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
前16世紀至前11世紀的中國歷史時期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商(前16世纪以前-前11世纪,其后续政权宋延续至前4世纪),又称大邑商、殷[注3],是由商人[注4]建立的国家,是中国历史上有当时文字记载遗留至今的最早朝代,标志着中国历史自商朝进入信史时期。商代出现的甲骨文和金文(因多刻于青铜器上,亦称“铭文”)是已经发现的中国最早的文字[书1]。关于商朝的传世文献主要包括成作年代有争议的《诗经·商颂》和《尚书·商书》,以及战国时期魏国的《竹书纪年》和西汉司马迁的《史记》。商朝前期几经迁都,盘庚迁都于殷(今河南安阳)。商朝的末代君主帝辛于牧野之战被周武王击败后自焚而亡。
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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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7世纪—前11世纪[注1] | |||||||||
绿色范围为商朝核心疆域图 | |||||||||
商王朝主要考古遗址分布地点 | |||||||||
京城 | |||||||||
• 早商时期 | 亳、 嚣、相、庇、邢 | ||||||||
奄 | |||||||||
殷 | |||||||||
陪都 | 朝歌 | ||||||||
国君姓氏 | 子姓殷氏 | ||||||||
君主 | 31(成汤建立商朝后共计31任) | ||||||||
• 前1617年-前1588年 | 太祖商汤 鸣条之战灭夏朝,建立商朝 | ||||||||
• 前1580年-前1557年 | 太宗太甲 在位时伊尹辅政 | ||||||||
• 前1318年-前1291年 | 世祖盘庚 迁都于殷,史称“盘庚迁殷” | ||||||||
• 前1274年-前1216年 | 高宗武丁 开创“武丁中兴”,又称“武丁盛世” | ||||||||
• 前1075年-前1046年 | 帝辛 最后一位商王 | ||||||||
语言 | 原始汉语、甲骨文、金文等 | ||||||||
人口 | 7,500,000人(前1250年) | ||||||||
宗教 | 万物崇拜、“一元”(帝)“多神”(自然神祇) | ||||||||
通币 | 贝币、贝蚌、铜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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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商王是商朝的最高统治者。商王之下是最高辅政官员,最初只有辅相一人,武丁时期增加为三人,称三公。三公统领着一个决策集团,为商王提供咨询,同时负责处理一些具体政务。商王朝还存在着贞人集团,负责为商王提供宗教方面的决策参考。商王朝建成了较完备的法律,形成了庞大的官僚统治机构和常备军队。商朝建立了内外服制度,内服即王畿,设官分职。外服则一方面建立军事据点,设立众多的侯、甸、男、卫等外服职官,一方面对外围的异族方国进行联合。诸侯对商王朝要尽一定的义务,主要为王朝服役、向王朝进贡、为王朝戍边、随商王征伐等。商王朝出现了负责某一区域诸侯的专门使者,甲骨文中有“东史”、“西史”、“北御史”,带有视察、监督、协助地方事务等多重职能,平时可驻于诸侯之地,可以参与当地的决策,具有代表中央王朝的政务和军事职官的性质。商王拥有对名义上的全国土地占有权,商王以册封的形式,将土地授予各级贵族和方国。同时,商王有权支配贵族、诸侯和臣服方国所占有的土地和人口,可以对诸侯首领贵族晋爵、施罚。[书2]商王朝对外服方国和边远地区有一定的控制能力。[书3]商朝并不仅仅是简单意义上的方国联盟政体,而是一个混杂着氏族民主制的广域王权国家,社会形态是氏族封建制的。[书4][书5][书6][书7]
商王朝在当时的世界上无论是经济、文化、天文学、科技还是军事上的成就都达到很高的水准[来源请求]。天文学家巫咸与儿子巫贤复兴商朝。其子巫贤后来继续任职于祖乙王庭。商代甲骨文“已形成完整的十进制系统”[来源请求]。商代经济是中国进入文明社会以后的第一个经济发展高峰时期[来源请求]。手工业的门类齐全,技术含量高,最具代表的行业是青铜冶铸,重达 875 公斤的“后母戊鼎”在中国甚至世界古代也堪称绝作,它体现了这个时代的综合技术水平[来源请求]。中国后来长期受到世界各国欢迎的瓷器和丝绸,特别是丝绸,在商代就已经能生产出品质相当好的产品[来源请求]。商品生产已经出现,如在制造陶器的行业中,大的烧制陶器的作坊和烧制单一产品的窑坊的出现,都是为大量出售而进行的生产[来源请求]。商品交换也已发展起来,贝是用作流通的货币。贝的材质主要是天然的海贝,在商代晚期还出现了铜贝,开金属铸币之先河[来源请求]。商王朝幅员辽阔,而且国祚长久,使以甲骨文和金文为代表的汉字、文化、宗教、数学、天文历法、法律及政府模式对后世的影响相当深远。[书2]
商朝具有丰富的考古学发现,主要遗址有位于今日河南省偃师市的二里头遗址(二里头遗址有四期,年代为公元前1750年至1520年,绝大多数学者都认为二里头遗址是夏朝晚期的都城,并非商朝遗址)和偃师商城遗址,郑州市的二里岗遗址,安阳市的殷墟遗址等。在河北省邢台市、邯郸市、河南信阳市、辉县市、新郑市等许多地方还发现大量商朝文物。近代,在上古被普遍看作蛮荒之地的非中原地区,如成都、广汉为中心的三星堆文化,武汉的盘龙城遗址,江西的吴城文化和新干大墓,湖南宁乡的炭河里遗址等出土的文物也证明,在商时期的长江流域也平行存在发达的文明,商朝时的方国或已延伸至湖南江西皖南一带。[书8][书9][书10]
