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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节日与公众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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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節日與公眾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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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节日与公众假期主要有两种,分别是根据《香港法例》第149章《公众假期条例》规定的“公众假期”(条例包括星期日,但本条目所有公众假期天数,均不包括星期日),和《香港法例》第57章《雇佣条例》规定的“法定假日”。公众假期和法定假日除了数量不同外,适用对象也有所不同:

  • 一般而言,银行、教育机构、企业机构、公共机构办事处和政府部门是根据《公众假期条例》的规定放假,其雇员可享每年17天公众假期(俗称银行假,源自英国银行假日)。
  • 如非上述机构,则只须根据《雇佣条例》规定的法定假日放假,其雇员可享每年14天法定假日(俗称劳工假);但亦有不少公司或机构给予雇员《公众假期条例》规定的17天假期,下文将有详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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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部份机构是全年运作,不论是根据公众假期或法定假日放假,其雇员亦未必会在公众假期或法定假日当天放假,或会以个别雇员轮流另日补假日语振替休日的方式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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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假期的种类

公众假期

本表列出香港的所有公众假期,其中若同时是法定假日,则以黄色显示。除特别注明外,所有公众假期如与星期日或其它公众假期重叠,会于下一个工作日补假。部份依据农历日期的公众假期,会注明其农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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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假期以外的假期

以下日子,虽然不是公众假期,但按照约定俗成,部份机构或会放假或提早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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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日

名义上,香港每年有17天公众假期(俗称“银行假期”、“写字楼假期”、“红字”、“红日”等,香港版本的日/月/年历上,该17日通常以红色标示),但根据 香港法例第149章《公众假期条例》第2条《释义》,该17天是银行、教育机构、公共机构办事处和政府部门遵守为假期的日子。如非上述机构,并不适用于《公众假期条例》,而只须根据 香港法例第57章《雇佣条例》第39条《假日的给予》 的规定,给予雇员法定假日(俗称“劳工假期”、“工厂假期”等)。但亦有机构给予雇员《公众假期条例》规定的每年17天假期。

任何雇员,只要是《雇佣条例》下的连续性合约,即连续4星期,每星期均为同一雇主工作18小时或以上的雇员(俗称“418”),都可享有法定假日。如法定假日与雇员的休息日重叠(即每星期例假,通常是星期日),应于下一个工作日补假。该补假须并非法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如雇员已按连续性合约受雇满三个月,便可享有相等于雇员该日正常工资的假日薪酬。如果雇主要求雇员在法定假日工作,便须在事前至少48小时通知雇员,并在该法定假日前或后60日内安排另定假日给雇员。如双方同意,雇主可在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的30天内安排代替假日给雇员。[3]

法定假日现时为每年14天,一直较公众假期为少,仅部份公众假期同时是法定假日(至2030年为止),即上表以黄色列出的假日。现时除3天泛复活节(即耶稣受难节 、耶稣受难节翌日、复活节星期一)外,其馀14天公众假期,均同时是法定假日。较特别是圣诞节,虽为法定假日,但依据法定假日放假的机构,可选择以冬节取代(由雇主选择)。

法定假日于1962年制定,当时每年仅有6天,其后数度增加,1977年增至每年10天、1983年增至每年11天、1999年增至每年12天、2022年增至每年13天、2024年增至每年14天、2026年将增至每年15天、2028年将增至每年16天、2030年将增至每年17天,和公众假期一致。

换言之,有部份公众假期(现为3天泛复活节,过往尚有佛诞、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等),属“不是法定假日的公众假期”(至2030年为止),雇主如非《公众假期条例》内指定的机构,及无在雇佣合约注明雇员可享有公众假期的话,便有权要求雇员在“不是法定假日的公众假期”期间如常上班,且不给予任何补假或补薪。亦换言之,法定假日为一相对逊色的雇员待遇,对于普罗大众来说,所谓的公众假期,其实只是一项额外福利,并非真正属于“公众”的假期。这明显有别于大部份国家或地区,“红色日历”就必定是全民的假期,即使上班者亦必有补假及/或补薪的安排。

理论上,如非《公众假期条例》指定的机构,任何雇主都可自行选择给予雇员公众假期或法定假日。按照不成文传统,除了《公众假期条例》指定的机构外,俗称“白领”(主要是文员和会计工作)的行业企业是根据公众假期放假,只有俗称“蓝领”(传统上指第二产业,现在可泛指“白领”以外的大部份工种)的行业才会根据法定假日放假,例如制造、建造、纺织、维修、贸易、工程、传媒、保安、洁净、运输、物流、批发、零售、餐饮、酒店、客户服务等,以上述行业为核心业务的公司,即使是文职岗位雇员,通常也是根据法定假日放假。

