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姚瑞光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姚瑞光(1919年11月25日—2017年8月31日)[1]广西蒙山县人,中华民国法律学者,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

事实速览 姚瑞光, 个人资料 ...

生平

姚瑞光毕业于中央政治学校法律系,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及格,姚瑞光于政大就读时,受当时法律系主任梅仲协之影响,加上自己不怕困难之个性,于升上大学二年级时选读了法律系。姚瑞光于政大毕业后,先在地方政府担任公职,后转任法官,于台湾新竹地方法院担任法官,同期同学为谢怀拭

1948年擢升为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并且创下纪录将累积之案件清理完毕,其后累迁台湾高等法院推事、庭长最高法院法官、庭长等职。1976年,出任中华民国政府司法院第四届大法官。1985年退职。

在学术方面,姚瑞光公馀亦在台湾大学政治大学东吴大学讲授民事诉讼法课程,其民事诉讼法在台湾自成一家之言;而姚瑞光于担任公职时期累积大量经验,对于法条非常熟悉,故于课堂上,可完全不带资料、法条授课。除此之外,姚瑞光的民法物权领域之造诣亦颇为深厚。

姚瑞光教授自法界退休后仍于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民事诉讼法,并且于2013年初卸下教职。

2014年5月21日为表彰他在法学理论和实务上的贡献,获国立政治大学颁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2]

2017年8月31日因器官衰竭辞世,享耆寿97岁并已于9月2日安葬。[3]

Remove ads

参考文献

参考资料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