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网路药房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网路药房,(英语:online pharmacy,也称为internet pharmacy,或是mail-order pharmacy)是在互联网(也称为网际网路)上营运的药房,接受订单之后再透过邮务、快递公司、或其他的运送方式把药物送交客户。
网路药房体系包含有下列组成份子:
送货到府
常规的'实体'药房通常有由药厂控制的药物配送系统,经过充分的验证,并遵循严谨的运送规范。药物的送货到府服务或许有其便利性,但可能会在配送时会有运送环境条件无法控制的问题。
利用邮件和包裹寄送,对于温度敏感的药物而言,会有顾虑。无法控制的运输条件包括实际温度高于或者低过药物需要的储存环境。例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现阳光下户外信箱中的温度会高到华氏136度(摄氏58度),而周围的空气温度仅为华氏101度(摄氏38度)。[1]
限时邮件和快递公司的服务可缩短运输时间,而且是到府服务(不仅是投入信箱)。使用隔热运输容器可控制温度,降低药物安全性和功效受到影响的风险。
风险与问题
讨论

合法的网路药房与社区药房有些相似;两者主要的区别是在下单和收货的方式。有人认为在网上订购,取代亲自去社区药房,会方便许多。[8]
许多网路药房只根据处方来提供处方药,但有些药房不会要求客户提供书面处方,因为在某些国家购买药物并不一定需要处方。一些顾客从这类网路药房订购药物,为的是省掉看医生的费用以及方便的缘故,或者是获取医生不愿意开立的药物。在处方药价格昂贵的美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的人们可能会为了省钱,而转往网路药房购买。在美国设立网路药房,必须获得美国国家药房协会(NABP)的核准。美国许多信誉良好的网站都会雇用医生做开药请求的审核,然后才开立处方。而有些网站是不用处方或未经医生审查过就提供药物。批评者认为这种做法会有潜在风险,尤其是在只有医生才能可靠的评估用药是否有禁忌因素、对特定人的医疗适用性、以及做用药风险/益处衡量。[9]若是药房在没处方,又未经医生审查或监督就提供药物,往往会涉及诈欺,提供的药物可能是伪造的、无效的、而且是危险的。
国际消费者
国际消费者有时会从本国或其他国家的网路药房购买药物。这些药房中有些会要求处方笺,而有些则不需要。在不需要处方笺的药房中,有些会请客户在订购时填写健康调查表。合法网路药房提供的许多药物都是由知名药厂所生产,例如辉瑞、惠氏、罗氏,印度的通用名药物制造商如Cipla和兰伯西实验室、以及以色列的梯瓦制药工业有限公司。但是,患者仍然不易确定这类药房是否合法。那些诡异的网路药房,他们的身份、背景、和货源就很难查证。一项在荷兰三个城市所做的研究发现,市面上的西地那非(即威尔刚,或称伟哥)有60%以上是从非法来源取得。[10]在美国企业研究院服务的罗杰·贝特曾对透过网路购买的数百种处方药做测试,发现只有合法取得执照的网路药房(对国内和国际市场销售)会销售合法制造的药物。[11]
Remove ads
美国消费者
网路药房贩售的药物标价是一大吸引力。[12]有时购买者在外国网路药房支付的费用仅为美国标价的20%到50%,或甚至更低(即节省可达50%到80%)。[13]《华盛顿邮报》报导说"数以百万计的美国人转向墨西哥和其他国家寻找廉价药物",而且"美国海关估计,每年有1,000万名美国公民经过陆地边界携入药物。另外每年还有200万包药物会透过国际邮件从泰国、印度、南非、和其他国家/地区寄达美国。更多的是从加拿大网路药房进口的药物包裹。" [14]根据2006年《华尔街日报 /哈里斯线上民意调查》[15]的调查结果,美国人中有80%赞成从加拿大和其他国家进口药物。[16]与这类进口药物的独立相关因素有:年龄高于45岁、居住在美国南部或西部地区、西班牙裔、大学教育程度、贫穷或是接近贫穷、不具有美国公民身份、曾去过发展中国家旅行、无医疗保险覆盖、家庭医疗相关的自付费用高昂、不易取得医疗卫生提供者的服务、自我报告的健康状况处于尚可或较差状态、透过网路购买处方药、以及透过网上聊天取得医疗知识。[17]