1997年金融风暴后,失业率大幅飙升,部份原本给予公众假期(每年17天)的雇主,看准雇员求职困难,于是纷纷改为只给予法定假日(1998年为每年11天、1999至2021年为每年12天),以在不加薪的情况下,削减雇员假期及增加工时。只能享用法定假日的雇员,一度有增加趋势。

早在1981年6月,香港政府曾就这两种假期制度分歧的问题,展开公众谘询,研究统一的可能性,谘询结果一如所料:劳方要求增加法定假日至和公众假期一致,而资方则反对增加法定假日。政府便采取折衷方案:先于1983年起,新增1天法定假日(详见下文“香港节日的演变”),打算日后再检讨。但自此以后,此事便不了了之,再无下文。至1999年,才因新增劳动节,而令法定假日增加1天至每年12天,但与每年17天的公众假期相比,仍然少了5天。而民间、工会组织、甚至个别以争取劳工权益为重点政纲的议员,对法定假日此一相对逊色的雇员待遇、两种假期制度分歧的态度,亦一直十分冷淡,鲜有不满声音。

2008年5月,立法会议员李卓人提出私人议案,建议把所有公众假期纳入法定假日,虽然出席议员过半数赞成且仅一名议员反对,但在分组点票制度下,仍被否决[4]

2012年2月,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唐英年,参选政纲提及建议逐步增加法定假日,由当时的每年12天,每年递增1天,直到5年后增至每年17天,和公众假期一致为止。但随著唐英年落选,此事又再不了了之[5]

2020年1月14日,因2019年反修例运动的严重社会动荡及人道危机,时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公布多项民生政策措施,包括建议逐步增加法定假日,至和公众假期一致,交由劳工顾问委员会讨论。

政府于2021年3月5日刊宪《2021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6],该条例草案于同月17日提交立法会,同年7月7日获立法会通过,同月16日刊宪[7],落实2022年起,法定假日每两年递增1天,即逢双数年份,均把1天“不是法定假日的公众假期”纳入法定假日,依次为佛诞(2022年)、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2024年)、复活节星期一(2026年)、耶稣受难节(2028年)、耶稣受难节翌日(2030年),至2030年,法定假日将和公众假期一致(星期日除外)。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前述,雇员必须符合“418”,方能享用法定假日。一些兼职或临时雇员,由于工时少于每星期18小时及/或雇用期少于连续4星期,又或一些无良雇主,为合法逃避《雇佣条例》规定的雇员福利(包括及不限于法定假日),逐刻意安排雇员每工作少于4星期便停工一段时期,致不能构成“418”,这些雇员连法定假日也不能享用,他们不论在公众假期或法定假日上班,雇主也有权不给予任何补假或补薪,这也造成了不少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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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假期

绝大部份日校中、小学及幼稚园,除了所有星期六、星期日和公众假期当天放假外,还有很多其它假期。例如农历新年、复活节和圣诞节,除了星期六及星期日和公众假期当天外,还会另外于星期一至五放假约5至10天,可以串连成连续约10天或以上假期。每年有1至3天教师发展日及1至3天学校自决假期,学生不用回校上课。7月上、中旬至8月下旬为最长暑假,个别专上院校,更早在4月下旬已开始暑假,至9月上旬完结,为期长达约4个月。一些学校大型活动(例如运动会、家长日、旅行、毕业礼等)翌日、国父孙中山先生诞辰纪念日(公历11月12日)等,亦可能会放假一天。道教团体主办的学校在道祖诞(农历二月十五)、孔教团体主办的学校在孔圣诞(农历八月廿七或公历9月28日),或会放假一天。而伊斯兰教团体主办的学校在古尔邦节(伊斯兰历12月10日),会放假数天。有少数族裔学生的学校可能会专设特定族裔、宗教假期,或要由学生自行请假。个别国际学校会设立与联系国家相关的节日(如国庆)为学校假期。

2022年,因应第五波疫情,加上政府需征用校舍作全民强制检测(后期宣布已暂缓,及后不了了之),因此暑假将调整到3月初至4月复活节后,而该学年的最后一个上学日将延迟至8月12日。

此外,由于在近年立法会及区议会选举中,需借用部份学校校舍作票站,需在投票日翌日早上才能把校舍归还校方,因而妨碍学校的正常运作,更有学校因此而不借出校舍作为票站,故教育局根据选管会建议,在2020年6月向学校发出通告,要求所有学校(不论有否借出校舍作票站)须把立法会及区议会选举(不包括补选)投票日翌日,订为学校假期[8],以减低投票对学校运作的影响。

