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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森林

現任司法院大法官,臺灣民法學者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詹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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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森林(1957年7月10日),中华民国民法学者,曾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律师。其早年取得国立台湾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嗣于担任律师业务数年,赴德国法兰克福大学取得法学博士,返台后任教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2016年获中华民国总统蔡英文提名并经立法院同意出任司法院大法官[1][2]

事实速览 詹森林, 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 ...

詹森林为自由主义者,表态支持废除死刑[3]及支持同性婚姻,其指出应维护任何人对性倾向的认同,可修正民法同性婚姻合法化,也主张性别平等,传统上女性常被剥夺祭祀公业继承权,他认为传统文化应该与时俱进,两性相关权利应相同;在确保“人伦秩序”基础上,他支持代理孕母;对于安乐死议题亦表态支持。[4]在2024年宪法法庭审理的死刑释宪案中,詹于言词辩论中提出大法官未必要与人民民意妥协、判决亦可以是一种宪法教育,在审理该判决的12位大法官中,詹森林是唯一认定死刑制度违反《中华民国宪法》保障生命权意旨,并提出部分不同意见者。[5][6]

然而,针对国会改革法案事件中,关于对于总统赴立法院的国情报告、国会调查权等,大法官判决认为立法院的修法有诸多违宪,但詹森林在此则提出不同意见;其认为多数大法官的意见,将引发总统与立法院间紧张关系,并易使大法官被卷入政治漩涡,更是憾事 。詹森林并在不同意见书中指出,我国总统并非只是虚位元首,宪法及增修条文赋与总统许多重大行政权,虽未直接课予总统应对立法院负责的宪法义务,仍可立法落实听取总统国情报告,实践有权即有责的政治常识及贯彻权利分立与制衡。另外,对于国会调查权中,要求官员陈述真实也不认为违宪。[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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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同意权审查询答轶事

立法院“大法官同意权审查询答”时,无党籍立委陈超明请詹森林背出大法官的职权,“赶快用背的,背出来”,詹森林不假思索,立刻背出:“第一、解释宪法;第二、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第三、审理...”陈超明打断:“伟大的候选人,你以为我不懂啊?我还要听你背一次啊?”网友认为陈在无理取闹,明明自己要詹森林“赶快用背的,背出来”,却在詹森林背诵时刁难。然后陈又教训詹森林“三民主义读一下嘛”,还说三民主义是“民有、民治、民享”,再次出错,但是三民主义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再次引发网友热议。陈超明回应,他当时是要詹说出“大法官须超出党派以外,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干涉。”陈超明强调,自己当时回应的是“你以为我不懂”,而非媒体误传的“我听不懂”。对于三民主义的争议,陈超明则坦言自己“说错了”,他会承认这个错误。[9][10][11]

主要著作

  • 《民事法理与判决研究(七):消费者保护法专论》
  • 《民事法与消费者保护》

其馀著作以与其他学者合著为主。

参考文献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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