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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虹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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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虹秀(英语:CHEN HUNG SAU;1976年11月9日–),社工、“阵地社工”成员、前社工注册局纪律委员会备选委员小组成员、前香港社会工作者总工会新闻及出版部主任。陈虹秀是恩主教书院校友.
2019年8月31日因早前参与湾仔暴动而被捕,其后被控暴动罪。2020年10月在时任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席前罪脱,特区政府律政司上诉得直,案件发还重审。当中3名被告承认暴动罪,而陈虹秀拒绝认罪。案件经审讯于2024年12月6日裁定案件表证成立,陈选择不作供。2024年12月13日在区域法院完成结案陈词[1],案件将于2025年3月11日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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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陈虹秀于2019年8月31日因参与湾仔暴动而被捕[2]。在此次事件中,警方在港岛湾仔进行大规模拘捕,陈虹秀与其他七名被告一起被捕,年龄介乎18至42岁。她在被捕时被指控以“大声公”叫示威者不跟从警方指示。其他被捕者中,龚梓舜因持有汽油弹和伸缩棍被加控。
司法程序
律政司在开审前修改控罪,将犯案地点扩展至整条轩尼诗道与卢押道一带。控方指出,陈虹秀在事件中发出挑拨性言论,影响警方执法。2020年10月时任在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裁定陈虹秀和另外3名被告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上诉[3]。特区政府律政司去年上诉得直[4],案件获发还案发还区域法院由暂委法官锺明新重审。而当中3名被告早前承认暴动罪,陈虹秀拒绝认罪。
案件经审讯于2024年12月6日裁定表证成立[5][6],辩方在庭上指陈选择不作供,呈上5名品格证人信件。于2024年12月13日在区域法院完成结案陈词[7],案件将于2025年3月11日作出裁决[8]。2025年3月11日陈虹秀被判暴动罪罪名成立,需要还押。法官将案件押后至4月3日作求情,并将案件判刑[9]定于4月9日。
案件于2025年4月9日判刑,法官指出涉案暴动历时两小时,集结人数不少于500人。暴动人士拆除修顿球场内观众看台,将看台及杂物筑成路障并焚烧,需要消防员拖辘扑火。暴动人士亦使用镭射笔、汽油弹与警方对峙,造成交通瘫痪、公物损坏导致公共开支的负担等,故情节非常严重。陈虹秀利用咪和户外扩音器,为示威者叫喊撑腰;另外3人被捕时可用于暴动场合的装备,故4人的罪责不低,量刑起点定于5年。判处陈虹秀入狱3年9个月,另外3人被判入狱2年5个月。[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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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活动
2019年12月,陈虹秀在“罢工造势集会”上表达将到各国领事馆“请愿”,以促使其他国家对特区官员实施制裁[11]。
2021年,陈虹秀为“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12]的煽动性绘本辩护,称幼童的思考能力不易被煽动。该组织的成员因推出涉及煽动的儿童绘本而被捕[13]。
2024年9月4日,社工注册局提交的新名单中不再包括陈虹秀,因其涉暴动案[14]。另外,社会工作者注册局的注册社工名单显示陈虹秀的注册期满日期为2025年2月,牌照现时状态为“续期申请审核中”[15]。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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