商朝可以分为先商、早商、晚商三个阶段。成汤之前为先商,迁殷之间为早商,迁殷之后为晚商。晚商时期又称“大邑商”。成汤之前的商王称作“先公”,之后的商王称作“先王”,先公先王问题是历史学的未解决的大问题,具体参见中华民国中央研究院蔡哲茂的研究。
学术界针对商的兴起之地提出东方、西方、北方三种假说[参1]:60。《礼记·缁衣》引《尚书·商书·尹诰》曰“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说明商在夏之东。卜辞中的“夒”[注5]可能指喾[注6]。喾在甲骨文上称呼为“学戊”或者“喾”“成”。
考古发掘发现,以邯郸为中心、北至邢台,南至安阳的地域,有大量的商人的原始文化遗存,考古学上称为下七垣文化。
下七垣文化有十分丰富的遗存,其分布主要集中在西半部的武安、涉县、磁县、峰峰矿区、永年及邯郸境内。在漳河、滏阳河及洺河的中上游地区,有先商遗址近百处。其中,下七垣遗址共分四层,叠压关系清楚,遗物特征明显,为冀南地区商文化的分期提供可靠的地层依据,故以其命名商国未灭夏前的原始文化。
盘庚迁殷,建立殷朝。商乃辛丙(即高辛)所建。乙庚连读为殷音。己甲连读为夏音(甲为农神,称夏后)。成汤革命后,封夏人于杞。
1970年,西方的著述《全球通史》则认为商部落原是来自西北蒙古草原处于青铜时代的游牧部落,入侵并征服北部中国尚处于新石器时代的居民后建立商朝统治,同时未提及夏朝的存在[书11]。但此说有明显常识性与实证上的错误[书12][书13],关于商人的起源地尚有争议,主要有山西说[书14]与河北说,但是可以肯定河北的下七垣文化为先商文化遗存[书13],并有学者认为红山文化是商朝最初的起源脉络之一[书15]。
《史记·殷本纪》记载商的始祖契[注7]生活于尧舜禹时代[注8],曾在舜帝下任职司徒[注9]。他因辅佐大禹治水立下功绩[注10],被“封于商,赐姓子氏[参3]”。《世本》又载“契居蕃[注11][参5]”,王国维根据《汉书·地理志》认为,此二地分别在今河南商丘和山东枣庄滕州。卜辞所见“宗”[合集 30298]可能指契,说明商人为他立有宗庙。战国时期的文献记载契逝后,其子昭明继位,“居砥石[注12][参5]”。“昭明卒,子相土立[参3]”。相土是继契后较为著名的商族首领,《世本·作篇》记载他训练马匹,使用马驾车充当运输工具[注13]。《诗经·长发》记载相土的活动区域相当广泛,声誉传播海外[注14],说明这时期商部落的航海技术已经可以通往近岸的海岛。此时商部落活动于冀中豫北的古黄河流域,在东方海滨也有相当的势力,《左传》载相土有“东都”[注15]。相土逝,子昌若立。昌若逝,子曹圉立。曹圉逝,子冥立。文献记载冥任夏后氏的水官,夏后杼在位时冥因治水之事而殉职[注16]。《礼记》记载殷人将冥与喾、契、汤四位先祖先公齐列祀典[注17]。卜辞多见殷人为“季”举行侑祭,王国维结合《天问》“该秉季德”、“恒秉季德”[参12]的记载,认为“该”、“恒”是王亥和王恒,“季”为其父与卜辞记载相符,当是史书记载的冥[参13]:410。 王亥[注18]、王恒为冥的二子,冥卒后相继为王。殷人对王亥格外尊敬,他是首位被称作“王”的君主[参1]:73。卜辞中总以“王亥[粹 75]”、“高祖亥[屯南 2105]”、“高祖王亥[合集 32916]”尊称他,从不单称其为“亥”,一些卜辞还在其名号的上角刻画代表早期商部族的玄鸟图腾[参14]:33。王亥在殷人的心目中似乎拥有很大的神威,殷人时常向他祈年祈雨[参14]:25—26。关于王亥的卜辞有一百三十余条,数量之多居诸先公之首[参1]:72。王亥在位时,商族经济达到新的高峰,卜辞记载王亥一次祭祀可用牲多达五十头牛[注19]。为解决牲口过剩、不易畜养的问题,王亥将部分牛羊托寄于邻近的河伯氏和有易氏[注20]。之后王亥与有易氏首领绵臣[注21]发生争执[参14]:30,绵臣强迫王亥交出所有牲口,王亥拒绝,绵臣便将其杀害[注22],夺走牛羊[注23]。后来王亥之弟王恒继位,从绵臣手中夺回牛羊。关于王恒的卜文有十余条,与王亥同样尊称为“王”,但王恒却不见于传世文献的商王世系中,其原因不明[参1]:73。王恒死后,其子上甲微又联合河伯氏讨伐有易氏,杀死绵臣[注24]。商部落在有易氏没落的同时强盛起来[参1]:73。战胜有易后,上甲的诸弟各怀私心,纷争起事,蓄意谋害上甲,上甲随机应变,平息叛乱,保证商族后嗣的延续[注25][参1]:162。上甲在殷人的周祭顺序中排列首位,祈雨卜文均以“自上甲……”开始,卜辞对上甲以降的商王有了明确的世系排列,可能是因为商部落在上甲时期才开始有文字记载,而之前的世系源于传说[参1]:73。今所见关于上甲的卜辞多达一千一百余条,位居诸商王之首,可见殷人对上甲之崇敬[参1]:74。
上甲之后报乙、报丙、报丁、主壬、主癸五公先后即位,在卜辞中,“报”写作“匚”[注26],“主”写作“示”,五位先公合称“三匚二示[屯南 2265][合集 27083]”。上甲后的三匚全以天干“乙丙丁”相次,二示时则应续以“戊己庚辛”排列,却跳至“壬癸”。同时,二示的配偶妣庚和妣甲的天干亦不相次。说明三匚的庙号可能是殷人后来追拟的,而二示的庙号则有典册记载。“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参19]”记载到的祭祀典册,可能始于二示时期[参1]:74[参20]:191─193。二示时期,商国的势力不断扩大,他们拉拢黄河下游各氏族部落,一步步逼近夏后氏腹地伊洛地区。
大乙汤乃示癸之子,关于汤的名字记载较为复杂,《古本竹书纪年》云“汤有七名[参16]”。殷墟卜辞中多称其为合字“大乙[后 上1.11]”、又称单字“唐[佚 873]”或“成[乙 5303]”。周原卜辞以及齐国彝铭称其为“成唐”。《尚书》、《楚辞·天问》称其为“汤”。《诗经》、《国语》等称其为“汤”、“武汤”或“武王”。《史记》、《荀子》等称其为“天乙”。《论语》、《墨子》、《竹书纪年》等称其为“履”[参1]:163。
