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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驻科威特大使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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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表为中华民国科威特国历任大使与代表名录。两国已无正式外交关系

邦交时期

概述

1963年11月21日,两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1]12月27日,于首都科威特市设立中华民国驻科威特国大使馆,并派驻大使[2]

1971年3月22日,科威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3]3月29日,中华民国与科威特断交。3月30日,关闭大使馆。[2]

历任大使(1963年-1971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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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邦交时期

代表机构

1986年4月23日,在科威特设立具大使馆功能中华民国驻科威特商务办事处英语Trade office(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State of Kuwait)。[4]

1996年8月26日,更名为驻科威特王国台北商务代表处(Taipei Commerci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State of Kuwait)。[1][5]

历任代表(1986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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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1990年8月,伊拉克占领科威特后,中华民国在该国的驻科威特商务办事处、中国石油公司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中华工程公司,其员工及眷属与侨民共143人,撤离科威特并抵达约旦,由中华民国政府派遣专机接运抵台。至伊拉克撤军后,于1991年3月27日恢复办事处运作。[4]
  2. 201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统一驻外人员内部职称,明定大使馆、代表处设大使、公使,代表处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仍称处长、副处长。[14][15]
    代表处馆长为特任或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者任大使衔代表、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者任公使衔代表;办事处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者任总领事衔处长、副处长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者任副总领事衔副处长。[16]
    注:部分驻外机构名称虽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馆长为代表。

参考资料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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