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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強颱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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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强台风(英语:Super Typhoon,中国气象局使用缩写SuperTY,香港天文台使用缩写SuperT.,美国联合台风警报中心使用;葡萄牙语:Super Tufão,澳门地球物理气象局使用缩写Super T.),美国联合台风警报中心同级别分级译为超级台风(Super Typhoon,缩写:STY),台湾也称为超级强烈台风,是西北太平洋热带气旋中最猛烈的分级。此级并非世界气象组织之建议分级,但设立此级的官方气象部门为数不少,只是下限定义不一,低至接近中心最高持续风速每小时160公里,高至每小时240公里。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8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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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标准
此级别于中国国家气象中心、香港天文台、澳门地球物理气象局及菲律宾大气地球物理和天文服务管理局的分级中称为“超强台风”,定义为热带气旋接近中心最高持续风速每小时185公里或以上[1],唯一分别是中国国家气象中心使用2分钟平均风速计算,而香港天文台、澳门气象局及菲律宾大气地球物理和天文服务管理局则采用10分钟平均风速;至于大韩民国气象厅中同样称为“超强台风”,定义则为每小时160公里以上;而在联合台风警报中心,以及1991年之前中华民国交通部中央气象局的热带气旋分级中,分别称为“超级台风”及“超级强烈台风”,并定义中心附近持续风力为每小时130海里或以上(即每小时240公里或以上,约每秒67米或以上),但采用1分钟平均风速计算。
联合台风警报中心之“超级台风”则是该部门长期设有的分级。如果把该分级对照萨菲尔-辛普森飓风等级,所有达到“5级飓风”强度(中心风力超过每小时250公里)的热带气旋均属于“超级台风”,而部分接近“4级飓风”上限(中心风力介乎每小时240至250公里)的热带气旋亦符合“超级台风”定义。1991年之前,中华民国交通部中央气象局有设立“超级强烈台风”等级,设置于该部门的“强烈台风”分级之上,以1分钟平均风速计算,热带气旋接近中心最高持续风速可达每秒67米以上(即超过每小时240公里);不过在1991年开始,该部门决定把风力测量制度修改,由1分钟平均风速调整为10分钟平均风速,该分级亦遭废除。日本气象厅虽然未于“台风”之上再设置更高分级,惟仍是将达到“台风”级别的热带气旋再分三种形容词显示(强的、非常强的、猛烈的),以“猛烈的”(Violent)为最高,定义是用10分钟平均风速计算,中心风力为105节以上(即每小时194公里以上),比中国国家气象中心、香港天文台及澳门气象局的“超强台风”门槛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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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超强台风”是中国国家气象中心在2006年起使用的分级,作为分别台风级热带气旋的最强级数。香港天文台及澳门气象局分别在2009年及2018年改用新热带气旋分级制,亦新增了此分级;采用新分级制后,首个令香港天文台发出十号信号的超强台风是2017年台风天鸽。其实在香港天文台、澳门气象局旧分级制或世界气象组织之建议分级中,“台风”已经泛指热带气旋接近中心最高持续风速达每小时118公里或以上,属飓风程度,即是蒲福风级的12级风力。这种风力,陆地少见,极具破坏性,即使坚固的建筑也会受损;在海上,会出现波高14米以上的极巨浪,漫天白沫,能见度极低。故超强台风的风力明显更甚,具有灾难性的破坏力及伤亡,甚至灭村。
2013年台风海燕横扫菲律宾中部群岛,对当地造成毁灭性破坏及成千上万的伤亡——这亦促使菲律宾大气地球物理和天文服务管理局于翌年(2014年)正式设立当地的“超强台风”分级,当时定义为风暴接近中心最高持续风速为每小时220公里以上,后于2022年起改定义为风暴接近中心最高持续风速为每小时185公里以上,前后皆为以10分钟平均风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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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至今超强台风列表
注:香港天文台(HKO)使用10分钟平均风速,而中国国家气象中心(CMA)则采用2分钟平均风速,联合台风警报中心(JTWC)则采用1分钟平均风速。
- 粗体:该部门所评定最强的热带气旋。
- 黄色底粗体:21世纪西北太平洋最强的热带气旋。
- N/A:该热带气旋未进入该官方气象部门责任范围,没有风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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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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