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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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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大楼(英语:High Court Building)原名为最高法院大楼(英语:Supreme Court Building),是香港高等法院所在的建筑物,位于香港香港岛金钟道38号(正门位于法院道),楼高22层,设有6层高的平台以及16层高的建筑物,总楼面面积为5.5万平方米,共设有36个法庭、法官内庭、图书馆以及附属办公室,亦设有惩教署的羁留室、社会福利署的办事处、记者室以及停车场等设施。高等法院大楼于1980年9月开始施工,至1984年7月工程全部完成,并于1984年10月31日下午三时正由香港总督尤德爵士与首席按察司罗弼时主持揭幕仪式,建筑费用达2.18亿港元[1][2][3]。


由2018年1月31日起,高等法院开始实施安检[4][5][6][7]。2024年1月13日起,高等法院加强保安,低层4楼增设三条安检通道以及X光行李扫描机[8][9][10][11][12],并于4月27日起扩展安检至所有楼层[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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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计划
香港高等法院现址位于香港岛金钟金钟道38号,与金钟道政府合署为邻。时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于2017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及,与司法机构达成共识,将高等法院重置于中环新海滨的五号用地,以解决法院的长远需要[15]。2024年,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及发展局表示,原计划在中环新海滨五号用地重置高等法院,现改为使用金钟道政府合署现址,待有关政府部门迁移往北部都会区后,重建为新高等法院综合大楼,而高等法院现址会继续保留,原址重建后,作为新高等法院综合大楼的一部分[16][17][18][19][20][21][22][23][24][25]。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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