夏朝的末代君主履癸又名桀,史书记载他是位昏庸好色的君王,他暴虐民众,大兴土木修建倾宫、瑶台,使得诸侯叛离。桀便派军四处讨伐不服的属国。此时的商汤是专为夏王室征伐的夏方伯,史书中称赞他修德爱民、宽厚仁慈,与夏桀形成鲜明的对比。《吕氏春秋·异用》、《史记·殷本纪》、《帝王世纪》等形容夏桀“网张四面”如此鸟禽全入网中,一个也不落,而商汤“网开三面”[注27]仅留一面捕禽,其余三面放之,表示商汤的仁慈大度。诸侯见势便纷纷弃桀归汤,汤籍此机会网罗人才、拉拢诸侯。有莘氏居于夏后腹地伊洛平原,不满桀的统治,决定与商汤联姻结盟。伊尹随有莘氏女进入商汤王室,始任庖正,而后得到汤的重视,被授予“天下之政”[注28],立为小臣。汤以伊尹为士朝贡夏廷,潜入观察夏地的动静。除伊尹外,仲虺、咎单、女鸠、女房、义伯、仲伯等官贤也先后归汤[参22]:101。
汤将都邑迁回先王之地——亳。亳与葛国[注29]为邻,葛是灭夏的必经之地。汤闻葛伯不祭祀神祖,便遣人前去查问究竟,葛伯答复没有可供牺牲的牛羊,汤遂送去牛羊,葛伯却宰了牛羊供自己食用,回复说葛国缺粮,汤再遣去亳邑民众协助耕种,并派童子到田间送饭,葛伯却夺其饭杀其人。于是汤自亳邑出发征伐葛伯。汤战胜葛后见夏桀并未谴责,于是又相继征伐洛、荆、苏、董、温等国。自称征伐是吊民伐罪,为民除祸,故而汤东征西怨、南征北怨,得到民众的支持[参24]。灭温后战争发生转折,商亳遭到温的同姓邻国昆吾的反击,此后商汤转而讨伐亲夏的属国。此时商汤感觉羽翼丰满,在景亳汇集诸侯盟国,宣告与夏作战,是为“景亳之命”[参25][注30]。先后消灭韦[注31]、顾[注32]、昆吾[注33][注34]等亲夏政权,翦除夏后属国,削弱夏后势力,经过“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参26][注37]”汤趁夏地发生旱灾,自陑起兵西进,桀抵挡不过,且战且逃,战败于有娀氏旧址,逃至鸣条[注38]。汤与夏桀在此展开鸣条之战。
战前,汤作《汤誓》,举说桀的罪状是“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桀战败,经历山[注39]逃至南巢[注40],夏朝覆灭。汤迁徙夏族遗民于杞,汤欲迁夏社,伊尹认为会引起夏民的愤恨,作《夏社》反对[注41]。汤经泰卷返回亳,仲虺作《仲虺之诰》向夏诸侯阐明伐桀的正义性[注42][参22]:109—111。《逸周书》称“三千诸侯大会”于亳,汤三让天子位于天下有道者后即位。遂迁九鼎于亳都[注43],商朝建立。这是中国传统历史的首次王朝交替,《周易》赞称商汤受天命而灭桀,是“顺乎天而应乎人”的一次革命[注44]。灭夏后,汤扩建亳都,并在夏之旧都斟𬩽附近营建西亳用以监视夏王朝的残余势力。汤命臣咎单作《明居》以法治民,制作礼乐。为了巩固统治,又改正朔,易服色,以白色为上等服饰颜色,作五祀八政[注45][注46]。
根据文献记载,汤有三子,太丁、外丙、仲壬。太丁乃汤之嫡长子,被立为太子,但太丁未即位便先汤而死。汤二十九年,汤王过世。其后,文献记载出现分歧:《尚书序》、《三统历》、《汉书·律历志》、《伪古文尚书》等载汤崩,太丁之子、汤之嫡长孙太甲即位;而《史记·殷本纪》、古今本《竹书纪年》、《孟子》等记载汤崩后,汤的次子外丙、三子仲壬先后即位六年,再由嫡长孙太甲即位为王。殷墟卜辞中,太丁刻作“大丁”,外丙作“卜丙”,太甲作“大甲”,但尚未发现仲壬(中壬)的痕迹。根据卜辞的周祭顺序,“大乙—大丁—大甲—卜丙—大庚”为次,即嫡长孙太甲即位于其叔父外丙之前。太丁生前被立为太子,虽未即位但因其子太甲称王所以被纳入周祭直系,而外丙无子称王所以属于周祭旁系。文献记载汤在位时间较长,长子太丁早逝,次子外丙、三子仲壬先后即位,但总共在位时间仅短短六年[注47]。同时文献记载伊尹辅佐太甲摄政,太甲即位之初,“暴虐,不遵汤法,乱德”[参3],于是伊尹放太甲出亳都并置其于汤所葬之地——桐宫。古今本《竹书纪年》等文献甚至称伊尹篡位称王[注48]。一种解释认为长子太丁逝时,汤尚健在,立次子外丙为太子,而汤逝后,太甲夺权,在其叔父外丙(以及仲壬)之前即位,破坏了嫡长子继承制度。这可能是文献记载中多称太甲起初不贤的缘故,所以伊尹放太甲于桐,并作《伊训》、《肆命》、《徂后》使其反省悔过。期间伊尹复立汤次子外丙、三子仲壬相继为王,但二人年迈,总共在位六年便过世。太甲在桐宫修德,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伊尹见此便迎接太甲回都,还政于太甲[注49]。
还政后,伊尹又作《太甲》三篇教育太甲。“太甲修政,殷道中兴[参29]”,“诸侯咸归…百姓以宁[参3]”,创造商朝的第一次中兴。太甲归亳后十二年陟,逝后上庙号“太宗”,又称“明王”。文献记载太甲有沃丁、太庚[注50]二子,先后即位为王。周祭中未见沃丁之名,但有“羌丁”(羊丁),因为是单版祭祀,尚不明确其与前后帝王的关系。文献记载沃丁八年,伊尹过世[注51],“沃丁葬以天子礼”,服丧三年。咎单接管政事,作《沃丁》训王。十九年,沃丁陟,太庚立。周祭中太庚作“大庚”。太庚有子即位为王,所以属于直系先王。太庚在位五年陟,此后小甲、太戊、雍己三子相继为王,在王位继承制度上出现兄终弟及的乱象。
小甲乃太庚之子[注53],旁系先王。小甲时期,开始商王朝的第一次衰败[注54]。小甲在位十七年崩。根据传世文献记载,雍己继位为王[参16][参10][参3],而常玉芝等现代学者利用残辞互补法,对卜文中残缺的周祭顺序作整理,认为太戊在雍己之前继位为王[参34]:58。太戊在卜辞中作“大戊”,是位直系先王。即位之初,册命伊陟、臣扈、巫咸等辅佐商王管理朝政。太戊继其兄小甲之位为王,有违嫡长子的王位传承制度。传说太戊时,发生了“祥桑谷共生于朝[参28][参3]”的灾异现象,太戊恐惧中求问伊陟此事,伊陟说是殷道德衰的恶兆,太戊听从后,修行修德,使得祥桑枯死。太戊对山川鬼神格外恭敬,命巫咸加倍祭祀活动,巫咸作《咸艾》、《太戊》称赞太戊。太戊改革军队,命车正中衍作寅车[注55]。太戊在贤臣的辅佐下,扭转小甲时期的衰败。五谷丰盛,诸侯归附,商王朝进入第二次中兴时期。根据文献记载,太戊在位七十五年陟[注56],庙号“中宗”又作“太宗”,而卜辞中没有太戊庙号的记载[注59]。雍己或继其兄太戊为王,或继其兄小甲为王,其在位期间,殷道复衰,诸侯叛离,商王朝二次衰败。雍己为旁系先王,在位仅十二年,事迹远不如太戊。而太戊时期的兴盛则为其子争夺王位创造条件。雍己之后,太戊有中丁、外壬、河亶甲三子相继为王。
