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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乐伦
香港警察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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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乐伦(英语:John MacLennan;1950年10月3日—1980年1月15日)是英籍香港督察,1973年加入香港警队。1977年,在政治部人事审查组工作,有机会接触一个谣传有同性恋活动的人士的档案(后来指该些档案可能涉及一些高级公务员)。1977年4月12日,他离开警队,希望在英国发展。1978年3月25日,重返香港警队,与政府签订两年半的雇用合约。
1978年7月,他结识一名18岁本地青年刘伟堂,在元朗警察宿舍数度侵犯他不遂,其后刘向友人曾健豪提及此事。曾转告其父曾成。曾成为退役警长,在取得刘的同意后,向元朗警署举报此事。警方于1980年1月3日检控麦乐伦8项粗犷性行为罪。1980年1月15日,麦乐伦督察被发现反锁何文田警察宿舍内,身中5枪身亡。传言指由于麦乐伦有机会接触过涉及公务员的资料,警方高层为掩盖警队内的同性恋丑闻,决定向麦乐伦施压逼其自杀,又或“杀人灭口”[1]。
3月12日死因裁判法庭陪审团以二比一的多数,裁定麦乐伦是死因不明。5月23日,律政司发表的新闻稿中却说有充分证据证明麦乐伦是自杀身亡的。
麦乐伦五枪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回响。因事件涉及外籍高官,各大英文报章更是大篇幅地追查此案,慢慢社会上形成一股锐不可挡的舆论压力,促使政府于7月8日成立调查委员会(由杨铁梁出任法官)。调查委员会在134日的聆讯中,共有110名证人出庭作供,共有57份供词,证供誊本多达13,000多页,最终裁定麦乐伦死于自杀。
麦乐伦五枪案激发起香港同性恋者采取行动,推动同性恋非刑事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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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继
- 法律改革委员会出版“有关同性恋行为之法律研究报告书”[2]
- 1990年7月 立法局以31票对13票通过“同性恋行为非刑事化”[3]。1991年生效。
- 香港同志督察“被自杀”,启发伦敦舞台剧《幕后》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议员插手寻杀警真相 促设独立调查委员会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参考资料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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