“学校假期”一般是指学生不用回校上课,但亦可能须回校出席活动或补课,期间学校教职员未必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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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假期与逢星期六、星期日、其他公众假期重叠的处理方法

当公众假期与星期六重叠,即使实行五天工作,亦不设任何补假。如与星期日或其他公众假期重叠,则会另日补假。一般而言,补假会在该假日之后下一个工作日,或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藉在宪报刊登的命令,指定取代该日的另一日。

以香港现行的公众假期安排而言,与星期六重叠的公众假期,每年最多可达5天,最少也有1天,因耶稣受难节翌日铁定于星期六,以2011年至2046年这36年计算,共有100天,平均每年为2.78天。虽然星期六不是公众假期或法定假日,但按照约定俗成,不少机构在星期六均会提早下班甚至全天放假(尤其2006年起,部份政府部门推行5天工作制,部份非政府机构及企业跟随,星期六全天放假更为普遍),形成假期重叠却没有补假,使不少雇员损失了部份假期。因此,除非索性放弃星期六提早下班或全天放假,从事星期六全天上班(或任何每周上班6天)的工作,否则所谓每年17天的公众假期,根本不可能完全放足(最多也能只放16天)。

有关安排被指对部份每周上班5天的雇员不公平,2011年,时任立法会议员冯检基曾经在事务会议中,询问时任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相关问题,建议在节日前一天或后一天补假,但张建宗表示,建议会导致机构在节日当天要继续办公,非每周工作5天的雇员亦要如常上班,反而对该等雇员不公平,所以无意改动安排[9]

较特殊的,是1983年至2010年间,农历年初一、二、三和中秋节翌日,与星期日重叠的补假方式。在1982年及之前,这些假日和其他假日一样,如与星期日重叠,会于该天后,即农历年初四和八月十七补假;但后来考虑到有意见(尤以女性雇员而言)认为,如把补假安排于前一天,即农历除夕和中秋节,可以方便雇员按华夏传统,为家人准备晚餐团聚,以及与家人一起享受一年中最重要的相聚时刻。故由1983年起,更改了补假方式,这些假日如与星期日重叠,改为于该天前,即农历除夕和中秋节补假[10]。这等同把补假定于星期六及/或农历除夕,这些日子虽然不是公众假期或法定假日,但按照约定俗成,不少机构在这些日子本身会提早下班甚至全天放假,令不少雇员损失假期。而根据这种补假方式,与星期六重叠的公众假期(包括其补假),每年最多可达6天(英治时期)或5天(特区时期)。例如2009年和2010年,便连续两年出现此最恶劣情况:2009年与星期六重叠的公众假期,有清明节、耶稣受难节翌日、佛诞、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且由于该年中秋节翌日与星期日重叠,故以中秋节,即星期六补假;2010年与星期六重叠的公众假期,则有耶稣受难节翌日、劳动节、重阳节、圣诞节,且由于该年农历年初一与星期日重叠,故以农历除夕,即星期六补假。即连续两年,连同补假在内,与星期六重叠的公众假期,均为达上限的5天,造成不少假期损失。

2010年农历年初一(2月14日)与星期日重叠,当局依例安排农历除夕(2月13日)星期六补假,形成了上述的假期损失。2010年2月13日,农历除夕,时任行政长官曾荫权在沙田年宵市场被传媒问及有关问题时,表示曾与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讨论过有关问题,并研究修改有关法例,避免再出现同样情况[11]

就此,政府于2011年向立法会提交《2011年公众假期及雇佣法例(补假安排)(修订)条例草案》(下简称“该修订”),提出日后农历年初一、二、三和中秋节翌日,如与星期日重叠,将改回1982年及之前的补假方式,于该天后,即农历年初四和八月十七补假,以避免上述的损失假期问题,该修订于同年12月14日通过[12],《2011年公众假期及雇佣法例(补假安排)(修订)条例》于2012年2月24日生效。

2011年及2012年,农历年初一、二、三和中秋节翌日均没有与星期日重叠。

2013年,为该修订生效后,首次农历年初一(2月10日)与星期日重叠,故以农历年初四(2月13日)星期三补假,也是该修订生效后首次实行。[13]

2022年,为该修订生效后,首次中秋节翌日(9月11日)与星期日重叠,故于农历八月十七(9月12日)星期一 ,以“中秋节后第二日”名义补假。

然而,所有公众假期(包括农历年初一、二、三和中秋节翌日)与星期六重叠均无补假的问题,至今仍未有改善。

即使该修订生效,与星期六重叠的公众假期,理论上每年最多仍可达5天,但这情况仅于1999年出现过(该年农历年初一、二、三和中秋节翌日均没有与星期日重叠,无出现以星期六补假的情况,但与星期六重叠的公众假期,仍多达5天,分别为耶稣受难节翌日、劳动节、佛诞、中秋节翌日、圣诞节),2011年至2046年这36年间,与星期六重叠的公众假期,每年最多为4天,平均为2.78天,见下表(2027年及以后的公众假期尚未公布,以假设《公众假期条例》至2046年仍无再修订计算;由于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起,实行的一国两制、50年不变期限,将于2047年7月1日届满,其后香港实行的法律及制度仍未知,故2047年及以后暂不作计算)。

