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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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菊(1950年6月10日—),中华民国政治人物,生于宜兰县三星乡,现任监察院院长兼国家人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任总统府秘书长、高雄市市长、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主任委员、台北市政府与高雄市政府社会局局长及东亚人权协会理事。
Quick Facts 陈菊, 中华民国第10任监察院院长 ...
陈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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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10任监察院院长 | |
现任 | |
就任日期 2020年8月1日 | |
总统 | 蔡英文 → 赖清德 |
副职 | 李鸿钧 |
前任 | 张博雅 |
中华民国第1任国家人权委员会主任委员 | |
现任 | |
就任日期 2020年8月1日 | |
总统 | 蔡英文 → 赖清德 |
副主任委员 | |
前任 | 首任 |
中华民国第35任总统府秘书长 | |
任期 2018年4月23日—2020年5月19日 | |
总统 | 蔡英文 |
前任 | 吴钊燮(正任) 刘建忻(代理) |
继任 | 苏嘉全 |
高雄市第1任市长 | |
任期 2010年12月25日—2018年4月22日辞职 | |
前任 | 首任[注 1] |
继任 | 许立明(代理) 韩国瑜(正任) |
多数票 | 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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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进步党第13届主席 | |
代理任期 2012年2月29日—2012年5月30日 | |
前任 | 蔡英文(正任) |
继任 | 苏贞昌(正任) |
高雄市(合并前直辖市)第3任市长 | |
任期 2006年12月25日—2010年12月25日 | |
前任 | 谢长廷(正任) 陈其迈(代理) 叶菊兰(代理) |
继任 | 末任[注 2] |
多数票 | 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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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6任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主任委员 | |
任期 2000年5月20日—2005年9月19日 | |
行政院院长 | 唐飞 张俊雄 游锡堃 谢长廷 |
前任 | 詹火生 |
继任 | 李应元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50-06-10) 1950年6月10日(73岁) 台湾台北县罗东区三星乡(今宜兰县三星乡) |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无党籍 |
其他政党 | 中国青年党(1969年-1979年) 民主进步党(1986年-2020年暂予注销) |
亲属 | 李昆泽(外甥)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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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陈菊担任党外运动发起人,并为时任台湾省议员郭雨新的秘书[1],开始参与政治活动。1979年,在美丽岛事件中成为政治犯,当时曾一度被中国国民党以“叛乱罪”起诉,该罪的唯一刑罚为死刑,因此曾写下“《给台湾人民的遗书》”。后在国际压力下,当局改判有期徒刑[2][3],在监狱服刑六年多后获释。1986年,民主进步党宣布成立,她成为创党元老之一。之后,陈菊在1994年获时任台北市市长陈水扁任用为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局长[1];1998年获高雄市市长谢长廷延揽为高雄市政府社会局局长[1]。
2000年起,陈菊进入中央担任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主任委员,至2005年辞职[4]。翌年,以些微差距当选高雄市(合并前直辖市)第9任(民选第4任)市长,后于2010年高雄县市合并改制直辖市选举中当选为合并后的首届市长。2014年获得99万票,为竞选对手杨秋兴得票数超过两倍,且为当次选举得票数最高的地方首长,顺利连任[5]。就高雄市(合并前直辖市)11个市辖区而言,陈菊在高雄市执政长达十二年,为中华民国地方自治史上,仅次于胡志强,连续担任同一地区的地方首长期间第二长者[注 1]。
2018年4月,陈菊受邀入主总统府担任总统府秘书长,至2020年5月17日请辞[6]。同年6月,获提名出任监察院院长[7],翌月提名案获立法院通过,晋身五院院长行列[8]。民进党中央也比照中央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进勇模式,依规定暂时注销党籍[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