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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东加关系
双边关系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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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与东加王国于1972—1998年有官方外交关系,断交后,目前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对东加的相关事务由驻斐济台北商务办事处兼辖。[1][2]
政治

1972年1月,中华民国驻澳大利亚大使沈锜访问东加。4月10日,两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是中华民国于上年退出联合国后,第一个建交的国家。[3][4]
1975年6月,于首都努瓜娄发设立中华民国驻东加王国大使馆,并派驻大使。[4]1978年兼驻吐瓦鲁、1993年兼驻诺鲁。东加则未设立大使馆、派驻大使。
1987年8月2日,东加副总理杜伊达抵台访问。[5]
1991年2月,东加政府任命大同公司总经理林蔚山为驻台北名誉总领事。[6]
1991年3月7日,东加王储兼外交暨国防大臣杜包亲王抵台访问。[7]
1992年10月,东加国防司令杜包中校抵台参加中华民国国庆活动。[8]
1993年4月,东加首相魏亚男爵抵台访问。[9]
1997年9月,东加参与在库克群岛举办的第5届“台湾/中华民国-南太平洋论坛国家对话会议”。[10]10月,东加大公主碧露丽富抵台参与中华民国国庆活动。[11]12月,国会议长富士度亚(Fusitu'a)抵台访问。[12]
1998年7月,东加国王杜包四世第9度访问中华民国。[4][注 1]8月,东加参与在密克罗尼西亚联邦举办的第6届“台湾/中华民国-南太平洋论坛国家对话会议”。[13]
1998年11月2日,东加与中华民国断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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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2023年的两国贸易项目如下:
出口至东加的前10大项目为:冷冻鱼;塑料制餐具、厨房用具,其他家庭用制品与卫生保健或盥洗用具;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与清洁制剂;特殊物品,含出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其他钢铁制品;铝制结构物及其零件,铝板、杆、型材、管与类似品;水,包括矿泉水与汽水(碳酸水),含糖或其他甜味料或香料与其他未含酒精饮料;塑胶制供输送或包装货物之制品、塑胶制瓶塞、盖子与其他栓塞体;液体泵、液体昇送器;非动力之两轮与其他自行车等。[15]
自东加进口的项目为:铜废料与碎屑;水产无脊椎动物(甲壳类与软体类动物除外);铝废料与碎屑;自行车或机动车辆用之电气照明或信号设备、挡风板刮刷器、去霜或去雾器;特殊物品,含进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男用或男童用服饰;电路开关、保护电路或连接电路用之电气用具、光纤、光纤束、光纤电缆或光纤传输缆用之连接器等。[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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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定
签证


两国国民皆须申请签证方可入境对方国家。持有中华民国护照与东加入境许可证的中华民国国民在首都的努瓜娄发国际机场入境时,可获得停留最多1个月的观光签证。[18]
持有东加护照的东加国民抵台参加由中央政府机关主办、协办或赞助之国际会议、运动赛事、商展活动,可以电子签证入境中华民国,停留最多30天并不得延期。[19][20]
交通
两国无直航班机,可经由(不计航点远近,截至2023年7月19日):
注释
参考资料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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