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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事件中的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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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春夏之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爆发全国性抗议运动,史称六四事件或八九民运,中国官方称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期间陕西省各地也有抗议、游行、罢课、集会及其他政治表达行为。这些活动多由学生、工人主导,也包含市民等群体发起,与全国范围内的抗议相呼应。陕西最大规模的示威发生在省会西安,其他城市,如汉中安康延安宝鸡咸阳等地均有不同程度的响应。其中4月22-23日发生在西安的省政府的暴力示威和骚乱,导致政府机关被冲击、焚烧,并成为著名的四二六社论的导火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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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

西安的游行示威集中在新城广场和陕西省政府大楼等地。4月22-23日发生在陕西省政府的暴力示威和骚乱,导致政府机关被冲击、焚烧,并成为著名的四二六社论的导火索之一。

其他县市

5月3日下午,宝鸡师范学院的400名学生,打着“民主万岁”、“自由万岁”的横幅上街游行[1]。5月4日,宝鸡咸阳发生小规模的学生游行,响应同日全国的五四大游行[2]

5月15日上午,延安大学2000多名学生在延安市内主要街道游行,呼喊“声援北京学生行动”、“要民主、要自由”,“发扬延安民主精神”等口号。11时,队伍冲入延安地区行署大院,要求领导对话,游行学生向中共延安地委交了请愿书,经谈判交涉后游行学生于下午四时半返校。中午,汉中陕西工学院800余名学生在汉中市打着“声援绝食”的横幅,上街游行示威,在行署机关大门前贴标语,行署有关方面负责人听取了学生代表意见。5月17日,汉中师范学院千余名学生上街声援北京学生绝食活动,3名学生代表向当局递交了“关于声援北京学生绝食的声明书”[2][3][4]

5月18日,咸阳渭南延安汉中商洛榆林六地、市的32所高校、4所中学、2家工厂共20000万余人上街游行[5]。上午10 时,陕西工学院、汉中师范学院、汉中教育学院等学校、单位的学生、职工约1万人,在汉中市街头游行、讲演和募捐,陕西工学院少量学生在北街口和行署门前静坐。当晚7时半有学生乘“309”次火车赴北京声援[3]。5月19日,汉中地区几所高等、中专、技工学校师生千余人继续上街游行声援北京学生的绝食请愿行动[6]

5月17日至19日,在北京、西安局势的影响下,安康城区9所大中专院校和中学生约5000余人,先后16次上街游行,到地委、行署请愿、声援北京学生。汉中师院的200名学生也到安康串连,上街游行募捐、集资,要求乘车赴京请愿。安康城区街头出现了大字报、漫画等。安康地市公安机关出动警力300余人,保卫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安全[7]

运动期间,宝鸡县支持学运的人士在街头张帖小字报,散布支持北京学运的言论。官方指有181人“传播谣言,散发传单,张贴大小字报和标语达122张”[8]。汉中地区的学生活动持续到六四镇压后被制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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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

6月10日,西安市政府发出第四号、第五号通告,明令取缔“西安工人民主联合自治会”、市民“请愿团”、“声援团”、“讨血团”、“敢死队”、及“工人纠察队”等民运组织。11日,又发出第七号通告,明令取缔“陕西省高校学生自治联合会”及其在各高等院校的所属组织。西安公安抓获六名“敢死队”领头人,分别为刘晓尧、朱琳、于云刚、李涛、庞小斌、王建军。迄6月11日,西安公安已取缔陕西“高自联”、西安“工自联”等七个民运组织,抓获48名民运分子。6月12日,参加“市民声援团”和“市民纠察队”的卜某向西安市莲湖公安分局投案自首[6]

被中国公安部通缉的北高联常委周锋锁在事后回到老家西安,并居住在西郊三桥的哥哥家。其姐姐周引荣、姐夫杨易波看到电视播出的通缉令后报告了单位,单位领导当即报告西安公安。6月13日,周锋锁在其兄家被灞桥分局鹿原派出所干警抓获[9]。“市民声援团”骨干杨某、宋某同日亦向西安电视台投案自首[6]

6月14日,西安治安联防队员抓获北京工自联骨干贺群印、尤建齐二人。6月16日,陕西日报报导西安市碑林公安分局自“四二二”以来在该区共抓获38名民运分子。6月19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西安‘四・二二’事件真相的通报》,指“四二二”事件目前已逮捕57人。北京工自联骨干分子李宝勤被子洲县公安局抓获。6月20日,武功县公安局破获“中国中央委员会”民运组织,抓获首脑任正言,主犯宋玉杰、田良俊、李志德、郑建云及其他全部骨干成员[6]

6月22日,陕西日报报导民运分子高峰已被群众扭送西安市公安碑林分局,报导指其“冒充记者混进学生队伍传播谣言”。24日,陕西日报报导宝鸡市公安抓获三名聚众打砸宝鸡日报社的人士。7月16日,陕西日报报导西安公安于7月13至15日设卡抓获参与运动的人士37人。7月18日,陕西日报报导金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民运组织“熙朝组建委员会”领导者雷录奇、高振宗、雷俊昌。21日,西安公安新城分局抓获参加西安“四二二”事件的曹文生。8月16日,西安中级法院和新城灞桥雁塔区法院公开对“四二二”事件中部分参与者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为芮朝阳无期徒刑;张兵兵有有期徒刑16年,范长江12年;王尊宁 、萧三峰、赵君安、 孙朝辉4年和3年;李军、栗泽华免于刑事处分。新华社报道“平息北京反革命暴乱英模事迹报告团”六个分团分赴包括西安在内的各地开展宣讲工作[6]

直到10月,西安市各大专院校仍流传署名“民主中国阵线”“告国民书”的传单,内容批评官僚作风造成贫穷腐败,呼吁人民争取民主自由。西北大学学生张明、许剑雄、孙正刚、和华、张红旗和王磊在六四之后,与西安其他三所大学学生筹划、组建政治性社团“民主沙龙”,并准备成立“西北青年民主救国委员会”,被公安部列为大案。他们被捕后被以“反革命集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到10年不等。当局指其计划“争取成为合法组织,最终与执政党分庭抗争”,并草拟发展组织成员的“志愿书”,起草《临时章程》,制作了该组织的旗帜,又在学校张贴小字报攻击六四镇压,打印其纲领四处张贴[10][11][12]

官方数据指,陕西共取缔各种“非法组织”26个;13名“非法组织成员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自首”;拘捕“非法组织成员”41人、各类“打砸抢动乱分子”213人。破获三起“反革命集团案”[13]。而西安地区在运动期间,企业总计损失四千万元人民币工业产值[6]

外部链接

另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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