中丁[注60]乃太戊长子,在周祭顺序中是太戊之后的直系先王,其王位很可能是从叔父雍己那里争来的。中丁夺位遭到王朝内部其他统治势力的反对。元年,诸侯侵犯京畿,中丁被迫放弃经营一百多年的都城——亳,东迁于嚣,由此保住王位。东土边境的蓝夷部落趁机作乱,中丁伐之。中丁在位九年或十一年崩,其弟外壬继位,都于嚣。其王位是平稳传承还是争夺而来的,由于记载的缺乏,无法明了,但外壬即位元年,邳人、侁人叛乱,这可能说明其王位是争夺而来的。外壬在位五年或十年崩,其弟河亶甲夺位称王,迁都于相[注61]。夺权徙都导致商王朝政权内部分裂,国力剧减,诸侯侵犯,商王朝第三次衰落。河亶甲连年用兵讨伐叛离诸侯。征蓝夷,又征班方,侁人联盟班方,河亶甲联合彭伯[注62]、韦伯克邳、降班方,侁人臣服。河亶甲为旁系先王,在位九年崩。中丁之子[注64],祖乙即位。即位之初迁都于邢[注65],其王位可能是争夺而来的。祖乙作为太戊的嫡长孙,可能得到了王朝内部旧贵族势力的支持,立旧臣巫咸之子巫贤为相,管理政事。如此政权逐渐稳定,修筑新都。命高圉为邠侯,巩固对西土边疆的统治。商王朝二次复兴。祖乙受殷人的尊崇程度与汤不相上下[注66][参1]:92。祖乙在位十九年崩,庙号“中宗”[注59]。祖乙之子祖辛即位,政权平稳过渡。祖辛在位十四年或十六年崩,其弟沃甲[注67]继位。沃甲在卜辞中作“羌甲”,因为其子南庚继位为王,所以初属直系先王,但因南庚未有子成王,所以在后期的黄祖卜辞中以旁系先王祭祀[注68]。沃甲在位五年崩,其侄祖丁继位。祖丁是祖辛之子,有阳甲、盘庚、小辛、小乙四子先后成王。四子同父异母,使得祖丁的四位配偶全部纳入周祭祀谱,在先王行列中独占鳌头。在位九年而陟[注69],堂弟南庚继位。南庚是沃甲之子,即位三年后迁都于奄[注70],因奄地偏南,所以此王得名“南庚”。南庚在位仅六年,祖丁之子阳甲即位。自此“祖辛—祖丁—阳甲”一系代替“沃甲—南庚”一系为直系,南庚在位时间较短,可能是逊位于阳甲[参1]:92,或是阳甲夺位[参22]:146。王位传承的纷争,削弱了政治统治的势力,国力锐减,边境诸侯内侵。带来了商王朝的第四次大衰落。阳甲三年,西征丹山戎,得丹山[注71]。阳甲在位四年崩[注72],其弟盘庚即位。
太庚三子小甲、太戊、雍己相继为王,破坏了嫡长子传承制度,此后弟子相互代立,争夺王位,屡迁都邑,使得国力衰亡,诸侯莫朝,边境遭侵。是为商代中期的“比九世乱”[注73][注74]。
盘庚在卜辞中作“般庚”,祖丁次子、阳甲之弟,即位于奄。盘庚在位期间,发生了著名的迁都事件[参39]:87。关于盘庚迁殷的原由,历来有多种说法,其中“政治斗争说”较优[参22]:600。九世之乱期间,因为王室的争夺,商王屡徙都邑,迁后必然需要得到一批贵族的支持,如此导致贵族的势力膨胀,而王权却久久未能得到巩固。为了维护王位,夺位者常常要与贵族旧臣共享政权[注75]。盘庚年幼即位[注76],许多贵族旧臣有了傲上的情绪,无视盘庚。盘庚为了巩固王权,削弱贵族势力,决心迁都[注77]。当时族内的一部分人不愿迁都,盘庚便作《盘庚》三篇,劝说大众,呼吁民众到新都去生活[注80]。盘庚十四年,终得迁都,自奄迁于北蒙,更名为“殷”[注81]。翌年,开始营建殷邑[注82]。盘庚兑现承诺,首先建设民居,安顿下移民,再顾及宫殿庙宇的建设[注83]。迁都后,一部分民众又怨言盘庚如此兴师动众有损民利[注84],盘庚回复说,迁都之为是上帝要求我为了恢复先王成汤的事业而作的[注85],并说迁都是为了重视人民,不让民众受害而为[注86]。盘庚在殷邑实行新政,但限制和约束贵族的势力。他要求贵族遵守先王法度,排除内心傲慢的态度听从商王的命令,道德上要施德于民,不可怠慢老弱孤幼,经济上不可无止境地聚敛贝玉财富[参22]:602。盘庚对贵族和民众的态度是截然相反的,新政使得民众受益,同时让商王摆脱了贵族势力的束缚。直到殷商灭亡,民众还思念着盘庚,要求“复盘庚之政”[注87]。十九年,册命周人首领亚圉为邠侯[注88],加强对西部边疆的统治[参22]:152。盘庚迁殷,“殷道复兴,诸侯来朝[参3]”,扭转了九世之乱以来的衰落。盘庚在位二十八年崩,弟小辛立,盘庚未有子继位,故为旁系先王。盘庚迁殷后,商王朝二百五十多年更不徒都[参22]:604,改变了“居无常处”的动态[参39]:28,王朝进入了相对稳定的新发展阶段,史学家称这个阶段为“晚商时期”。
小辛乃祖丁之子、盘庚之弟[注89],即位于殷。小辛政绩不佳,带来了商王朝的第五次衰败。关于他的卜辞仅有八十余条[参1]:81,在位三年而崩 [注91],弟小乙即位于殷[注92]。小乙为祖丁之子,小辛之弟。小乙在位时便立武丁为继承人。小乙让武丁插入到民间中劳动[注93],又将他送到贤臣甘盘那里去学习[注94],小乙如此注重对武丁的教育,为日后武丁复兴殷业奠定了基础。小乙在位十年而陟[参10][注96],其子武丁继位。因是武丁之父,为直系先王,所以在武丁时期的卜辞中备受尊崇,数量多达五百余条[参1]:82。
武丁即位于殷[注97]。年轻时出入民间,深知民众的疾苦[注98]。武丁在傅说的辅佐下,使商达到了新的高度。
目前发现的甲骨文卜辞,是从武丁时期开始大量出现的(二里岗文化时期到武丁之前的甲骨文和金文比较稀少[书16][书17]),自此中国的历史学迈入了信史时代。武丁可以被历史学确信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强力君主,具有统一黄河流域的特征。
祖甲在位三十三年,祖甲建立了完备的周祭制度,以翌、祭、洅、协、肜五种祭祀方式系统性地祭祀全体祖先[书18]。祖甲可能还开创了王位嫡子继承制(有嫡子继承制无长子继承制),有可能是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的前身,这种改革为商末王子间的争斗埋下了隐患[书19][书20]。
