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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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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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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和闽南语Tân Tiong-hô;1853年3月18日—1930年8月8日)是打狗(后称高雄苓仔寮出身的台湾资本家,祖籍福建省泉州府同安县,曾经营出口,是日本统治时期的糖业公司“台湾制糖”的投资者。后来也经营“陈中和物产株式会社”、“乌树林制盐株式会社”,以及“打狗整地株式会社”等,也曾担任过第一届的高雄州协议员。

事实速览 陈中和, 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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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陈中和初期于同乡陈福谦旗后开设的“顺和行”学习贸易,后来陈中和凭借其经办业务的长才,出任“七十二行郊”总管家(总经理)。陈福谦辞世后,他更于1887年(光绪13年)自行创立“和兴行”。他早年便已于中国沿岸福州厦门广州香港等地,进行市场调查及尝试岛外输出作业,以扩展糖业市场。

同治九年(1870年),十七岁的陈中和首度由旗后押运450吨红糖赴日本横滨;回航时,再载运布匹、石油及日用品等返台贩卖,从此确立贸易方向。1876年正式在横滨186号租屋设立顺和栈(Soon Ho Chan),专门经营砂糖业,在长崎神户也有分栈。[1]:42“和兴行”成立后,在打狗(今台湾高雄)、香港横滨三地经商,累积不少财富。

1884年,旧东家陈福谦逝世。据称陈福谦逝世前曾谓:“中和必须重用”。然而其次子陈自然不认同此一想法,与陈中和之间常有摩擦,于是最后陈中和自立门户。之后因经营不善,顺和行的地位遂被取代。

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明治二十七年),《马关条约》割让台湾。5月,日军登陆台湾。10月,日军抵打狗。陈中和会日语,出城迎接乃木希典中将的军队。表示苓雅寮没有反抗意图。陈中和说:“我贾人也,年十六初投身于海商,估颿屡次往复于日本,故我详悉事情。此地今归于贵国疆域,我亦已日本人也!何欢如也...”踏出新政权下的第一步。[2]:151-152此项功劳,在1897年(明治三十年)12月15日,日本赏勋局曾赏勋六等的“瑞宝章”。1896年1月,陈中和从厦门回到打狗,带领王雪农等部下,继续协助日军调查台人抗日情报。和兴公司甚至因此一度受到抗日分子围攻,陈中和仓皇逃走,幸免于难。[1]:44

明治三十三年(1900年),日资的台湾制糖株式会社成立,工厂设在今日的高雄桥头。陈中和是唯一的台籍董事。[2]:152

明治三十五年(1902年),陈中和出面“招降”林少猫,使林少猫“义军”被安抚在后壁林庄。日后林少猫方与日本政府激战而亡。陈中和去世后,当时高雄州协议会员、“澎湖厅民会”代表陈光灿及“高雄鼓善社”的陈江力,都曾在祭文中述明:“帝国领台,皇军剿匪,民心恐剽,逃窜一空,公明大义,为国家尽忠良,为地方保安宁,晓示皇军纪律丝毫无犯,使民众安居乐业,其造福于地方,又足为吾人感念而追悼者四也。”“林匪跋扈,人民苦痛,公以恩德兼施,协助官宪,功诱归诚,上得以报国家之私,下得以尽地方之责,迄宠受。”[3]

明治三十七年(1904年),日本与俄罗斯帝国为争夺满洲朝鲜利益爆发日俄战争。战争中,1905年帝俄海军试图调度波罗的海舰队,绕过大半个地球通过台湾海域前往日本海决战,4月8日通过麻六甲海峡[4]:765当时总督府选定陈中和与鹿港人辜显荣负责侦防敌舰动态,以渔船伪装,每天在巴士海峡台湾海峡间巡逻。事后台湾一切平安,陈中和在日本统治台湾的功劳簿又记上一笔。[2]

1904年,总督府特许成立“新兴制糖会社”,资本额达到台湾制糖的四分之一弱。后来日益成长,种植甘蔗的面积多达八千甲。[2]:152陈中和再趁机投资,创立“乌树林制盐”,盐田上千甲之多。林澄枝的家族亦有大股投资,其父林东淦曾在乌树林制盐供职,长年担任董事。[2]:152

在1925年,因为“新兴制糖会社”的扩展而要求辖下佃农交还土地,而引起了黄石顺领导的佃农团体与简吉所领导的凤山农民组合反抗。其家族后代至今仍然拥有高雄市区的许多土地。

陈中和于昭和五年(1930年)病逝,享寿七十七岁,同年12月20日葬于墓园所在的五块厝。1994年,陈中和灵骨迁葬至高雄县内门乡永吉村附近的沟坪墓园,与其八子陈启清长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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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

陈中和家族台湾五大家族之一,而陈中和本身共育有三女十男,其中二男陈启瀛和五男陈启沧在1908年时病殁。其他的儿子依序有陈启贞、陈启南、陈启峰陈启川、陈启琛、陈启清、陈启安与陈启辉[6]其中陈启贞为养子。[7]。女儿则有陈聘、陈英及陈柳[8]。陈启川是前任高雄市市长;孙陈田锚为前高雄市议会议长;曾孙陈建平则是前任立法委员,三人皆属中国国民党

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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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医学大学附设中和纪念医院

争议

  • 陈福谦之孙陈玦琳(长子陈日翔所出)曾留有遗稿《珽瑜谜稿》,由其子陈联松出版。在陈玦琳的文中,以“陈小禾”化名,被视为隐射曾任顺和行掌柜的陈中和。指述陈福谦经商成功后,收养孤儿陈小禾给长子陈日翔伴读,一路重用,最后提拔为顺和行掌柜。结果陈小禾在日本竟以自己名义另设公司,陈福谦被气死,死时才四十九岁。书中陈小禾的结局是“吞金而亡”。此书出版后,1983年,时任高雄市议员的洪寿美以“吞金事件”影射时任议长陈田锚的祖父陈中和侵吞老东家财产,[9]更引发陈中和是否为“汉奸”的争议。在当时政坛引发一场诽谤诉讼案。洪寿美遭陈中和后代控告毁谤,于1984年一审时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10]

遗迹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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