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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弟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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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弟兄会(拉丁语:Fratres Vitae Communis;英语:Brethren of the Common Life),为现代灵修运动中的产物,于十四世纪末在罗马天主教中所成立的敬虔团体,最开始组成的并不是弟兄会,反而是姐妹会,是一群非常敬虔的妇女们,她们希望能以使徒行传所描绘的基督徒共同团体的模式来生活,但是她们不想进入修道院中,她们不愿追求修道院式外在形式的敬虔,反而追求的是敬虔内心的更新,后来逐渐发展为共同生活弟兄会,他们放弃世俗的物品,以财物共享的方式生活,并且遵守团体规章生活,由顾瑞特英语Geert Groote荷兰代芬特尔开始组织共同生活弟兄会,带领人们敬虔地生活。[1]

信仰主张

共同生活弟兄会强调宗教教育的重要性,他们希望借由宗教教育能够推动教会的改革,尤其他们想将生活方式带入群众当中,而不是以离群索居的修道院模式和群众远离,他们也追求个人与群体两者之间平衡的敬拜,每日礼拜、读经、默想讲道和工作,并重视儿童教育和广设学校,[2]譬如他们在丹文特(Deventer)设立的学校成为北地文艺复兴新学术传播的重要中心,并影响了不少人文主义的学者和后代的宗教改革

对后代的影响

其中较负盛名的有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韦塞尔·甘斯福特(John of Wessel)、伊拉斯谟(Erasmus)及托马斯·肯皮斯(Thomas a Kempis),马丁路德曾在共同生活弟兄会设立在马得堡的学校就读,这种追求内在生命的更新而非外在的形式仪文,或多或少都曾影响著他及后来的宗教改革。[3]

十五世纪中期的韦塞尔·甘斯福特(John of Wessel)被称为“世界之光”,曾经接受共同生活弟兄会创办的学校中造就,后来于德国埃尔福特大学(Universität Erfurt)执教,他反对罗马天主教贩售赎罪券,并且教导“因信称义”的真理,主张“唯独因信得救”,并且不接受化质说,最后遭受罗马天主教的审判定为异端死于狱中。

共同生活弟兄会中,最负盛名的是伊拉斯谟,出生于1466年的荷兰鹿特丹,九岁的时候被送到共同生活弟兄会所经营的学校就读,吸收他们的“灵修生活的实践”,他与马丁路德为同世代的人物,有句话是这样形容他们对于信仰传承的关系“是伊拉斯谟下了蛋(改教运动),马丁路德将它孵出来!”,伊拉斯谟接受人文主义的新精神,他终生的梦想是改革罗马天主教,但并非要把它搞的四分五裂。[4]

另一位深受共同生活弟兄会影响的人物为托马斯·肯皮斯(Thomas a Kempis),他大约于1392年到荷兰的代芬特尔加入共同生活弟兄会,后进入圣奥古斯丁修道院,他所著的“效法基督”一书是流传至今的中世纪灵修名著,以基督为中心,鼓励在生活中落实基督信仰,在当时政治混乱、教会腐败之际,劝勉信徒效法基督,逃避世界的虚浮,从迷失中转回神的面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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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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