与星期六重叠的公众假期
更多信息 年份, 与星期六重叠的公众假期 ...
  1. 2033年国庆日和重阳节均为10月1日星期六,预计会于10月3日星期一以“国庆日后第二日”或“重阳节后第二日”名义补假。
  2. 2037年耶稣受难节翌日和清明节均为4月4日星期六,预计会于4月7日星期二以“清明节后的周日”名义补假,或4月6日星期一先以“清明节后第二日”名义补假,再于4月7日星期二以“复活节星期一翌日”名义补假。
  • 其中4年,1天公众假期与星期六重叠(2013、2040、2042、2046),占约11.11%(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下同,故总数或非100%);
  • 其中10年,2天公众假期与星期六重叠(2018、2019、2024、2025、2029、2030、2034、2035、2036、2041),占约27.78%;
  • 其中12年,3天公众假期与星期六重叠(2012、2014、2016、2022、2023、2026、2028、2031、2033、2037、2043、2045),占约33.33%;
  • 其中10年,4天公众假期与星期六重叠(2011、2015、2017、2020、2021、2027、2032、2038、2039、2044),占约27.78%。
  • 没有任何一年有5天公众假期与星期六重叠。
  • 36年共100天公众假期与星期六重叠,平均每年约2.78天。以上还未计算前述“公众假期以外的假期”与星期六、日重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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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与港人生活

香港人非常重视农历新年及清明节,但也较受到西方节日(例如情人节、复活节和圣诞节等)感染,即使如此对中国传统节日的重视程度也没有减少。

更重要的是,香港人对假期的观念有转变。随着时代转变,香港人对节庆的习俗亦日趋简化,甚至变得有所商业化。例如香港人渡过农历新年时,会依照习俗,农历新年前“办年货”和逛年宵市场,农历新年期间张贴年画和挥春等贺年装饰品、舞狮、到庙宇、佛寺拜神礼佛祈福、吃年糕和煎堆等贺年食品、派利是、到亲戚家里拜年等等。但拜年却只求拜过,通常不会依照年初一拜夫家,年初二拜娘家,年初三赤口不拜年的传统规则。又例如中秋节,不少香港人只会购买月饼和灯笼应节、吃团圆饭。而政府对节日活动的禁制甚多,例如农历新年不准燃放炮仗,舞狮亦有一定限制、中秋节不准“煲蜡”、圣诞节不准“喷雪”等,亦削弱了节日气氛。

除了以上公众假期外,一些非公众假期的节日,例如情人节、白色情人节、万圣节、母亲节、父亲节等,近年在商人透过广告宣传和商场布置装饰,催谷消费下,亦出现相当的节日气氛,传媒亦对其节日活动有所报导,不比公众假期节日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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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节日的演变

英治时期(1841-1941、1945-1997)

公众假期

早在香港开埠初期的1875年,香港政府已订立《公众假期条例》(Public Holidays Ordinance),订明元旦、农历新年、耶稣受难节、复活节后星期一、圣灵降临节(复活节后五十天)后星期一、英王寿辰、8月第一个星期一(夏至与秋分中间的英国传统收割节 Lammas Day)、圣诞节、圣诞节翌日是公众假期及银行假期,所以公众假期也俗称“银行假期”。[14] 其后条例经多次修订,英文名称亦改为General Holidays Ordinance。该条例指明政府部门在假期当日暂停办公,亦规定银行在假期当日无须办理与可转让票据有关的付款等事宜。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只是方便政府和商业运作,并无规定雇主必须让雇员于公众假期当天放假,部份雇员可在公众假期放假,纯粹是雇主给予的额外福利。

当时洋人一般跟随英国的习惯庆祝节日,而华人则会庆祝中国传统节日。最初华人假期只有农历新年为公众假期。英国租借新界后,1899年起港府每年将农历年初二(农历新年之后的工作天)亦宣布为假期,[15] 到1923年,将这安排立例。[16] 华人的其他假日例如冬至、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及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及节气,也会进行一些应节的活动,但是不会放假。

