟理事会主席、欧洲理事会和欧洲理事会主席的秘书事务机构。总秘书处由欧盟理事会秘书长领导。秘书处分为七个总署,每个总署由一个署长负责管理。 秘书处设在布鲁塞尔的欧罗巴大厦。
现任秘书长为泰瑞丝·布兰切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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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 秘书处“应密切、持续地参与组织、协调和确保理事会工作及其年度计划实施的一致性”。[3]这涉及“传统任务”,例如规划、召集和组织会议(每年约100次理事会会议,以及超过3500次工作小组会议和其他聚会,例如理事会特别会议或欧盟与其他国家的会议),安排房间和翻译,制作会议记录,透过保存档案充当理事会的登记员和记忆员,并担任国际协议的保存人。[4]
- 秘书处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的法律顾问和政治顾问。它向主席提供建议,特别是在制定理事会决议和其他法案所参考的妥协方案。秘书处法律事务处的成员出席所有重要会议,就讨论中提出的问题提供建议,并澄清某些程序的法律问题。法律服务部门也在欧盟法院、欧盟普通法院和欧洲联盟公务员法庭上代表理事会。[4]
- 理事会秘书处在欧盟政府间会议(IGC)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因为它提供了IGC秘书处。除了法律咨询外,它还努力成为成员国之间诚实的中间人。密切观察者认为,理事会秘书处和主席团是 IGC 中最重要的参与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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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 组织发展与服务(ORG)
- 农业、渔业、社会事务与卫生(LIFE)
- 外交、扩大与公民保护(RELEX)
- 司法与内政事务(JAI)
- 环境、教育、交通与能源(TREE)
- 通讯与文件管理(COMM)
- 经济事务与竞争(ECOMP)
以下部门由副署长领导:
- 总务与机构政策(GIP)
- 翻译服务(LING)
- 数位服务(SMART)
参见
资料来源
衍伸阅读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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