据《史记》记载,武乙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君王,他命工匠雕了一个木偶,状貌威严,冠服齐整,称作天神。随后他约“天神”与自己进行下棋,又命令一个臣子代替木偶下棋,臣子怕武乙,步步退让,以大输而告终。武乙便痛打木偶。武乙还制作一只皮袋,盛满兽血,挂在树枝上,亲自挽弓仰射,射破皮袋,兽血喷出,称为“射天”[书21]。学者认为这个故事可能反应了神权阶层的衰落,事实上殷墟后期人祭和人殉现象确实大大减少,而从甲骨文卜辞来看,武乙时期只有一位贞人。[书22][书23][书24][书25]同样据《史记》记载,武乙到渭河与洛河之间狩猎,被暴雷劈死。[书26]
商王文丁杀死周国君主季历,激化商周之间的矛盾。而据《古本竹书纪年》,“帝乙处殷。二年,周人伐商。”[书27],这次周人的军事行动失败,此后可能由于帝乙的宽容而使得商周关系暂时缓和,而《周易》中的“帝乙归妹”卦被顾颉刚认为是帝乙将妹妹嫁给周文王,一时传为美谈,商周重归于好。[书28]
商朝的最后一位君主帝辛(商纣王),在传世文献中被认为是典型的暴君,但帝辛的具体罪状大多都是到了战国秦汉时期的寓言故事中才被逐渐详细化,东汉的王充在《论衡》中就认为“酒池肉林”之说并不可信,南宋的罗泌在《路史》中也认为桀纣的罪状大多相似,而梳理各类文献后认为存在增衍、夸大的情况。[书29][书30] 顾颉刚《纣恶七十事的发生次第》则通过详细考证论证了帝辛的罪状本身是千年积毁的结果,而仅从《尚书》、《逸周书》、西周金文中并不能得出现代人眼中的暴君形象。[书31]帝辛的真实历史形象目前还难以还原,但从黄组卜辞和殷末金文来看属于有较多作为同时也带有刚愎自用性格的君主。[书32][书33][书34][书35][书36]现代学者多认为商朝灭亡的主要原因在于王权和族权的激烈争斗,贵族为了反对帝辛改革,从而联合西面的周人里应外合直接打入殷都。[书37][书38][书5]而自然灾害和商朝的主力军队在东夷也是商朝灭亡的重要原因,殷周之际的天气大幅变冷且变干旱,农业收成受损[书39][书40][书41],而此时帝辛却持续对东南方的人方(东夷)、林方、孟方用兵,直至彻底击败,使商疆域扩至江淮一带。[书42][书43]由于战争持久导致国内空虚,使一向俯伏、自称“小邦周”的周武王乘机联合西方的一些方国一同伐商,最后商周双方在商朝陪都朝歌郊外的牧野开战,史称“牧野之战”。
牧野之战后,帝辛自焚,商朝从此灭亡。周王朝建立。
牧野之战后,商人一部分被周朝消灭,一部分并入周朝的匽侯(燕国)、宗周等。武王死后,帝辛继承人武庚参与三监之乱,被周公东征击败。可能另封纣王的庶兄、当年叛变商朝投降周朝的微子启于商丘,国号宋,以奉商朝的宗祀。
西周早期青铜器铭文称商朝为商或大邑商[书44]。也有大量西周铜器称商为“殷”,一种说法认为,“殷”是周人对商的特有称呼,商人并不称自己为殷。“大邑商”或“天邑商”则是商人的自称,在战争中称呼己方军队为“商方”,“商”这一称呼又见降周的商人铸造的商尊,显而易见,商是国名。《尚书》、《史记》等传世文献称呼商朝为“殷”,但如《古本竹书纪年》等早期文献均称这个朝代为“商”,另有《今本竹书纪年》等文献称它为“殷商”。甲骨文中目前明确可识别为“殷”的字有三处,为《乙》4046,《乙》276,《甲骨文合集》15733,商朝人是否也自称“殷”仍需存疑。[书45]
从《史记·殷本纪》“契封于商[参3]”的记载可知“商”是商族先公的初期居地,国号取于地名。其后迁至亳,国号亦可称作“亳”,迁至殷,自然也称作“殷”。多次的迁徙中始终以居驻商地和殷地的时间最久,势力最大,在周边方国部落中留下的印象最深,所以此二称变成这个国家的名称。“殷商”这个合称最早见于西周的《诗经》。《荡》有“文王曰咨,咨女殷商[参48]”,《大明》有“殷商之旅,其会如林[参49]”。《大明》又有“燮伐大商”、“肆伐大商”[参49],《文王》有“商之孙子[参50]”,《玄鸟》有“殷受命咸宜[参51]”,《殷武》有“挞彼殷武[参52]”,可见在周朝“商”、“殷”、“殷商”三称通用,之间并无差别[参14]:11—14。
西晋皇甫谧在《帝王世纪》中载“帝盘庚徙都殷,始改商曰殷[参29]”。尽管《帝王世纪》一书的总体可信度并不高[书46],但史家便据此将盘庚迁殷前的时期称作“商”、盘庚迁殷后的时期称作“殷”。
商朝的政治地理可分为王畿、四土和四至三个层次,王畿相当于内服,四土相当于外服,内外服属于商王朝的政治疆域,四至则为疆域以外的范围。
内服就是王畿,以百官臣卿作为主要的统治手段,是一个以王都为中心形成的稳固势力范围。[书47]
商代外服的属地分为三类:以军事据点为中心发展起来的商属地;在附属国族势力范围内通过垦田占有的土地;在附属国族分布区通过置“奠”正式建立起来的行政区,统称“多奠”,由商王朝派人直接管理。牧官以管理地区行政与边境安全为主,商人通过任命牧官达到控制边境的目的。后世“牧”引申为治理。[书48]
《史记·吴起列传》记载商朝疆域“左孟门,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经其南[参53]”,大致上即为商王朝王畿的范围。商代商王直属常备军所能有效控制的地区,即为王畿。商代晚期已经在王畿内建立了较完备的由驿站、羁舍及防卫据点组成的补给系统,这种系统可由王都到达250里外的地区。即军队可以在这些补给点内取得所需的给养,军队的有效控制范围可以在此基础上向外延伸300里。这一地区,是商王朝势力所达的实际控制区。那么,商王朝实际控制的范围大致为直径约1100里的地区,所谓“邦畿千里”,是可信的。根据这一理论推算,商代晚期的商王朝直接控制区,向北到达河北定州、曲阳,向东到达山东泰安、泗水,向南到达淮阳、郾城,向西达山西翼城、洪洞、灵石。[书49]鉴于商代都城屡迁,商代的王畿区并不是一个静态的概念,而是不断变化的。[书49]