20世纪,香港公众假期逐渐增加。1903年起,英国将维多利亚女王冥辰5月24日定为大英帝国日(Empire Day)公众假期。[17] 1912年香港政府认为假期集中在上半年,[18] 在下半年增加公众假期,包括10月第二个星期一、最近11月9日(英王爱德华七世冥辰)的星期一。[19] 1912年起政府每年宣布7月第一个周日(通常为7月1日,如该日为星期日,则为7月2日星期一)为公众假期,[20] 到1923年将这安排立例。[21] 1930年起9月第一个星期一取代10月第二个星期一为公众假期。[22]

港府又将纪念日及节日定为公众假期。1920年起洋人的和平纪念日成为假期,[23] 取代最近11月9日的星期一。(和平纪念日纪念欧战1918年11月11日结束,最初定为11月11日,1946年起英国定为11月12日或之前的星期日,该日之后的星期一放假;[24] 1956年起改为11月第二个星期日,该日之后的星期一放假。[25])1929年起中华民国国庆日10月10日成为假期。[26] 1941年起中秋节成为公众假期,取代9月第一个星期一,[27] 又取消大英帝国日(Empire Day)公众假期。[28]至二次大战1941年日治时期前,华人与洋人的节假日通常各自为政。

1945年8月30日英国恢复管治香港,节假日的习惯得以恢复。1947年1月10日,香港政府修订《公众假期条例》,新制订的假期有在1946年已成为假期的8月30日重光纪念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华民国政府迁台,1950年香港政府宣告该年起,以10月第二个星期一取代10月10日为公众假期[29](1955年的10月第二个星期一是10月10日,政府索性该年起将假期改为10月第三个星期一[30])。这些公众假期主要是政府、银行业以及与银行业关系较密切的行业(如贸易公司)所采纳。

1968年起,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成为公众假期,取代圣灵降临节后星期一、10月第三个星期一、和平纪念日后星期一,重光纪念日由8月30日改为8月最后一个星期一,中秋节假期改为中秋节翌日放假,又额外增加农历年初三的公众假期。 [31]

1983年起,英女皇寿辰假期由4月21日改为英国官方庆祝日6月第二个星期六,而之后的星期一亦放假。重光纪念日之前的星期六成为公众假期。新增两天假期,取代7月第一个周日及8月第一个星期一公众假期。[32]

1983年至1997年6月30日英治时期结束期间,香港公众假期如下(其中9天同时是法定假日,则以黄色显示;其中4天英治时期结束后取消,则以红色表示,该4天均不是法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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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假期表

更多信息 名称, 公历 ...

公众假期17天,法定假日11天,法定假日为其中9天公众假期,另加2天浮动假期,由雇主选择何时发放,如雇主无明文指定,则通常于英女皇寿辰后第一个星期一及8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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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日

1950年代至1960年代期间,香港已经有正式的公众假期,但是当时香港经济模式及就业市场的职位分布,以制造业等蓝领职业为主,基于前述的《公众假期条例》适用范围问题,大部份香港市民都不能够享有公众假期。

1962年4月,香港政府因遵循国际劳工公约,每年最少6天有薪假期的规定,实施《工业雇佣(有薪假期与疾病津贴)条例》(Industrial Employment(Holidays with Pay and Sickness Allowance) Ordinance),首次为法定假日立法,规定在工厂工作的劳动工人、或月薪700港元以下的非劳动工人,可享每年6天有薪假期,分别是农历年初一、农历除夕或年初二(由雇主选择其中1天)、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冬至或随后的元旦(由雇主选择其中1天)。这6天假期就是“法定假日”,因初期实施时的适用对象关系,所以也俗称“劳工假期”、“工厂假期”等[34]

1968年9月,立法局通过新的《雇佣条例》,同时把中秋节假期从正日改为翌日,即农历八月十六日放假,以配合华夏传统在中秋节晚上庆祝及赏月。

1974年1月,废除《工业雇佣(有薪假期与疾病津贴)条例》,有关法定假日的条文则纳入《雇佣条例》内,使《雇佣条例》涵盖的所有雇员,不论是否受雇于工厂,一律享有法定假日,法定假日的数量其后数度增加。

1977年,新增元旦、农历年初三、重阳节、1天浮动假期(由雇主选择何时发放,下同),即增至每年10天。

1983年,新增1天浮动假期,即增至每年11天。

学校假期

对日校中小学学生而言,英女皇寿辰和重光纪念日这4天公众假期中,其中1天一定在6月的星期一,另3天均一定与星期六及/或暑假重叠,因此每年一定损失最少3天假期(虽然属泛复活节的耶稣受难节翌日也铁定于星期六,但日校中小学学生已因复活节而获复活节长假期,故此不论)。

