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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妇女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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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妇女基金会(英语:Modern Women's Foundation,全称财团法人现代妇女教育基金会,简称现代妇女现代,成立于1987年。

事实速览 成立时间, 创始人 ...

历史沿革

  • 1987年,时任台北市市议员潘维刚结合一群关心妇女权益的人士,共同创立了现代妇女基金会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协助妇女在传统与现代角色中找到平衡。
  • 1988年,成立全国第一个强暴危机处理中心 -“妇女护卫中心”,协助遭受性侵害被害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医疗、报案、出庭谘询与陪同等服务。
  • 1984年,为防止性侵害加害人再犯风险,推动刑法第77条修正案通过,非经强制诊疗不得假释,首度将性侵害加害人治疗列为重要防治措施。
  • 1996年,委请廖书雯起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当年11月30日彭婉如不幸遇害,促使行政院重视妇女人身安全,加速通过立法,落实性侵害被害人保护与证据保全。首次结合中国国民党民主进步党新党女性立委,包括潘维刚叶菊兰朱惠良等合力促使本法案通过,并整合警政、社政、卫政与教育等专业,为国内第一部保护妇幼人身安全的法案。
  • 1998年,因1993年发生邓如雯杀夫案,由于当时相关法令规定不足,使其求助无门。1996年现代妇女基金会成立家庭暴力防治法制订委员会,由高凤仙负责起草,据此推动立法成功,成为亚洲地区首部家庭暴力防治法
  • 1999年,推动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修正通过,性侵害犯罪自“妨害风化”罪章中抽离,另立“妨害性自主”罪章,达到正名及扭转污名化的目的,并将强制性交罪从过去告诉乃论罪改为非告诉乃论罪(即所谓“公诉罪”)。此外,将“致使不能抗拒”修正改为“违反其意愿”,明示夫妻间可构成强制性交罪。
  • 2002年,于士林地方法院设立全国第一个“家庭暴力事件服务处”,由司法社工协助家庭暴力被害者声请保护令、提供法律谘询、连结社会福利资源,提供完善的法律扶助和出庭服务。
  • 2005年,现代妇女基金会提出性骚扰防治法草案,补足了性别工作平等法性别平等教育法的不足,扩大保护的领域,使民众在工作场所、学校之外的公共场所受到性骚扰时可以有所保障。
  • 2006年,荣获第六届国家公益奖。
  • 2008年,推动青少年恋爱暴力防治工作,帮助青年学子开心谈恋爱、理性谈分手,透过校园宣导减少亲密暴力发生。
  • 2009年,与台湾同志谘询热线协会共同推动同志族群亲密暴力服务方案,运用个案服务、同志社群宣导、网站匿名线上谘询…等,让同志朋友和其他亲密暴力当事人都能在人身安全的保障方面,享有同等的权益。
  • 2010年,荣获内政部全国推动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骚扰防治工作有功团体奖
  • 2011年,规划适合成年妇女的探索教育方案,带领受暴妇女挑战自我极限,攀登台湾百岳—雪山,成功激发受暴妇女的内在力量,达到赋权及自我尊严重建的过程。计画推动过程拍摄成纪录片“超越爱”,受邀至亚太地区多国女性影展播映。
  • 2012年,推动家事事件法之程序监理人制度,社工师律师双专业形成程序监理人团队,相互合作于司法体系中保护儿少的权益。同年,荣获教育部社教公益奖。
  • 2013年,于台中、台北、新竹、花莲地方法院家事事件服务中心,由司法社工提供服务,让家事事件当事人在诉讼过程,达到权力及资讯对等,获得支持与协助。
  • 2015年,与赖芳玉、林美薰、王如玄、王珮玲、卢映洁、廖书雯组成修法小组,推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通过,本次修法涵盖三项突破:保障儿少司法权益、确立专家证人的地位与证据力、任何人禁止传播与被害人相关资讯。同年,同志族群亲密伴侣暴力服务方案获得第二届紫丝带推广创意团体奖[1]肯定。
  • 2016年,开展“爱尊重 young世代性别暴力防治”计画,深入校园以宣讲、体验工作坊、教师训练等方式,并设立全国第一个陪伴Young世代练习爱情的网站─恋爱干麻酱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帮助年轻族群在爱情中学习尊重彼此。
  • 2017年,成立“展心性侵害创伤复原中心”,陪伴性侵害被害人走过后续创伤复原的历程。同年,花莲、新竹推动“家庭暴力一站式服务”,结合原有的受暴妇女服务,进一步开办目睹儿童协助方案,促进被害人及其子女得到更完整的服务。
  • 2018年,推动“only YES means YES 没有同意‧ 就是性侵”倡议行动,荣获杰出公关奖“议题沟通类-优异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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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