美国前总统巴拉克·欧巴马曾支持一项允许美国人从其他国家购买便宜药物的计划。[18]在2016年所做的一项研究显示,提供医疗保险可大幅减少个人进口处方药,以及伴随而来的伪药、掺假、和不合格药物的风险。[12]提供医疗保险在减少美国个人进口药物方面,尤其对于西班牙裔、在拉丁美洲/俄罗斯/或欧洲出生、以及曾前往发展中国家旅行的人特别有效。[12]欧洲官方医学杂志《临床治疗学(杂志)》月刊上刊登的一份报告说,药物透过网路销售不断增长的结果,让美国消费者曝露在随之而来的伪药风险,全球伪药销售金额(包括网路以及非网路)估计在2010年达到750亿美元。[19]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2015年的估计,这个金额在2013年约有2,000亿美元。[20]
美国国家经济研究所发表的一篇独立研究报告显示,经过某些认证机构验证过的美国和国外的网路药房会销售真实药物,而且会要求购买者提示处方。[21]在这项研究中,被pharmacy checker.com[22]核准的国际和美国网路药房、由美国国家药房协会的VIPPS(Verified Internet Pharmacy Practice Sites)[23]计划,或是LegitScript核准的美国网路药房、以及经加拿大国际药房协会核准的加拿大网路药房,从前述这几类被核准药房所订购的药物,经过测试的结果均为真实药物。从未经认证过的网路药房所订购的产品,经测试后被发现有9%是伪药。[21]
被美国国家药房协会认可的两项网路药房认证计划中,VIPPS计划是其中之一(成立于1999年),由美国国家药房协会本身营运,。[24]FDA会指引有兴趣使用网路药房的人到VIPPS的网站。[25]另一个计划是LegitScript,截至2010年9月,LegitScript已为340多家网路药房提供合规认证,并标示出47,000多家"诡异"的网路药房。[26]在加拿大和所有向美国人出售处方药的非美国网路药房,无论他们已有什么认证,都无法获得VIPPS和LegitScript计划的核准。[27]
Remove ads
透过网路从海外购买药物进入美国的合法性和风险,取决于所购买药物的特定种类和数量。
FDA认为,许多网路药房受到有组织的犯罪网络控制,这些药房不要求处方即出售非法药物,。[28]2014年,美国FDA与其他美国联邦和国际机构,以及如Google等科技公司合作,对出售药物给美国消费者的网站采取法律行动。[29]在美国有数百家合法网路药房,它们受到美国联邦法律管辖。[30]
FDA认为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应采取更多措施以阻止,还有制裁被视为非法的药房网站。[31]ICANN明确表述他们没有职权去关闭药房的网站,ICACC在网站上登载一篇说帖:"各方对全世界各地网站,何种行为算是构成非法活动有不同的意见时,ICANN并非法院,无权解决这种争议。" [32]一个捍卫网路民权的非营利组织电子前哨基金会认为制药产业对互联网的影响就是一种审查制度,会威胁到美国消费者,影响他们透过网路药房取得其他国家/地区合法药品的能力。[33]
有项名为“安全进口行动计划”的提案,建议允许美国各州、药物批发商、和药房(而非患者个人)从加拿大网路药房购买药物。[34]
Remove ads
- 从海外药房购买管制药物属于违法。从事这种行为的人违反数项处罚严厉的联邦法律。
-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可扣押内含处方药的国际包裹。如果收件人不回应,并且提出他们有权接收这些药物的证据(例如,有效的处方笺),包裹最终会被退返给寄件人。[35]实际上,每天装有处方药,寄送到美国的的包裹的数量远超过保护局的检查能力。[36]在过去即使包裹不是从加拿大寄出或者不符合《美国法典》(第21卷,第844章)的规定也常可通过海关。2006年,一些加拿大药房报告说,由美国消费者订购的药物,有"多达5%"被美国海关查扣。[37]