在确定了商代王畿区的基础上,按军事控制理论,可以推算商代的实际控制区,即商代的政治疆域。商代后期,随着路政制度的完善,商人实际控制区可以在王畿区边限的基础上向外延伸300里:向北达到河北涿州、北京地区,向东到达山东桓台、新泰,向南到达河南息县、罗山、桐柏山北麓,向西可达山西汾河流域。这一势力范围与考古学文化反映的商文化范围基本一致。在商人主要经略方向上,其实际控制区将达到更远地区。《汉书·贾捐之传》云:“武丁、成王,殷、周之大仁也,然东不过江、黄,西不过氐、羌,南不过荆蛮,北不过朔方”,与所推论的范围基本一致。《左传》 昭公九年:“及武王克商,蒲姑(山东淄博)、商奄(今山东曲阜),吾东土也;巴(今重庆)、濮(今湖北武汉)、楚(今江苏镇江)、邓(今河南邓州),吾南土也;肃慎(今吉林、黑龙江两省)、燕亳(今北京市),吾北土也。”这里对北、东、南三个方向领土的描述,基本是继承商人政治疆域遗产的结果。从盘庚迁殷之后,商人的政治疆域的中心地区维持在这一带,有时稍有波动。[来源请求]
文化的影响范围受自然条件和政治力量的限制较小,可以在广大地域内传播,商文化影响的范围很大。《淮南子·泰族训》:“纣之地,左东海,右流沙,前交趾,后幽都”,包括了东到大海,西到陕甘,北到燕山,南到五岭的广大地区。从考古发现的商代遗物,尤其是铜器风格看,在这个广大地域的确具有一定的共同性,辽宁喀左、湖南宁乡、四川彭县、山东寿光,相距数千公里,但出土的青铜器却有惊人相似的风格。甚至远至岭南直至越南出土的一些商时代的器物,也带有明显的商文化特征。可见商文化的影响之深远,但这已经不是政治疆域之内的问题。[书50]
商代的疆域范围至今尚无定论。中商时期商朝疆域一度比早商时期有所扩展,东到泰沂山脉一线,西抵关中岐山、扶风,北面抵长城,南逾长江。[书51]商代势力所及范围今对应地域大体上包括湖北,河南,安徽,山东,河北,山西,京津,江浙沪部分地区,陕西,江西,湖南,辽宁沿海地区,甘肃东部和内蒙古东南部边缘地区[书52][书53][书42][书54][书55][书56],但统治中心地区(王畿地区)仅限于河南北部、山西南部、河北南部和山东西部[书57][书58][书59]。四川广汉地区的三星堆文化属于和商朝地位平等的邻国,不在商的势力所及范围内。[书60]商朝和新王国时期的埃及是当时全世界最大的两个国家。
记载“先八后五”,即成汤灭夏前八次迁都,而后五迁。王国维搜罗史料凑成八迁。“契自亳迁蕃[参5]”、“昭明迁砥石[参5]”、“昭明迁商[参54]”、“相土迁商邱[参55]”、“相土迁泰山下,又复归商邱[参56]”、“商侯迁殷[参10]”、“殷侯迁商邱[参10]”、“汤始居亳[参28]”
首领 | 居地 | 今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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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商[注99] | ||
契 | 亳[注100] | 一说今辽宁省西部暨河北省东北部一带地区, 一说今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尸乡沟(详见亳) |
蕃[注101] | 一说今北京市、河北省北部冀东平原一带 | |
昭明 | 砥石[注102] | 一说今河北省石家庄以南、河北省邢台市以北地区 |
商[注103] | 一说今漳河北岸磁县、临漳一带, 一说今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 | |
相土 | 商丘[注104] | 一说今河北省中部、河南省北部 |
“泰山下” | 一说今太行山麓 | |
商丘 | 见上 | |
王亥 | 殷[注105] | 当今位置不明 |
上甲(芒三十三年─孔甲九年) | 邺 | 今河北省邯郸市磁县、临漳县漳河流域 |
“商侯”[注106](盖为主壬或主癸;孔甲九年─桀十五年) | 商丘[注104] | 见上 |
早商 | ||
大乙汤—大戊密(桀十五年─中丁元年) | 亳[注100][注107] | 今地说法不一,一说今河南省郑州市商城遗址(详见亳) |
中丁庄、卜壬发(中丁元年─河亶甲元年) | 嚣[注108] | 一说今河南省荥阳市东北敖仓或敖山, 一说今山东省沂蒙山区, 一说今河南省郑州市商城遗址, 一说今河南省郑州市小双桥遗址 |
戋甲整(河亶甲元年─祖乙元年或二年) | 相 | 一说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东南 |
且乙滕—且丁新(祖乙元年或二年─南庚三年) | 邢[注109][注110] | 一说今河北省邢台市 |
庇[注109] | 一说今山东省郓城县北 | |
南庚更、彖甲和(南庚三年─盘庚十五年?) | 奄 | 一说今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 |
晚商[注111] | ||
般庚旬[注112]—帝辛受 | 殷[注105] | 今河南省安阳市西北殷墟遗址 |
帝辛受 | 朝歌[注113][注114](只是陪都,首都仍然在殷城) | 今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朝歌镇 |
商王是商朝的最高统治者,甲骨文中商王自称“余一人”或“一人”,见于第一期至第五期甲骨文卜辞。以上诸辞中的“余一人”、“一人”,都是商王自称。由甲骨卜辞看来,自武丁以迄帝辛,‘余一人’ 与‘一人’者,已为国王一人所专用的称号,而在传世文献中,例如《汤誓》、《盘庚》中商王也自称“余一人”。金文《盂鼎》、《毛公鼎》等也印证了周王自称‘余一人’或‘我一人’者。“余一人”实际上是王面对众人时的一种自谦之称和对天下负有责任之意,而某些学者认为“余一人”是专制暴君的独裁口吻的观点是片面的。[书61]例如《汤誓》中的“余一人有罪,无以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盘庚》中的“国之臧,则惟女众。国之不臧,则惟余一人,是有逸罚。”,带有明显的自谦之意。