  • 性侵害被害人的创伤症状与复原速度,会因为社会环境的友善、周遭亲友的支持、专业人员的理解、生活突发事件、司法案件审理状况等因素而有不同差异。本会强调司法与心理层面之服务,维护被害人司法地位,陪伴经历司法历程,也提供被害人身心照顾服务,及其重要他人协助,陪伴性侵害被害人创伤复原,顺利展开生活。
  • 性骚扰事件涉及行政程序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非一般大众所能了解,本会透过谘询服务,协助当事人厘清问题,保障其自身权益。同时,也看到公司行号常陷于复杂法令中,本会针对受雇者、雇用人单位、公司处理人员的不同需求,设计相关课程,希冀借此共同打造性别友善职场。

家庭暴力及亲密暴力-受暴家庭服务计画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不分国籍、性别、性倾向,服务遭受家庭暴力/亲密关系暴力的被害人及其家庭,以被害人为中心,在危急时刻提供专业协助,陪伴他们一起思考、决定及行动,重新找回安全与自由。
  • 目睹家暴的孩子鲜少有儿童社工或谘商师提供个别化的协助,本会结合家暴成人保护及目睹儿少服务,为目睹儿建立孩子的安心城堡,安顿身心,疗愈创伤。
  • 家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同时面对家庭冲突及复杂诉讼,常处于高度压力与关系冲突的处境,本会在台北地院新竹地院台中地院中设立“家事事件服务中心”,由司法社工提供家事司法程序、调解程序等相关法律议题说明,也提供高冲突家庭多元服务,包括儿童谘商及团体、亲子会面协助、亲职谘询/讲座、合作父母教练等,帮助父母协调适合子女的照顾计画,协助家庭降低冲突的频率和强度,伴孩子迈向复原之路。

倡议

性侵害案件减少被害人重复陈述

  • 2000年,为减少性侵害被害人在司法程序中重复陈述案情,遭受二度伤害,内政部性侵害防治委员会在台北市、高雄县、花莲县推动“性侵害案件减少被害人重复陈述”实验方案,整合检警、社政、医疗等服务团队,共同提供性侵害被害人完整服务,并委托现代妇女基金会进行督导与评估,此方案于性侵害服务流程整合性具重大突破之意义。

家庭暴力防治安全网

  • 2007年,与张锦丽、林明杰和王珮玲倡议,结合社工、警察、卫生医疗等第一线专业人员,透过高危机个案危险评估与安全计画会议,全面建构家庭暴力防治安全网,共同维护高危机受暴者的人身安全。

跟踪骚扰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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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 YES means YES 没有同意,就是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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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询问员制度与培力

  • 2013年,举办“儿少及智能障碍性侵害案件询问工作国际研讨会暨工作坊”,首次引进国际间广泛运用且具有实证基础的“NICHD询讯问程序(The NICHD Investigative Interview Protocol)”,带来司法询讯问的新思维。同年,本会在台中试办区域性“NICHD询讯问能力-培力方案”,由台大心理学系赵仪珊副教授担任顾问,进行初、进阶训练、实务讨论会议。
  • 2014年,本会邀集王如玄、王珮玲、林美薰、赖芳玉、廖书雯、卢映洁等专家学者成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法小组,著手倡议修法。
  • 2015年,年底推动通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案,第15条之1:通过在侦审阶段,专业“司法询问员”得协助儿童、智能障碍者等弱势证人进行询讯问。
  • 2016年,本会完成“孩子,发生什么事?NICHD询讯问程序操作手册”,与台中市性侵害防治网络成员讨论后,汇集成本土化丰富的运作资讯和策略,希望缩短知识与实务上的落差。
  • 2017年,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5条之1修正案正式实施。

出版品

参考来源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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