- 除非进口数量庞大(暗示有分销意图)或是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例如鸦片类药物、苯丙胺(安非他命)),通常美国辑毒局(DEA)和FDA [38]不会针对消费者采取行动。
- 地方级的执法机构很少会根据药物进口法律采取行动,但仍会发生。例如在2005年6月,在路易斯安那州的巴顿鲁治的当地执法人员逮捕几名网路药房客户,罪名是未有处方却拥有管制药物。[39]
- 从海外进口管制药物的行为违反《美国法典》第21卷,第952章(对于进口非麻醉药物-第III、IV、或V类药物,最高可处5年监禁和25万美元的罚款;对于麻醉药物和第I和II类药物,刑罚更重)。没有处方就拥有管制药物的行为就违反《美国法典》第21卷,第844章(最高处以一年监禁和1,000美元罚款)。FDA不承认电子处方:FDA认为处方要有效,患者与开立处方者之间必须存在面对面的关系。许多网路药房认为,确切构成“面对面”关系的主观定义是如果患者提交病历记录要求开立药物处方,这种行为就可被当作适用治疗的附件。法典中第956章和第1301章为携带(而非邮寄)少量管制物质进出美国的人,给予免税待遇。
- 进口未经核准的处方药(不一定是管制药物),纵然是作个人用途,也违反法典中第21卷第301(aa)章的规定。[38]《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确允许进口未经核准的新药(而没有已获核准的美国版本)。但是,这条款不允许进口美国核准药物的外国制造品。
- 法律进一步规定,执法应致力处理对公共卫生构成威胁的个人进口,如果对个人并无不合理的风险时,可酌予允许进口。[40]
- 进口未经核准的药物也是违法的(《美国法典》第21卷第331(d)和355(a)章);但是,FDA的政策是在某些情况下,允许患者保留这些药物。[41]
- 美国各州可实施有关规范处方药和管制药物的进口、拥有、和贩运的法律。[42]
- 在过去好些年,内华达州、[43]明尼苏达州、伊利诺伊州、和威斯康辛州均透过官方计划,帮助州民从国外订购低成本药物。
Remove ads
所有网路药房都在网路上(互联网)销售,但必须利用邮件寄交产品。未有处方而出售归类为受控药物法案分类中的许多药物属于非法(处方药也可写为Rx-only drugs ,或是legend drugs),寄件公司会因邮件诈欺而遭受美国邮政检查局起诉,也会被美国辑毒局、美国国家税务局(IRS)、美国国土安全部(DHS)、FDA的刑事调查办公室、美国司法部、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44]、和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调查并由联邦起诉,[45]其中不乏由许多机构共同合作,进行调查的情形。[46]
保加利亚消费者
所有保加利亚的网路药房必须在保加利亚药物管理局(Bulgarian Drug Agency,BDA)注册,BDA控制药物交易,如果对药物品质和安全性有疑问时,会进行审查。药房的网页上有BDA徽章和药房注册证书,证明这家药房已获得认可。在网页上单击徽章可联结到BDA的官方页面。药房网页必须包含有药房名称,地址,注册号码及其管理者的资讯。
销售予美国客户的加拿大网路药房
从加拿大最受客户敬重的网路药房购买处方药,而购得的药物通常不是加拿大制造,而是来自加勒比海地区或是东欧的国家。这些加拿大网路药房的药物来源地是价格便宜的第三方国家,但用的是加拿大的价格贩售;所供应的药物之中常有伪药的问题。有些药剂师因为涉及道德问题而退出不做。2014年,加拿大卫生部禁止加拿大最大的网路药物零售商做批发销售。三家出售药物给美国消费者的加拿大网路药房中,它们的经营者,一位被监禁,一位退出,第三位因涉嫌犯罪行为而受到调查。[47][48][49]在美国的药房,尤其是CVS药局,也犯下同样的错误。
印度消费者