公众假期与逢星期六、星期日、其他公众假期重叠的处理方法

1982年及之前 ,所有公众假期如与星期日或其他公众假期重叠,均以下一个工作日补假。

1983年,政府更改了农历年初一、二、三和中秋节翌日的补假方式,由这年起,这些假日如与星期日重叠,会于该天前,即农历除夕(农历十二月廿九或三十)和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补假。如前述,这种补假方式,可能造成假期损失,且一直维持了30年,至2013年才再有更改。

当时与星期六重叠的公众假期(或其补假日),每年最多可达6天,最少也有3天,因耶稣受难节翌日、英女皇寿辰、8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之前一个星期六,均一定在星期六。以1992年及1993年为例,该两年与星期六重叠的公众假期,除上述3天外,1992年尚有清明节、中秋节翌日、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1993年则有农历年初一、重阳节、圣诞节。即连续两年,与星期六重叠的公众假期均为达上限的6天,还有1993年因农历年初二与星期日重叠,而以农历除夕作补假。故此造成不少假期损失。

额外公众假期

除《公众假期条例》所列假期之外,在1941年前香港政府不时颁布额外假期,制造长假。耶稣受难节翌日几乎每年都定为假期,后来立为定例。圣诞前夕、12月27日、1月2日,甚至1月2-3日都曾额外定为假期;与英皇寿辰、10月10日(中华民国国庆日)、11月11日(和平纪念日)相连的星期六或星期一,亦曾定为假期,但这些安排并非必然。

香港政府在以下特别日子,定为额外公众假期。

1887年6月21日,英女皇维多利亚登基五十周年纪念。[35]

1887年11月9-10日,英女皇维多利亚登基五十周年香港庆典。[36]

1890年3月31日,英国干诺和斯特拉森公爵阿瑟亲王伉俪访港首天。[37]

1893年7月6日,英国约克公爵(后来的英皇佐治五世)婚礼。[38]

1897年6月22-23日,英女皇维多利亚登基六十周年纪念。[39]

1899年4月17日,新界升旗日。 [40]

1901年2月2日,英女皇维多利亚丧礼。[41]

1901年5月24日,英女皇维多利亚冥辰。[42](该年11月11日仍有英皇寿辰假期)

1902年6月26-27日,英皇爱德华七世及雅丽珊皇后加冕。[43] 加冕因病延后,但假期无取消。[44]

1902年8月9日,英皇爱德华七世及雅丽珊皇后加冕。[45]

1905年12月9日,帆船大赛。[46]

1907年2月6日,英国干诺和斯特拉森公爵阿瑟亲王伉俪及幼女康诺的帕特丽西娅公主访港首天。[47]

1907年12月6日,中国式巡游盛会三日的第二日。[48]

1910年5月20日,英皇爱德华七世丧礼。[49]

1911年6月22-23日,英皇佐治五世及玛丽皇后加冕。[50]

1915年11月10日,日本(第一次世界大战盟友)大正天皇加冕。[51]

1917年12月8日及15日,[52] 配合参加军训营。[53] 该月24日及31日再定为额外公众假期补偿,[54] 连同圣诞假期,该月在星期日以外有6日公众假期,为香港历史之最。

1918年11月13日,庆祝签定康边停战协定,第一次世界大战停战。[55](该年最近11月9日的星期一假期调到11月25日 [56]

1919年7月19日,庆祝第一次世界大战胜利。[57]

1922年4月6-7日,英国皇储爱德华(后来的英皇爱德华八世、温莎公爵)访港。[58]

1925年11月27日,英皇太后雅丽珊丧礼。[59]

1935年5月6日,英皇佐治五世登基银禧纪念。[60]

1936年1月28日,英皇佐治五世丧礼。[61]

1937年5月12日,英皇乔治六世及伊利沙伯皇后加冕。[62]

1945年10月9日,庆祝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香港重光。[63]

1946年5月1日,夏悫临时军政府结束,杨慕琦复任港督,恢复民政管治。[64]

1948年5月5日,中华民国总统就职。[65] 就职日期后来延至5月20日,但假期不更改。

1952年10月29日,英国根德公爵爱德华王子伉俪访港。[66]

1953年6月2-3日,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加冕。[67]

1959年3月7日,英皇夫爱丁堡公爵菲腊亲王访港的第二天。[68]

1971年12月6日,香港节最后一日。[69]

1981年7月29日,英国皇储查理斯王子(2022年登基为查理斯三世)与戴安娜举行婚礼。[70]

1986年10月22日,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伉俪访港的第二天。[71]

特区时期(1997-现今)

公众假期

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结束英治时期,进入特区时期后,两度取消若干公众假期,但同时新增相同天数的公众假期,故始终维持每年17天。

