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1972年台湾省议会议员选举
臺灣選舉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台湾省第五届省议员选举于1972年12月23日举行,与中华民国增额国民大会代表选举、增额立法委员选举及台湾省第七届县市长选举同时举行投票。此次选举选出了台湾省议会的73席议员,其中69席由各县市选出,另有平地山胞议员与山地山胞议员各2席[1]:1,4–5。
本次省议员选举依《台湾省议会议员选举罢免规程》规定,在省由台湾省政府办理,在县市则由省政府设立县市选举事务所办理[1]:2–3。自11月18日起至11月27日止共有131人申请登记为候选人,但有9人嗣后向选举事务所撤回登记、1人经审查后候选资格不合,因此实际共有121位候选人参与竞选[2]:24。
Remove ads
选举结果
选举人数共6,510,074人[注 2],出席投票者4,578,738人,投票率为70.33%。当选的73席议员当中有58人为中国国民党籍、15人为无党籍[2]:54–57[注 3];有21人为连任,52人为新任[1]:23。
台北县 · 宜兰县 · 桃园县 · 新竹县 · 苗栗县 · |
台中县 · 彰化县 · 南投县 · 云林县 · 嘉义县 · |
台南县 · 高雄县 · 屏东县 · 台东县 · 花莲县 · |
澎湖县 · 基隆市 · 台中市 · 台南市 · 高雄市 · |
平地山胞(北 · 南) · 山地山胞 |
- 候选人姓名粗体表该选区现任者[1]:9–10。
- 其中应有妇女当选名额1名。
Remove ads
- 其中应有妇女当选名额1名,何宝珍以妇女保障名额当选[1]:24。
Remove ads
Remove ads
- 彭贤锡、吴伯华于1972年12月7日向苗栗县选举事务所撤销登记[4]。
Remove ads
- 中国国民党党员纪蔡丽霜违纪参选,未向选举事务所撤销登记,且未停止竞选活动,遭台中县党部开除党籍[5]。
- 其中应有妇女当选名额1名。
Remove ads
- 其中应有妇女当选名额1名,谢许英以妇女保障名额当选[1]:25。
Remove ads
Remove ads
- 陈奇章于1972年12月7日向嘉义县选举事务所撤销登记[4]。
- 其中应有妇女当选名额1名。
Remove ads
- 其中应有妇女当选名额1名。
- 林黄玲玉于1972年12月7日向屏东县选举事务所撤销登记[4]。
- 李庆和候选资格不合,不准登记[4]。
- 该选举区为同额竞选,依照《台湾省议会议员选举罢免规程》第47条规定,得票数达19,442票以上始为当选[1]:26。
- 其中应有妇女当选名额1名。
- 该选举区为同额竞选,依照《台湾省议会议员选举罢免规程》第47条规定,得票数达26,935票以上始为当选[1]:26。
- 该选举区为同额竞选,依照《台湾省议会议员选举罢免规程》第47条规定,得票数达11,133票以上始为当选[1]:26。
- 其中应有妇女当选名额1名。
- 包含南投县、彰化县、台中县、台中市、苗栗县、新竹县、桃园县、台北县、基隆市、宜兰县、花莲县。
- 该选举区为同额竞选,依照《台湾省议会议员选举罢免规程》第47条规定,得票数达5,148票以上始为当选[1]:28。
- 包含云林县、嘉义县、台南县、台南市、高雄县、高雄市、澎湖县、屏东县、台东县。
- 高赢清于1972年12月7日向台东县选举事务所撤销登记[4]。
- 该选举区为同额竞选,依照《台湾省议会议员选举罢免规程》第47条规定,得票数达6,000票以上始为当选[1]:28。
- 该选举区为同额竞选,依照《台湾省议会议员选举罢免规程》第47条规定,得票数达6,539票以上始为当选[1]:28。
选举诉讼
- 台北县候选人蔡洪娇娥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郑贞德当选无效,尔后又具状撤回诉讼。
- 高雄市候选人庄文桦向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高雄市选举无效,被法院驳回[1]:31,846–847。
备注
参考资料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