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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巴西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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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巴西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葡萄牙语:Escritório Econômico e Cultural de Taipei no Brasil),亦称驻巴西代表处,是中华民国政府派驻巴西联邦共和国的代表机构。[5]

事实速览 驻巴西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概要 ...

办事处负责推动台湾与巴西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学术、新闻、观光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以及办理护照签证文件证明英语Legalization (international law)领事相关业务,并提供侨民服务与旅外国人急难救助,功能等同邦交国大使馆[6][7][5]馆务辖区驻圣保罗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以外的其他巴西州分[注 2][8]

巴西政府派驻台湾的代表机构则是巴西商务办事处英语Commercial Office of Brazil to TaipeiEscritório Comercial do Brasil em Taipé)。[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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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9]

1975年7月14日,于第1大城圣保罗设立具大使馆功能驻巴西远东贸易中心

1980年2月15日,更名为驻巴西台北商务中心英语Trade office。6月,于第2大城里约热内卢增设分中心。[11]

1992年1月10日,于首都巴西利亚设立驻巴西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原驻圣保罗、里约热内卢的商务中心、分中心亦同时更名为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2002年12月20日,裁撤驻里约热内卢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Escritório Económico e Cultural de Taipei em Rio de Janeiro),由驻圣保罗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兼辖。

办事处目前下辖领务组、经济组、侨务组等单位。[6]

历任代表

注释

  1. 201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统一驻外人员内部职称,明定大使馆、代表处设大使、公使,代表处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仍称处长、副处长。[2][3]
    代表处馆长为特任或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者任大使衔代表、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者任公使衔代表;办事处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者任总领事衔处长、副处长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者任副总领事衔副处长。[4]
    注:部分驻外机构名称虽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馆长为代表。
  2. 详见模板:辖区列表。

参考资料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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