1997年7月1日起,英女王寿辰、英女王寿辰后第一个星期一、8月最后一个星期一之前一个星期六、8月最后一个星期一(即重光纪念日),这4天公众假期,因具英国殖民地意味而取消,新增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7月1日)、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8月第三个星期一)、国庆日(10月1日)、国庆日翌日(10月2日)为公众假期,其馀公众假期不变。

1999年,取消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和国庆日翌日公众假期,新增劳动节(5月1日)及佛诞(农历四月初八),一直至今。

2006年10月,香港孔教学院表示与香港的基督宗教教会达成共识,指对方接受取消泛复活节3天公众假期中的其中1天,改为把孔子诞辰日(农历八月廿七)列为公众假期[72],此建议于2010年1月13日正式被立法会否决。

2009年3月,香港道教联合会表示希望在2010年,申请把道祖诞(即老子诞辰日,农历二月十五)列为公众假期[73],但此事之后一直不了了之,再无下文。

法定假日

1997年,取消2天浮动假期,新增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国庆日。日数维持每年11天。

1999年,新增劳动节,即增至每年12天。

2022至2030年,逢双数年份递增1天,依次为佛诞(2022年)、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2024年)、复活节星期一(2026年)、耶稣受难节(2028年)、耶稣受难节翌日(2030年)。

2030年,法定假日将和公众假期一致(星期日除外)。

学校假期

对日校中小学学生而言,进入特区时期后,学校假期有所增加。

如前述,泛英女王寿辰和泛重光纪念日这4天公众假期,其中3天均一定与星期六及/或暑假重叠,即一定损失。进入特区时期后,这4天公众假期取消,辗转换成1999年至今的劳动节、佛诞、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国庆日,虽然同样4天,但这4天无一与暑假(或任何学校假期)重叠 ,亦不一定与星期六重叠,即变相增加每年最多3天学校假期(除非与星期六重叠)。

1999/2000学年起,新增每学年最多3天教师发展日,期间为学校假期[74]

2020年起,新增立法会及区议会选举(不包括补选)投票日翌日为学校假期。

公众假期与逢星期六、星期日、其他公众假期重叠的处理方法

如前述,自1983年起,农历年初一、二、三和中秋节翌日,如与星期日重叠,会于该天前,即农历除夕和中秋节补假,可能造成假期损失。

2011年,政府提出修订,日后上述假日如与星期日重叠,将改于该天后,即农历年初四和八月十七补假,该修订于2011年12月14日通过,2012年2月24日生效。

2013年农历年初一(2月10日),为该修订生效后,首次农历年初一与星期日重叠,故以农历年初四(2月13日)星期三补假,也为该修订生效后首次实行。

额外公众假期

1997年、1999年和2015年,曾经出现逾17天的额外公众假期。

1997年,因为6月30日及之前仍是英治时期,所以有英女王寿辰假期(6月28日和6月30日)。7月1日起,进入主权已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区时期,所以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7月1日和7月2日,但是仅限这年7月2日是公众假期,以后每年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只有7月1日是公众假期,除非7月1日与星期日重叠而引致翌日补假,如2012年、2018年等)、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8月18日)、国庆日(10月1日)和国庆日翌日(10月2日)假期,全年共20天公众假期,成为历来最多。

1999年,由于电脑千年虫问题,政府应香港银行公会的要求[75],特别把1999年12月31日列为额外公众假期,相关动议在7月8日获立法会通过[76],全年共18天公众假期。

2015年,适逢中国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国务院在5月13日宣布将同年9月3日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列为法定假日,全国放假1天,香港特区政府亦跟随做法,建议将当年9月3日定为一次性公众假期及法定假日[77]。相关条例草案于7月9日获立法会通过,政府在同月17日于刊宪《特别假期(2015年9月3日)条例》[78],全年共18天公众假期,平了1999年记录。

公众假期与法定假日差别

本段落提及的公众假期,以下同时是法定假日:英国王储查理斯王子与戴安娜婚礼(1981年7月29日)[79]、英女王伊利沙伯二世伉俪访港的第二天(1986年10月22日)[80]、劳动节、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包括1997年7月2日)、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2015年)、佛诞(2022年开始)、国庆日。

以下为“不是法定假日的公众假期”:复活节星期一(2025年及之前)、耶稣受难节(2027年及之前)、耶稣受难节翌日(2029年及之前)、佛诞(1999年至2021年)、国庆日翌日、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1997年及1998年)、1999年12月31日、泛英女皇寿辰、泛重光纪念日。