商王手中掌控着商王朝的军权和行政权,通过手中掌握的强大武装力量,对外实行领土扩张,获得新的土地和民众。而商王通过垄断着对先王的祭祀大权并举行经常的祭祀活动,不仅加强和神化了王权,还使商王朝子姓贵族的团结和联系得到了强化。因此,商王不仅是商王朝的最高神职人员,而且还是子姓家族的宗族长。集军权、神权和族权于一身的商王,成为贵族阶级的总代表。[书62]
商王是商朝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商朝是在对外的不断战争中建立和巩固的,因而历代商王深知掌握兵权的重要性。商汤时“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伐之”。此后,就是“汤乃兴师率诸侯,以伐昆吾,遂伐桀”,取得“汤既胜夏”的胜利。“于是诸侯毕服,汤乃践天子位。”汤是在对外的不断征服中,建立了商王朝对“海内”的统治的。据《孟子·滕文公下》说:“汤始征,自葛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或有说“汤凡二十七征,而德施于诸侯”。 作为商王朝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商王对军权的控制,在甲骨文中得到了全面反映。这就是:
- 王自征
晚商的对外战争,多是由商王亲自率领军队出征的,以免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军权旁落。甲骨文第一期时期武丁时的征伐舌方、土方、売方、巴方、龙方、周方、基方、业方等重要战争,都是在商王武丁的统率下进行的。甲骨文第四期武乙、文丁时,商王亲自率兵征伐的方国有召方、刀方。到了商末,甲骨文第五期帝乙、帝辛时,主要征伐方国为盂方和人方,而且有关征伐卜辞较多,不仅战争进行的时间较长,而且所经过的地点也较多。商王前往出兵征伐,作“征某方”,而回程时之ト作“来征某方”。甲骨文各期商王朝所进行的较为重大的对外战争行动,都是商王直接率兵出征,表明商王牢牢地掌握着对外征伐大权。[书63]
- 率将出征
不少重要将领,亦在商王的统率指挥之下,这体现了商王作为军事统帅的绝对权威。甲骨文《合集》6416是讲商王武丁征伐土方,率领名将沚成同往征土方。沚成还在商王率领之下,参加了征伐巴方之役。武丁时与否方的战争,堪称激烈、长久,直至第二期祖庚时才被平定。沚成也在商王率领下,参加了对舌方的残酷战争。第四期武乙、文丁时所伐方国不多,商王率将出征者,只见上列之沚成;而第五期商王帝乙、帝辛征伐盂方和人方的大量ト辞,所见列名的将领有名侯喜者,即是讲帝乙、帝辛十祀征人方时,商王曾率侯喜出征。侯喜即为攸侯喜。
- 命将出征
商王在对外征伐方国时,除了亲自出征或率名将与地方伯、甸前往外,有时也命将出征。特别是第一期武丁时,受到征伐的方国达 81 个之多,但商王亲自率兵征讨者毕竟只占其中的少数,应是除重大的战争行动需商王亲自参加并指挥外,一般规模较小的战争或曾受商王重创者,则不需商王亲自出征,而是命将率兵前往即可。这些不劳商王武丁亲自率军出征的方国,当属商朝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局部冲突,因而规模也会不大,派贵族前往征讨即可。商王命将出征,不仅是对其独当一面的信任,也是商王牢牢地控制着军权的反映。
商武丁时期对一些重要方国的征伐,都是商王御驾亲征,或商王率重要将领前往。至于经商王朝屡次打击而实力大减的方国或实力较弱的方国的局部冲突,便无须商王亲自挂帅,只需派有关贵族前往征讨即可了。虽然如此,商王也要为之ト问,表明对外军事行动的指挥权仍牢牢控制在商王手中。由于经过商王武丁时期不断的对外征讨,一些商朝强敌,已被征服,因此,改变了殷王小乙以来“殷复衰”的局面,出现了“天下成欢,殷道复兴”的大好形势。因此,“殷盛”和“殷衰”,即“诸侯来朝”或“诸侯或不至”,与商朝的军事实力有着直接关系。
这些商朝历史上的名王,均战功赫赫。其中汤“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以武力建立了子姓商朝对天下的统治,“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日商是常”。而商代晚期的武丁时期,北克鬼方,南伐荆楚,通过对八十多个方国的征伐活动,莫定了晚商对全国统治的格局,并为商末期帝乙、帝辛对东南夷方的长期战争打下了基础。因此,商王之所以成为统治阶级的最高首领,首先就是因为他手中牢牢地握有军权,并有其威严的象征物:王钺。商王在不断的对外战争中开疆拓土,掠夺了大量的财富和俘虏,这就为将其不断地分封给同姓和异姓贵族提供了可能。[书49]
商王的“三通”,即为把持祭祀权的传统。《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商封建领主阶级的最高首领商王,不仅是全国军队的最高统帅,决定着对周围方国的一切军事行动,而且是沟通人间世界和天上的上帝、鬼神的中介。《说文》云:“王,天下所归往也。董仲舒曰:“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三通之者,王也。””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天神、地祇的沟通是需要通过商王手中把持的祭祀权实现“三通”的。[来源请求]
