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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财政部
中華民國公共財政部門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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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是中华民国全国公共财政的最高主管机关,除掌理中央政府的公共财政外,并负责监理各地方政府的财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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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1906年(清光绪32年),清政府设立度支部总管全国财政事务。
- 1912年1月3日,依《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内阁,临时大总统下设立“财政部”,财政部首长称为总长。3月12日,依《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成立北洋政府内阁,国务院下依旧设置“财政部”(直至1928年6月3日北洋政府结束,国务院解散)。
- 1917年8月25日,根据在广州召开的国会非常会议,孙中山决定组织护法军政府;9月1日,大元帅府下仍然设立财政部。
- 1925年7月,国民政府公布《国民政府财政部组织法》,仍设立“财政部”管理国民政府财务行政,处理政府预算决算及监督所辖各机关。
- 1926年,财政部增设盐务总处、税务总处、缉私卫商管理委员会。
- 1927年5月,国民政府财政部成立,直隶国民政府。[1]8月,《国民政府财政部组织法》修正,规定财政部职掌为管辖各省区税务、国库、公债、钱币、会计、出纳暨其他一切财政,并监督所辖各机关及公共团体之财政。11月,《国民政府财政部组织法》修正,规定财政部“管理全国库藏、税收、公债、钱币、会计、政府专卖金银暨一切财政收支事项,并监督所辖各机关及公共团体之财政。”[1]财政部初设部长一人,次长一人。[2]财政部成立之初,分设秘书和总务、参事两厅,赋税司、钱币司、公债司、会计司、国库司、关税处、盐务处、禁烟处及土地处。[2]
- 1928年5月,《国民政府财政部组织法》修正,财政部增设总务处,财政部钱币司曾一度改为金融监理局。10月,依《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实行“五权制度”,在国民政府之下设立五院,财政部改隶行政院,管理全国财政事务,对于各地最高行政长官执行该部主管事务,“有指示监督之责”。[3]财政部增为次长二人,分为政务次长和常务次长。[2]12月,《国民政府财政部组织法》修正,财政部设关务署、盐务署、总务司、赋税司、公债司、钱币司、国库司、会计司、烟酒税处、印花税处及卷烟煤油税处,裁撤禁烟处。
- 1929年5月,因应煤油税改归海关征收,《国民政府财政部组织法》修正,卷烟煤油税处改名为卷烟统税处。
- 1931年2月,《国民政府财政部组织法》修正,财政部常任次长职称改为常务次长。孔祥熙继任财政部长后,财政部内部改组,分设参事厅、秘书处、关务署、盐务署、税务署、总务司、税务司、赋税司、公债司、钱币司、国库司和会计司。[2]
- 1936年7月,《国民政府财政部组织法》修正,盐务署改名为盐政司,财政部设关务署、税务署、总务司、盐政司、赋税司、公债司、国库司、钱币司及会计处。
- 1937年7月,会计司改组为会计处。[2]
- 1940年3月,《国民政府财政部组织法》修正,国库司改为国库署,直接税事务处改为直接税处。
- 1941年11月,《国民政府财政部组织法》修正,统计主任职称改为统计长,并增置编译若干人。
- 1943年3月,《国民政府财政部组织法》修正,财政部改设国库署、直接税署、关务署、税务署、缉私署、钱币司、公债司、盐政司、专卖事业司、地方财政司、总务司、人事处、会计处及统计处;《中华民国宪法》施行后至1981年2月2日,财政部组织仍沿此制。
- 1946年4月,财政部设台湾盐务管理局。
- 1949年2月6日,财政部迁往广州,并在福州成立办事处。[4]
- 1978年,台北市中正区爱国西路2号(博爱特区)财政部大楼完工,地上8层。1988年,爱国西路财政部大楼后方加盖一栋大楼,爱国西路财政部大楼从此有前栋、后栋之分。
- 1981年2月2日,《财政部组织法》修正公布施行,财政部设关政司、金融司、总务司、秘书室、人事处、会计处、统计处及法规委员会。
- 1985年4月27日,财政部与中央银行成立中央存款保险公司筹备小组,梁成金担任召集人。9月27日,中央存款保险公司正式开业。
- 1990年10月,财政部研议将金融司改为金融局,将金融司保险科升格为保险司,并研提《财政部组织法》修正草案及《财政部金融局组织条例》草案,报经行政院核转立法院审议通过。
- 1991年5月31日,《财政部组织法》及《财政部金融局组织条例》修正公布施行。
- 1999年9月21日,爱国西路财政部前栋、后栋大楼在九二一大地震受损,成为危楼。
- 2004年7月1日,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原财政部保险司、金融局、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分别改为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的保险局、银行局及证券期货局。
- 2011年1月1日,配合中央存款保险公司股权移转,中央存款保险公司改隶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12年3月15日,财政部成立财政健全小组,会后决议朝财政改革与税制改革方向通盘讨论,将优先讨论资本利得税、综合所得税、能源税/货物税、管理国家债务、检讨地方财政与对策、开发国有资产。
- 2013年1月1日,新版《财政部组织法》实施,关税总局、国有财产局、财税资料中心分别改组为关务署、国有财产署、财政资讯中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之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业务(促参筹备处)并入财政部,财政部增设推动促参司。
- 2018年9月17日,财政部(含国库署及赋税署)搬迁至台北市文山区罗斯福路六段142巷1号(景美财政园区);同月18日举办乔迁典礼。
- 未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裁撤后,财政部将再增设政府采购司,承接有关政府采购业务(受交通部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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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办公厅舍
财政部原本设于台北市中正区爱国西路2号的财政大楼。该建筑于1969年9月动工,1971年3月完工,同年4月启用。大楼为地上八层建筑,基地面积约3,462平方公尺,总建筑面积为8,008平方公尺,采长方形配置,座南朝北,具良好采光与视野。
因应业务扩增与组织调整,1985年起在旧大楼后方增建新栋办公大楼,1988年完工,与原大楼外观形式一致,两栋间距约10公尺。新旧大楼合计基地面积为7,082平方公尺,建筑总面积达16,328.78平方公尺。
2010年,建物经耐震评估显示不符现行法规,部分楼层亦有氯离子过高等问题,考量补强效益及使用安全,财政部遂启动迁建计画。
2018年9月,财政部与所属国库署、赋税署、财政人员训练所正式迁入位于台北市文山区罗斯福路六段的财政园区。该基地面积约3.52公顷,原址曾为台湾省烟酒公卖局制瓶工厂,后由财政部取得并规划为新办公园区。
新财政大楼由民间合作厂商兴建,为地上15层、地下2层的钢骨结构建筑,总楼地板面积约30,383平方公尺,于2017年竣工。该建筑获颁黄金级绿建筑与智慧建筑标章,并曾荣获世界华人建筑师协会住宅与住区设计奖项。[5]
国有财产署原位于台北市大安区光复南路,邻近台北大巨蛋、国父纪念馆等设施。由于大楼老旧,遂于2023年12月搬迁至爱国西路的旧财政大楼作为中继办公地点,目前与环境部气候变迁署、外交部国际传播司合署办公[6]。
2025年2月,财政部国有财产署原址改建案,历经8度流标后终于决标。国有财产署与民间得标厂商台境签约,台境将在基地兴建2栋大楼,总工程造价约新台币16.75亿元,预计2027年6月开工、2032年2月迁入,为目前中央部会首宗危老改建案[7]。
财政资讯中心位于台北市信义区忠孝东路四段547号,与刑事警察局相邻。
历任部长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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