孔诞列作公众假期的讨论

历程

2006年10月23日,香港孔教学院在孔诞当天举行“孔圣诞环球庆祝大典”,其院长汤恩佳在致词时指,学院自多年前己积极争取把孔诞定作香港公众假期,但由于政府坚持不增加每年17天的公众假期数目,故与六大宗教团体举行会议,并于2006年中达成共识,基督教和天主教团体愿意取消3天泛复活节假期的其中1天,改作孔诞假期。他认为孔子是中国文化的象征,是世界公认的万世师表,在中外古今都有著异常崇高的地位,不少学者更以孔子为世界十大思想家之首[81]。 他坦言若能将孔诞列作香港公众假期,会于2008年起实施,与会者便能真正感受到“(孔)圣诞快乐”。[82]

为了争取社会的广泛支持,该学院将于2007年发起“一人一信”及签名运动,争取将“孔圣诞”作为公众假期,而汤恩佳亦已去信政府,申请将孔诞列作公众假期,并促请政府接纳建议[83]。 其后,学院财务长刘月娟补充,政府曾回复,只要宗教界达成共识,对有关假期变动持开放态度,但政府需时筹备,并将建议交由立法会通过。

对于将孔诞列作公众假期的问题,香港圣公会大主教邝广杰认为每一个宗教也希望拥有自己的假期,故对把3天泛复活节其中1天假期改为孔诞假期表示支持,但暂未收到政府通知会实行有关安排。而香港天主教社会传播处主任容若愚则表示,乐见孔诞列作公众假期,至于3天泛复活节假期让出1天给孔诞,容若愚则表示假期并非某一宗教独享,而教会亦可于孔诞放假。另外,香港佛教联合会成员张毅平亦认为是一件好事,他表示儒家思想在香港社会上有一定支持,孔诞假期可令大众有一个关注儒家思想的机会,对社会有帮助[84]。但基督教媒体《时代论坛》于两天后则引述基督教协进会指,六大宗教在座谈会上并未有正式讨论及通过将“孔诞”列作公众假期之事[85]

2007年1月7日,汤恩佳在出席一孔教展览时再次表示,不少国家地区都已将孔诞定为教师节或庆祝节日(但非法定假期),而该学院亦正推动社会人士把孔诞的农历日子(农历八月廿七日)定为公众假期,倘若建议成功落实,将有助发扬传统的儒家文化[86]。而据汤恩佳的了解,基督教的苏以葆主教、锺嘉乐牧师、天主教陈日君枢机均同意取消“复活节星期一”之假期,让给孔诞[87]。 而他在同年3月13日在学院新春团拜时,表示获悉政府基本认同汤恩佳的建议[88]。不过由于议案须经立法会通过,故孔诞仍未列为公众假期。

2010年1月13日,立法会正式否决将孔子诞辰日定为公众假期的议案。时任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表示,推动孔子思想及改动假期是两回事,并认为是否把这日子订为公众假期必须有社会的共识。

各界反应

至于外界对此议题的意见,各方均有不同的看法,有教育界人士认为香港是一个包含多元文化的城市,而孔子是伟大的教育家,将孔诞列作公众假期能表达尊敬之意。即使泛复活节公众假期缩短,学校亦只须将其它假期调动,并保证上课日不少于190天便可。但有从事市场销售的市民,认为删去其中1天泛复活节公众假期可能会影响生意。另有从事建筑材料的市民感到安排不妥,认为复活节有长假期会较好[89]。而康泰旅行社副总经理陈健鹏则认为,复活节缩短1天并不一定是坏事,因以后每逢公历9月或10月,便有较多机会出现接连星期六至星期日的3天连假,旅行社将安排不同路线的3天团方便市民外游,市民亦可安排在非旺季才出发。而劳工处发言人则表示,本港的法定公众假期是经过社会广泛谘询而釐定,任何修订均会对各界带来影响,尤其是工商、金融及教育界影响为甚,故有关建议需经慎重考虑研究,取得社会共识后才推行。

把孔诞列为公众假期于2017年5月17日再度被提出,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议员马逢国在立法会提议港府在公众假期中增订“孔圣诞日”,并删减“复活节星期一”,但随即受到社会人士的质疑,港府则以“未见有社会广泛的要求”为由婉拒其建议。马逢国在5月26日于报章专栏称他的提议只是将其中1天的复活节假日改为“孔圣诞日”,绝对没有中断“打工仔”在4月的长假期,马又称他的建议事前已获五大宗教领袖同意,目的是推动儒家思想及唤起社会对传统中华文化价值的重视,期望港府能够进行公众谘询。不过其说法引起更多的质疑,因为这样改动相当于把原本在9月的孔诞提前5个月,也有网民留言称马逢国的提议只是想博取中国政府认为他爱国,并且建议亲北京议员改为提倡设立“马克思诞”假期,以免日后中国再次发生文革批孔时被追究[90]

参考文献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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