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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健治郎
大日本帝國政治家、農商務大臣兼司法大臣、臺灣總督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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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健治郎(日语:田 健治郎/でん けんじろう Den Kenjirō ?,1855年3月25日—1930年11月16日),字子勤,号让山,山阴道丹波国冰上郡下小仓村(今兵库县丹波市柏原町下小仓)人,日本文官,递信大臣、台湾总督、农商务大臣兼司法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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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早年任警务官僚,1890年受递信大臣后藤象二郎赏识,入递信省任职。历任通信局长、递信次官、铁道会议干事。1895年日本内阁成立台湾事务局时,即为交通部门的代表委员,开始与台湾有了渊源。1901年当选众议院议员,并连任一次。后又一度回任递信次官。1906年敕选为贵族院议员,翌年封男爵。1916年至1918年,在寺内正毅内阁中担任递信大臣。
1919年10月29日成为台湾第一任文官总督。田健治郎任内的治台方针为内地延长主义,即是同化政策。标榜“内台融合”、“一视同仁”、“同化政策”,欲让台湾人如日本人一般效忠天皇。任内完成许多改革,如:地方制度将西部十厅为五州(外加花莲与澎湖二厅),州下设市与郡、郡下设街、庄,授警察权与郡守,于州市街庄社咨问机关;以“法三号”取代“三一法”为统治之根本大法,并设府评议会作为总督府的最高资问机关,咨问事项不限于律令案更涉及一般重要政策。[1]他还推动包括各项行政改革、扩大公共教育系统、减少警察对地方行政的参与,既定目标是台湾民众最终在日本本土享有与内地人相同的政治权利,将台湾人将融入正常的日本社会[2]。其任内政迹还包括废止笞刑、废止小学教师佩戴武士刀、通过日台共学制度、台日通婚制、任用八田与一工程师修建嘉南大圳、促成当时皇太子裕仁来台之巡礼仪式等。
1923年9月辞总督职,因关东大地震而返日转任日本农商务大臣兼司法大臣。1926年任枢密顾问官。
昭和5年(1930年),于东京市玉川村(现在东京都世田谷区)上野毛自宅(万象阁)昏倒,因脑出血及肺炎死亡。葬于多磨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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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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