商朝的建立者商汤,“吾甚武,号曰武王”,不仅以武力“正域彼四方”,使灭夏后的商朝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与发展;而且商汤还把对上帝鬼神的祭祀权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成为上帝、鬼神意志的体现者和与人间沟通的代表。商汤灭夏,就是以“上帝”之名,“夏氏多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的。而商汤成了对夏朝“天命殛之”的体现者,“予一人致天之罚”。因此,致祭“上帝”,自然也由“余一人”进行。[来源请求]
与此同时,商人相信“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自己的始祖契是“天命”所生,并世代相传,天命不绝。“商之先后,受命不殆,在武丁孙子”,笺云:“后,君也。商之先君受天命而行之不懈殆者,在高宗之孙子,言高宗兴汤之功,法度明也。”因此,商王为了表明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和神秘性,十分重视对历代先王的祭祀活动。《尚书・商宗肜日》疏所说的祭祀先王时“祭祀有常”,即有制度,商王武丁厚今薄古违反了“常”制,因此“服罪改修以从礼耳”。这说明历代商王把持着对天神和祖先的条祀,是商王朝的“国之大事”。[书49]
- 祭祀天神地柢
商王把持着对天神、地柢的祭祀权。商人信仰为自然崇拜,诸如风、云、雨、雪、日出、日落等,并相信神明统治着世界,通过各种祭祀乞求天神、地柢对自己的保佑,商王就是这种种祭祀的主持者。甲骨文中商王所祭祀的各种神灵,有学者分为天神“上帝;日、东母、西母、云、风、雨、雪”等;地柢“社;四方、四戈、四巫、山川”等。也有学者将其进一步明确分为商王对至上神上帝和自然神的崇拜与祭祀。[书49]
- 祭祀先公先王
商王对先公先王祭祀权的垄断。商人认为上帝至上,有着无限尊严。他虽然掌握着人间的雨水和丰收以及方国的侵犯和征伐”等,但学者全面整理卜辞后发现,商王“如有所祷告,即只有向先祖为之,要先祖在帝左右转请上帝,而不能直接对上帝有所祈求”。虽然表面看来,商王不能直接祭祀上帝并有所祷告,在地上的人王与上天的天神之间拉开了距离,中间隔着一条商人先祖的鸿沟,但实际上商人先祖神与上帝沟通的垄断,不仅使商人对先王的祭祀活动得到了神化,而且也使主持对先祖祭祀活动的商王,成为商人祖先和上帝神之间的沟通者和神权的唯一体现者,从而使商王的王权更具有神秘的色彩,这实际上进一步加强了商王的权力。
商人对历史上作出贡献的名王,都要举行隆重的祭祀。不仅如此,商王为了突出子姓宗族长的地位和团结子姓封建宗族,对历代先王也要进行祭祀。《国语・鲁语上》说:“夫祀,昭孝也。各致齐敬于其皇祖,昭孝之至也。”韦注:“昭,明也。明孝道也”。1917 年王国维在《殷ト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中,把商代自商汤灭夏以后诸王称为“先王”,而商汤灭夏以前商族首领称为“先公”。1933 年,郭沫若在《ト辞通纂》第 362 片甲骨考证中不同意王国维关于股先公、先王的界说,指出:“般之先世大抵自上甲以下入于有史时代,此在殷时已然。观其祀典之有差异,即可判知”。陈梦家于 1956 年出版的《殷虚ト辞综述》(第 336 页)也赞成郭沫若的意见,指出:“由于系统祭祀(周祭)的发现,王国维以为上甲至示癸六示为先公的说法,已不能成立,上甲以前,属于神话传说的时代,也可以得到证明。”殷人自上甲以后进入了成熟的部族方国时期,而自商汤灭夏以后,商人进入了统一的封建王朝时期。商朝的先王,应自被追尊的上甲计起。《史记・本纪》列商先王上甲以前的“先公”应为:“契卒,子昭明立。昭明卒,子相土立。相土卒,子昌若立。昌若卒,子曹立。曹园卒,子冥立。冥卒,子振立。”[书49]
祭祀形式
商代的具体祭祀制度尚有待详考,和后世一样,平民和贵族同样有自己的祭祀[书64][书65][书66],但是历代商王都把对已故先王的祭祀权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里,以作为自己合法性的依据。甲骨文材料表明,盘庚迁殷以后的历代商王,不仅把持着对殷人先公高祖的祭祀权,而且对历代商先王的祭祀,也为各代商王所垄断,成为他们的“国之大事”。盘庚迁殷以后,商王对先王的祭祀有种种祭仪,所用的祭品也名目不一,但根据被祭主体先王的多少及目的的不同,基本可分为“单祭、合祭、特祭、周祭四种祭祀形式”。
- 单祭即时王对某一位先王进行单独的祭祀。诸如单祭大乙(商汤)。
- 商王主持的合祭:合祭即时王集合多位先王的庙主进行祭祀。一般说来,时王合祭先王是按即位的先后(即世次)由远及近的顺序进行。
- 特祭应是商人对近世直系祖先举行多种特殊祭祀,即帝乙、帝辛ト辞中的祊祭。
- “周祭”,是商王及王室贵族用五种祀典对其祖先轮番和周而复始地进行的祭祀。这种祭祀是一个王世接着一个王世,连绵不断地举行下去的,因此它是商王朝一种非常重要的祭祀制度。”
《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是说在中国“三代”王朝夏、商、周封建领主社会里,祭祀和战争是统治阶级的头等大事。已如上述,商王通过对天神地衹和祖先祭祀权的垄断,神化了王权,并加强了封建领主统治集团的团结,从而使时王及其后世子孙的最高统治地位更为牢固。[书49]
历代商王通过不断的对外战争和军事征服,使商族由氏族军事民主制的部落联盟,发展成夏王朝统治下的“方伯”一一早期部族制方国。商朝建立以后,又经过一系列对周围方国部族的用兵,商王武丁时已是“挞彼殷武,奋伐荆楚。入其阻,裒荆之旅”,把成汤时“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诗经・商颂・殷武》)的商王国版图,从北方、西方一直扩大到南方的江汉流域。而作为商朝封建领主阶级总代表的商王,也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书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