"印度对在电视或互联网上作药物广告的监管控制不足[50]",加上印度电子商务的增长,导致当地人民使用网路药房的机会显著增加。[50]印度政府计划在三年内斥资50亿卢比(折合7,050万美元),为500万人提供电脑教育,以促进印度公民在电子教育、电子医疗卫生、和电子政府服务领域获得政府的服务。[51]预计印度的医疗卫生提供者在2014年,在资讯技术产品和服务上要花费789.2亿卢比(11亿美元),[52]这类技术可帮助该国实现其医疗卫生的目标。[53][54][55]
印度并无专门针对网路药房制定的法律,但有各式的法律间接地管到网路药房。《1940年药品和化妆品法案(印度)》和《1945年药品和化妆品法施行细则(印度)》包含有关出售H类和X类药物的准则,必须持有处方才能取得药物。细则对于药物标签和条形码也有专门的规定。[56]
马哈拉施特拉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5年搜查位于孟买、塔那、和浦那三个城市的27家网路药房,并没收价值200万卢比的药物。[57]
德里高等法院在公益诉讼(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听证会上听过艾哈迈德·扎海尔(Ahmed Zaheer)医生的证词之后,于2018年12月12日禁止在印度从事网上销售药物的行为。这项命令把透过互联网销售药物的行为视为非法。请愿禁止网路药房的人辩称,药物的销售只能在根据《1940年药品和化妆品法案(印度)》取得执照的场所进行。网路药房把药物送达家庭即违反这项法律。[58]虽然这项禁令到2019年底尚未解除,德里高等法院仍需安排听证,但是印度的网路药房业务仍然在扩大之中。[59]
巴基斯坦消费者
2015年,《巴基斯坦药物监督管理法案(Drug Regulatory Authority of Pakistan Act)》 [60]通过,像顺势疗法、草药医学、尤那尼医学、对抗疗法、和营养保健的产品均需注册。这表示只有经过注册的零售药房才能把处方药、非处方药、以及前述注册产品销售给社会大众。[61][62] 在巴基斯坦销售药物,均受《1976年药物法案》约束。[63]
英国消费者
英国有超过200万人定期从网路药房购买药品;有些是合法的,但有些则是"做法危险",可能会危害到儿童。[64]2008年,英国皇家药学会(RPSGB)引入绿色十字徽章,以帮助人们识别经过认可的网路药房(从2010年开始,网路药房的徽章计划由通用药物委员会(GPhC)管理)。[65]
欧洲注册药剂师之间签订有互惠协议,允许他们通过在通用药物委员会注册之后在英国执业。
英国第一家网路药房是Pharmacy2U,于1999年开始营运。[66]英国自2005年对国民保健署(NHS)的药房法规作更改,允许网路药房为NHS的处方配药之后,英国一直是实施网路药房的先驱领导者。[67]以这种方式提供的药物往往是因为医生拒绝为患者开立处方,或者要私下收取开立处方费,而接受NHS治疗的患者,对于处方药费用,或者只需支付固定费用,或者是免费(被归类为生活方式药物,例如因旅行而取得的抗疟药和医疗器械为例外)[68] )。自2015年7月起,药物和产品管理局(Medicines and Products Regulatory Agency,MHRA)要求药物的网路销售商在它们的网页上的每一页都显示欧盟徽章,而透过欧盟徽章可联结到药房在MHRA的注册登记资料。[69]
在英国,网路药房通常会与网路医生串联。医生透过网路谘询并开立处方。[70]雇用医生的公司必须在医疗品质委员会注册。网路诊所仅能开立数目不多的药物,也不能代替常规的外科医生。医生有多种进行网路谘询的方式。有时几乎只是用问卷调查来完成。客户通常支付的费用包括谘询费、处方费、还有药物费用。
截至2016年4月,英国的英格兰有46家注册网路药房。2017年4月,其中一家Doctor Matt Ltd因为对于申请处方的评估不周而被医疗品质委员会暂停营业许可,另有有六家公司在检测后收到警告,要求改进。[71]
Pharmacy2U于2018年6月声称,透过网路药房配药,每年可为NHS节省高达4亿英镑的费用,但这种说法受到到其他药房组织的质疑。[72]
参见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